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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1 23:32:10| 人氣1,380| 回應8 | 上一篇 | 下一篇

言論自由在《世界人權宣言》的描述 -- 9/20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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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國旗
          http://www.un.org


  人人有主張及發表自由之權;此項權利包括保持主張而
  不受干涉之自由,及經由任何方法不分國界以尋求、接
  收並傳播消息意見之自由。


言論自由在《世界人權宣言》的描述

〔引言〕
言論自由是按照自己的意願自由地發表言論以及聽取他人陳述意見的權利。近來,它通常被理解為包含了充分的表述的自由,包括了創作及發佈電影、照片、歌曲、舞蹈及其它各種形式的富有表現力的資訊。

言論自由通常被認為是現代民主中一個不可或缺的概念,在這概念下,它被認為不應受到政府的審查。然而國家可能仍然處罰某些具有破壞性的表達的類型,如明顯地煽惑叛亂、誹謗、發佈與國家安全相關的秘密等等。

不過,如法國政治學者托克維爾指出,人們對於自由地發表言論有所疑慮,可能不是因為害怕政府的懲罰,而是由於社會的壓力。當一個人表達了一個不受歡迎的意見,他或她可能要面對其社群的蔑視,或甚至遭受猛烈的反應。儘管這種類型的言論自由的壓制比政府的壓制更難預防,關於這種類型的壓制是否在言論自由的範圍內還是存有疑問的,而言論自由被視為有代表性的公民自由權利或免受政府行為干涉的自由權利。


《世界人權宣言》

  言論自由在聯合國頒布的《世界人權宣言》中的第十九條及《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盟約》第十九條被明確定義。


《世界人權宣言》中的第十九條:

“人人有主張及發表自由之權;此項權利包括保持主張而不受干涉之自由,及經由任何方法不分國界以尋求、接收並傳播消息意見之自由。”

《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盟約》第十九條:

一 人人有保持意見不受干預之權利。

二 人人有發表自由之權利;此種權利包括以語言、文字或出版物、藝術或自己選擇之其他方式,不分國界,尋求、接受及傳播各種消息及思想之自由。

三 本條第二項所載權利之行使,附有特別責任及義務,故得予以某種限制,但此種限制以經法律規定,且為下列各項所必要者為限:
  (子) 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
  (丑) 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風化。


〔詳細介紹〕
聯合國
http://www.un.org/

《世界人權宣言》全文 簡體中文
http://www.un.org/chinese/work/rights/rights.htm

《世界人權宣言》全文 正體中文
http://wildmic.npust.edu.tw/sasala/human%20rights.htm

言論自由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8%A8%80%E8%AB%96%E8%87%AA%E7%94%B1&variant=zh-tw

台長: 李麥克

穎兒
感謝您的聲援~
其實意義是一樣的吧...

很高興您願意分享了

早安 願喜樂如意...^_^
2008-08-12 08:14:34
版主回應
2008/8/17
答:
1 先說謝謝
2 但是,你事後在艾姬留言板有其他意見,
  我先保留你第一時間的看法。
2008-08-17 15:31:55
樂穎
果然 李麥克的立意是良善的
良藥苦口

您的提醒很重
但的確都開在刀口上...

我真的提醒過了...

再次感謝您...
2008-08-13 09:34:07
版主回應
[同上一篇回答,複製如下]

2008/8/17
答:
1 先說謝謝
2 但是,你事後在艾姬留言板有其他意見,
  我先保留你第一時間的看法。
2008-08-17 15:38:27
路人甲
反諷喔

請把版面文字編排~~整理一下,好嗎
讓讀者閱讀不會太辛苦
拜託!
2008-08-13 10:45:44
版主回應
2008/8/17
答:
  找了幾個牌子的顯示器確認,發現的確會
有排版對不齊問題,今天改正,謝謝。
2008-08-17 15:41:18
京城野
李麥克先生,您好:

  您在未曾與艾姬商討過任何提供協助的方式前就逕行發起此一「反諷」性質的活動,除了有可能會造成艾姬的困擾,模糊掉艾姬發起連署活動的原始意義及焦點外,更有可能會導致網友對艾姬及整個活動的嚴重誤解。

  基於上述的疑慮,筆者誠摯地希望您能夠盡快停止活動的進行,以免造成更大的困擾與誤會。

  當然,若您仍堅持繼續進行您的活動,那是您個人的自由,但筆者建議您在您的活動中最好不要提供任何有關艾姬的連署活動之相關訊息與連結,並與艾姬的連署活動做出明確的區隔,以避免網友產生認知上的混淆。

  以上建議,請您參酌。不便之處,還請您多多見諒。

--
PChome【人到中年】新聞台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ymf1024
台長 京城野 2008/08/13
2008-08-13 16:07:43
版主回應
2008/8/17
答:
1 先說謝謝
2 但是,本人事後在艾姬--聲明:「歡迎
  色情守門員」文宣非屬本聯盟發動之活
  動--有刊登對你的回答。

  由於該篇涉及一些策略思想,艾姬她好
  像把文章刪除,你還沒看到的話,就私
  底下問他。
2008-08-17 15:46:12
言論自由
奇怪
怎是這樣子呢
不是訴求言論自由嗎
2008-08-13 17:41:50
版主回應
2008/8/17
答:哪裡奇怪?大概是你沒看懂吧?!
2008-08-17 15:47:39
李麥克你是誰呢
再看一次
你的出現的確很奇怪
你的動機可議

搞破壞喔
不好吧!
2008-08-14 11:46:29
版主回應
2008/8/17
答:請多看看本站其他文章。
2008-08-17 15:48:28
李麥克你是誰呢
看了一下
網友寫的留言你都沒回
可見你並不重視與網友交流
這更讓人奇怪你開版的動機

雖然我覺得你的思為活潑
雖然我也不覺得艾姬的抗議中華電信會獲有滿意回應
雖然我覺得他的論點有漏洞
但我更看不過去如果你是中華電信的人開的版
以這種方式來混淆視聽
來干擾艾姬的行動
這樣的話,就讓人瞧不起!!
2008-08-15 00:03:56
版主回應
2008/8/17
答:請多看看本站其他文章。
2008-08-17 15:49:09
隨便拉~
他好像有在給艾姬的文章說再過2天才會上網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cfsagnes/3/1309580499/20080812095743/


你說他是中華電信的人,我覺得不是,因為他要大家注意中華電信封鎖言論自由,我覺得很對
2008-08-15 01:49:40
版主回應
2008/8/17
答:
1 多謝關心
2 請多看看本站其他文章,介紹朋友這個
  網站。
2008-08-17 15:50:53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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