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7號)今天通過礦業法修正草案,未來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包括亞泥、潤泰等66個礦場,在5年內必須要補辦環評,否則最重可以廢止礦業用地。六大重點。
全台優質外約+line:s0981615
包括加強礦場管理、補辦環評、原住民諮商同意權、保障公民參與、新申請的礦權,要經過原住民族同意,還有回饋當地居民的機制,刪除霸王條款。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花蓮亞泥礦場已獲核定展延礦權二十年,不需要取得原住民族的諮商,引起環保團體質疑,規定補辦環評,同時還開放繼續採礦,根本是替財團另開後路。
全台優質外約+line:s0981615
{內文}亞泥花蓮礦區的空拍畫面,對環保意識造成極大衝擊,也讓環團更聚焦礦業法修法進度,行政院7號終於端出修正草案,要求大型礦場補辦環評,但同時卻同意礦場繼續開挖,讓環團痛批,修法名義上是保護環境,實際上根本是替財團解套。
全台優質外約+line:s0981615
從政院通過的版本來看,這次修法,要求加強礦場管理,新礦權要核定年度施工計畫,而面積大於2公頃,近5年年平均生產量大於5萬公噸的礦場,要在5年內,補辦環評,像是亞泥、潤泰等66個礦場都符合條件,而新申請礦業用地,還要通過原住民同意,並舉辦說明會,明訂回饋機制,同時刪除礦權遭駁回可以申請補償的霸王規定,不過亞泥花蓮礦區已經獲得展延礦權20年,開採不需獲得原住民同意,問題依然無解。
全台優質外約+line:s0981615
環團痛批假改革、真護航,繼續炸山挖礦二十年。行政院通過修法版本,送進立法院,就是希望落實開發,同時保護環境,但修法內容,卻遭到環團質疑,還是替財團開後路,礦業法還有沒有需要修正的地方,就看後續立法院審議,如何化解爭議。}
本文出自: https://www.ttv.com.tw/news/view/10612080014300I/568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