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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5 01:06:30| 人氣180|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嚴重受創的自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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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咖啡堂唸消保法,大概是放在桌上的六法太大本引人注目,隔壁的人跟我搭訕。

『你們學校消保法幾學分啊?』
『兩學分。』阿,又是個登徒子。頭也不抬的,我答。
『他是士林地檢的書記官喔。』阿君在一旁洗杯子一邊笑嘻嘻的介紹著。

我忍不住抬頭看了他一眼,喔,原來書記官是長這樣阿!
而這一眼,讓我跟他聊了快一個鐘頭。

跟這位仁兄聊完,除了發現自己學法律真的是學的很不切實際,很多時後都只是喊道德口號外,更震驚的是,怎麼自己對自己的法學觀念居然這樣沒自信到令人汗顏。

記得是聊到關於法官和檢察官辦案的獨立性程度時,仁兄認為基於檢察官可實行公訴,主動偵查犯罪,檢察官的獨立性顯應高於法官。但我認為在檢察一體原則下,上級檢察官可以要求下級檢察官移送案件且須受到檢察總長的指揮監督時,相較於法官的審判獨立,法官的獨立性應是高於檢察官的。仁兄睜大嘴說:『不會吧,妳是學法的耶,怎麼會連這種問題也會有疑問,當然是檢察官獨立性高阿!妳怎麼連這個....』

『咦?真是我弄錯了嗎?』

回家之後我翻書査資料,我還是肯定我自己的想法沒有錯!!

但,我為什麼覺得心裡札攪的難受呢?

因為仁兄的那種『虧你是學法的耶,連這都搞不清楚。』的態度,還有我對自己所學沒有自信的緣故。當仁兄站在實務面的“權威”質疑我的問題時,自尊心就好像被用力的扒出來狠狠戳刺幾刀,快速到連哎痛的時間都沒有,只能默默的看著血這樣流著流著流著...。

從來沒有這麼堅定過。此時,我鄭重的對自己發誓我一定要好好學法律,務必每個環節架構要弄得清清楚楚,再小的枝節末葉也不要放過,絕不再讓人有機會可以像今天這樣羞辱我。再也不要有人丟法律問題給我,而我只能抱頭鼠竄的黑色幽默了...。

我不畏苦也不懼累,但是,我是真的真的很怕丟臉。


拿出我的好女兒戰鬥氣勢,努力~加油加油加油!!!

台長: Em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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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葉
好像我當初學打針

結果被病人電到不行

後來努力練是一樣的

加油~!
2007-06-25 11:31:25
版主回應
這可是被羞辱ㄟ,豈是電!!『電』表示自己學的不夠,可是羞辱是被對方看扁,兩者定義可是天差地遠,我才會這ㄇ憤怒阿~恨~
2007-07-06 19:35:44
努力沒用!!因為要加上堅強的氣勢以及不輸人的自信^^你會得到你想要的果實.
2007-06-25 23:41:39
版主回應
對!努力沒用!因為要非常非常非常的努力加上堅強的氣勢以及不輸人的自信~哈~最愛妳了小彤彤~我還要去妳家征服蔡依琳和楊丞琳拉~
2007-07-06 19:37:48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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