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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有真相再調解 醫改會反醫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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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有真相再調解 醫改會反醫糾法

2012-12-25 18:52

郭庚儒



「醫療糾紛應該先有真相,再行調解!」醫改會董事長劉梅君25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政院版《醫糾處理與補償法》草案,未將行政調查與簡易鑑定入法,是不求真相的調解,跟現行調解相比,根本是換湯不換藥。她呼籲,政府應成立專業醫療鑑定機構,調解前先調查真相,並簡易鑑定。

「病人、家屬只是要真相!」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受訪時也表示,贊成醫療糾紛發生時,應先調查、鑑定、調解。她說,應有第三方協助病人或家屬、醫生客觀鑑定醫療事故,並協助處理,而政院版的草案中卻看不見有此配套,呼籲應政府應成立專業醫療鑑定機構,而不是只是提出內容空空的法案。

對此,立委蘇清泉受訪時則表示,若要求先有真相再調解,以人力、經費來說,執行上恐怕有困難。他強調,醫糾法的精神是在發生醫病糾紛時,解決病人多年訴訟的折磨,與醫護人員擔心挨告而出走,因此制定強制調解,依要害程度進行補償。

醫改會25日召開記者會,公布針對醫糾病家及縣市衛生局2項電訪調查。其中醫糾民眾調查顯示,有71%醫糾民眾沒去申請衛生局調處,其中55.6%因不信任與不知道衛生局有調處功能;44.4%則是已提告或原本就打算直接提告。

另一項針對19家地方衛生局調查結果,有63%縣市擔憂如果維持現行調解做法,而沒有提供鑑定或病歷審查協助,調解成效與民眾接受度都有限;68%縣市則希望能立法明定由中央或委託團體先做簡易鑑定或病歷審查。

劉梅君表示,要減少醫病糾紛纏訟,必須有真相作為基礎,以及快速補償制度協助民眾,但政院卻沒有回應,民眾在醫療糾紛發生時,希望還原真相的訴求,而是空有強制調解形式,但實質的行政調查與鑑定卻在調解程序中缺席。

醫改會副執行長陳芙媺也說,政院版的醫糾草案,除了沒有規定衛生局在第一時間進行行政調查保全病歷證據,也未要求調解案件前,須先經過專家初步鑑定評析,因此未來民眾到衛生局去調解,恐怕仍然會遭遇到現行的調處困境,建議參考德國模式成立「醫療鑑定調解會」,將調查、鑑定、調解機制入法。

另外,陳芙媺提到,調查顯示9成的衛生局對於推動強制調解新制感到擔憂,所有受訪縣市都擔憂調解案件一旦增多,以衛生局現有經費與人力根本「吃不下來」,反而會降低調解品質與成功率,或拖延醫糾處理時程。

圖說:醫改會董事長劉梅君呼籲,政府應成立專業醫療鑑定機構,調解前先調查真相,並簡易鑑定。(郭庚儒攝)

新聞來源:台灣醒報

台長: 陳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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