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楊氏狗男女使出殺手賤.叫我陪去日本受訓的錢,
叫ADAM算是多少錢,ADAM列出食宿交通等,三萬多元,賤婆邱竟然說
"ADAM你沒有把受訓時的行動電話費一萬五日幣算進去"
你媽哩,我一通電話都沒打,用到電話也是再幫ADAM翻譯公事,
評什麼叫我付電話費,於是ADAM這樣告訴邱雞八.
她才悻悻然說"好吧就照你說的,儘快處理"
聽到要扣三萬多塊我真的超不爽,媽的BONNIE走就不用扣,
換我就要扣是怎樣,但礙於我們太笨簽了兩年約,約在他們手上
於是我告訴ADAM要扣我錢可以,那把欠我的價還來
mail如下:
Dear Adam:
我算欠假的方式如下:
10月份 在日期間4天(因為是我自己付訓練費,所以休假要算)
11月份 2天,有兩個週六加班
12月份 5天,週休一日及最後一周沒休假
1月份 8天,沒休到假
2月份 6天,前兩週沒休,後兩週休一天
3月份 2天,前兩,後兩周休二天後兩週休一天
4月份 正常
4+2+5+8+6+2=27天
36000(月薪)除以30天一個月=1200(日薪)
1200乘以27=32400
對不起,公司逼我這麼計較
絕不是要跟你作對
Josh
但其實我明白我這樣只是垂死掙扎,因為他們握有合約,
但欠價沒有實際證據....果然,
沒人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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