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24-02-01 09:14:18| 人氣1,30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北市政府違法行政,無法無天,拒畫紅線禁止兩側停車。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主旨:台北市中正區金門街11巷與金門街交叉口,雙向道路側邊長年停車無法雙向通行,台北市政府違法行政,無法無天,拒畫紅線禁止兩側停車。

說明:

1、不服停車管理工程處承辦人朱育銘說「金門街11巷係路寬約67公尺通行道路」,完全在說謊。請承辦人到現場察看!不服交通管制工程處承辦人蔡文豪,202329回復「考量地方居民生活習慣及需求,爰經評估宜維持現況」,承辦人「蔡文豪」長官拒不補繪紅線。

2、台北市中正區金門街11巷與金門街交叉路口,一邊建築物凸出,車道寬度剩約不足4公尺,另一側邊又停車,根本無法雙向通行。遇到來車進也不行、退也不行。消防或救災車輛無法雙向同時通行。但案址一側(1121號對面)長期被住戶違停(未畫紅線),雙向車道僅剩約2公尺。請看下列照片,證實兩邊停車無法雙向通行。

3、內政部2013年八月修訂「劃設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指導原則」,按中央規範,狹小巷道劃設紅色禁止臨時停車線,主要是基於救災考量,希望淨空讓消防車、工程救險車及警備車等車輛遇到緊急狀況,可以搶在第一時間進場馳援。狹小巷道劃設紅色禁止臨時停車線執行範圍有三大標準,「紅區」是道路寬度四公尺以下巷道。

4、臺北市政府消防通道劃設及管理作業程序,消防通道劃設原則如下: 一、消防通道至少應保持三點五公尺以上淨寬,以利救援車輛(消防車、工程救險車及警備車等車輛)順利抵達救援區域。三、消防通道有下列情形時,應劃設禁止臨時停車紅線(以下簡稱禁停紅線)或標線型人行道,以保持三點五公尺以上淨寬:(一)未滿五點五公尺之道路,雙邊劃設禁停紅線或標線型人行道。

5、法規名稱:停車格位與禁停標線之劃設原則,中華民國92915公布,國內禁停標線係依據設置規則規定之,有關本節參考「交通管制規劃與設計手冊」等內容,表列禁停標線劃設原則如表2。路寬未滿5公尺雙邊劃設禁止停車線。

台長: 詐欺受害者親友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