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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03 10:40:57| 人氣14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第二屆彩繪中國—繪畫比賽」辦法 (圖:育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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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彩繪中國—繪畫比賽」辦法 一、宗旨:為了促進社會之祥和寧靜,普及民眾之人文涵養及藝術氣息,本院特舉辦繪畫比賽,期能為生、老、病、死嬗遞的醫院,增添一份溫馨與祥和。 二、主辦單位: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 三、比賽主題:?病痛治療期間的心情點滴 ?象徵新生命誕生或希望重生之意 ?關心病患或家屬照顧之情 ?感人的醫療行為及醫病關係等 四、舉辦方式:採公開徵選方式辦理。 五、參賽送件日期:即日起至民國九十四年十月十日止截止收件,以掛號方式郵寄(郵戳為憑),複審收件日期另函通知。 六、參賽作品規範: (一)參賽作品需為本人創作,且未曾獲得任何競賽獎項。 (二)每人限送審乙件(所需裝運費用均由參賽者自行負擔),下列作品均不得參賽: ?該作品曾在公開競賽之展覽入選或得獎?抄襲或臨摹他人之作品者 ?參賽作品經本院通知逾期者 七、收件地點:台中市北區404育德路2號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社區醫學部社工組收 八、作品規格: (一)油畫:畫面最大不得超過60號,最小以20號為限。 (二)水彩畫:畫面最大不得超過全開,最小以對開(39*54cm)為限。 九、參加對象: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愛好藝術創作者及學生均可參加。 十、收件與審查: (一)初審:民國九十四年十月十日前(郵戳為憑)。 ?請寄送作品彩色正面(6*8)相片一張(含登記表一) ?為避免作品交寄時遺失,請務必使用掛號寄送 (二)複審、決審:民國九十四年十月二十八日前(逾期視同放棄)。經初審通過者由本院通知送原件作品參加複審、決審,並由本院發給收據存執,作品務請裝入原作,畫框背面須加木板,正面加壓克力(不得裝玻璃),以「掛號郵寄」或「宅配」方式傳至本院社工組,凡未交付原作、冒借、拷貝,即取消複賽資格。 十一、獎勵方式、名額: (一)比賽分組:分?兒童組(12歲以下)、?青少年組(12~18歲)、?社會組(18歲以上)。(評比時將依兒童組低中高年級,青少年組中、高年級評比) (二)獎項:???組各取前五名,頒發獎金及獎牌,佳作十名頒發禮品及獎狀。 另對於70歲以上長青長者報名參加即頒發精美禮品。各項獎若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委員決議得以從缺。 組別 獎項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佳作 兒童組 12歲以下 1.獎牌 2.獎金10,000 1.獎牌 2.獎金8,000 1.獎牌 2.獎金5,000 1.獎牌 2.獎金3,000 1.獎牌 2.獎金1,000 1.獎狀 2.精美禮品 青少年組 12-18歲 1.獎牌 2.獎金30,000 1.獎牌 2.獎金20,000 1.獎牌 2.獎金12,000 1.獎牌 2.獎金8,000 1.獎牌 2.獎金5,000 1.獎狀 2.精美禮品 社會組 18歲以上 1.獎牌 2.獎金70,000 1.獎牌 2.獎金50,000 1.獎牌 2.獎金30,000 1.獎牌 2.獎金10,000 1.獎牌 2.獎金8,000 1.獎狀 2.精美禮品 長青長者 70歲以上 報名即贈送精美禮品 十二、前三名內每人不得重複得獎,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本院將於明年年初寄發扣繳憑單予得獎人。 十三、展覽地點:本院兒童中心1樓大廳及通往復健醫療大樓之走廊。 十四、凡參賽作品均須於作品相片背面書寫主題、組別、姓名、身份證字號、年齡、出生年月日、通訊地址及聯絡電話,相片浮貼於登記表一。 複審作品:請提寫送件表二,貼於作品背面右上角。 十五、參賽作品作者對本院之審查、陳列及出版等均不得有任何異議,得獎前五名作品及原稿(含底片及電子檔)之著作財產權歸本院所,不另給酬勞。 十六、本項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研議後公佈。 十七、對本活動若有任何疑問請電洽本院社工組高國書社工師/王琇慧社工師: 電話:04-22052121轉4255或4256

台長: 王雯玉(小王子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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