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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3 11:09:28| 人氣3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電視當奢侈品 不合時宜 0938-274-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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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貨物稅緊盯液晶、電漿電視業者,已成為業者的夢魘,大同液晶電視被課13%的貨物稅,更牽動業界敏感的神經,不敢多談,有待政府正視。

業界目前大都以顯示器的品項出貨液晶電視,顯示器是資訊產品,不必課稅;但若與選台器一起出貨,就歸在電視類,差異很大。

家電業界認為,顯示器被政府列為資訊產品,家電產品之一的電視,至今卻仍被認定是奢侈品,須課徵13%貨物稅,實在太不公平且沒有道理。分析這項課稅起源 於60年代,當時民生物資缺乏,電視被認為是奢侈品而課稅,但現在電視已是生活必須品,課稅的時空環境完全不同,政府應該正視解決。

目前不論是家電、資訊業者出貨的液晶電視或電漿電視,均以顯示器名稱出貨,並印在包裝紙箱、文宣上,就是為避開被貼上電視的標籤。

顯示器與液晶電視的最大差別,就是電視有一個選台器(tuner),業界都把tuner與電視主體分開,並分開發票銷售、出貨,以迂迴方式避稅。

液晶電視、電漿電視的價格競爭激烈,國內外品牌林立,若加上13%貨物稅,就很難有競爭力,政府應儘快修改不合時宜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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