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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要講原則 做事要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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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是 做人要講原則 做事要找方法 的內容簡介



只知執行的人只是平凡的人,會找方法的人則是傑出的人。

做人不講原則,任人擺布;做事不找方法,事倍功半。
找對方法,讓我們知道如何做到最好。
方法不對,成功擦肩而過;方法正確,成功隨手可得。

本書將幫助你在執行中遇到困難,找到最佳的方法,縮短成功的歷程。如果你不甘於現狀,想尋找成功的捷徑,找對方法,成功近在咫尺。

本書特色

本書的目的,就是為了幫助在執行中遇到困難、想變得更有【主意】的讀者在不折不扣的執行中,找到最佳的工作方法,終結我們遇到的問題,縮短我們成功的歷程;同時,提醒讀者只有把成功的基本素質和方法有系統地結合起來,才能成就輝煌。

作者簡介

黃旭成

大學中文系畢業,酷愛文學寫作和翻譯?作,曾在文化公司任職翻譯多年,並筆耕不輟,投身於文化事業,堅持從事文字創作工作,幾家媒體專欄撰稿人。愛好旅遊、交友、閱讀,在人生勵志與智慧啟迪方面深有研究,著有多部文學作品與勵志書籍。



  • 出版社:葡萄樹文化

    新功能介紹
  • 出版日期:2013/06/12
  • 語言:繁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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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安順廠現況照。(圖/中石化提供)

記者徐珍翔/台北報導

針對中石化安順廠(前台鹼安順廠)污染案,台南高分院11日宣判,中石化須獨自負擔賠償金額,經濟部可免責。對此,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副教授黃煥彰痛批「台灣司法已死」,直言經濟部不僅三度隱瞞該事件的重大發現,更是汙染發生當下的最大股東,恐怕脫離不了責任

十幾年前揭露該案並持續監督的黃煥彰12日在臉書發文指出,審判長李文賢駁回國賠的理由是經濟部裁撤台鹼安順廠,也停止生產五氯酚納,且戴奧辛污染沒有繼續擴大,因此認定公務員無不法侵害也沒有怠忽職務。但他卻不以為然,直言台灣司法已死,而該判決不但會貽笑國際,還會變成法律系的教材,「兇手拿刀殺了人,卻把兇刀拿給第二個人,偉大的法官判決說原兇無罪,原兇是經濟部,台灣省政府與國營企業中油公司。

黃煥彰更在臉書貼出台鹼歷年股東組成表,證實安順廠在台鹼併入中石化的前一年(1982年)即已關廠。此前,1946年到1966年間,經濟部持股六成是最大股東,另一股東則是台灣省政府,持股四成。之後的1967年到1982年間,由中油公司持有台鹼百分之百股權,他指出「經濟部、台灣省政府與中油才是污染的真正行為人」。

此外,黃煥彰也提到,從1981年魚體檢測出汞開始,到1994年檢測到魚體有戴奧辛,2002年檢測出人體血液含戴奧辛,面對幾次重大發現,政府皆選擇隱瞞,時間長達22年,直到2003年8月才告知居民受到汙染的事實,這更讓他質疑:「經濟部為何無罪?」

對此,中石化則表示,依據林錫堯大法官釋字第714號解釋協同意見書,該公司是因為特殊原因(受命合併台鹼)成為概括繼受人,與《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的汙染行為人定義不同,如今卻須單獨承受所有賠償義務,已嚴重違反司法公平與正義,因此,中石化未來不只會持續進行司法救濟,擬再提告經濟部過去刻意隱瞞汙染事實且推諉相關責任

▼台鹼歷年股東組成。(圖/翻攝自黃煥彰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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