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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2 20:45:00| 人氣22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彩虹文藝獎:用身體寫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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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文活動 .....
  一.主旨 -彩虹文藝獎論壇

 ◎眾欲解放˙身心吶喊
  眾同性族群的猴年是很難過的一年。
  從2003年底副總統呂秀蓮的「愛滋天譴說」、立委侯水盛扭曲政策本意的「同志亡國論」、2004年
小年夜同志家族派對「117農安街事件」、晶晶書庫男體寫真集被不當查扣、中央性別研究室何春蕤教授
人獸交網站被起訴等事件,一連串侵犯性別人權的事件不斷上演,連續重創同志社群的信心和安全感。
本徵稿活動的第二部份,便希望集合基層眾社群對時事進行事件紀錄,並進一步發展評論、不滿,以及
對同志運動提出建議與反省。

 ◎自曝生命˙BODY TALK
  身體一直是與我們最親近、卻也最陌生的自我。我們透過身體認識世界,但偽善道德卻將身體貶低
到只有生理層次,嚴格禁止透過身體展現出來的各種慾望、以及其背後的自我認同過程。本徵稿第一部
份,想挑戰人類文明對身體貶抑、不敢直視的限制,正透過「自曝」生活場景、「自拍」自我形象的行
動,展現身體不只是色情、不只是藝術,而是我們真實不過的身存方式。

二.徵稿主題及獎額分配
 
  1.「自曝眾欲身活」 ─同志生命故事:優選五名─獎品一份及獎牌一面。
                       佳作獎若干名:獎品一份及獎狀一禎。
                       推薦獎三名:感謝狀一禎。
  2.「凝視2003的傷口」─同志時事評論:優選五名─獎品一份及獎牌一面。
                       佳作獎若干名:獎品一份及獎狀一禎。
                       推薦獎三名:感謝狀一禎。
    得獎之創作形式依投稿比例分配。
    凡經投稿確認之所有創作者,皆將致贈「眾性幸福寶貝袋」以玆感謝。

三.建議作品形式

  1.同志生命故事:
   1.1 文章:字數以兩千至一萬字為原則。
   1.2 拍圖說故事:連貫十張自行拍攝之照片,附兩千字以內之文字表達寓意情節。
   1.3 短片:片長以十分鐘之內為原則。
  2.同志時事評論:
   2.1 評論:字數兩千至一萬字為原則。
   2.2 報導文學/事件紀錄:字數兩千至兩萬字為原則。

四.參加資格

  一般民眾均不限(女/男同志、雙性戀、跨性別、邊緣性欲實踐者、女/男異性戀的社會各職業
身分者,皆歡迎來稿。)惟曾獲省級以上社會性重要文學獎與影展獎項、作品曾集結出版之人士,皆
委請歸於評審推薦獎。

五、收件、截稿、揭曉及贈獎日期:

  1.收件:即日起開始收件。
  2.收件截止日期: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四日(星期二)。
  3.入選結果通知日期: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二日前。
  4.作品發表日期: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一日。
  5.得獎名單及作品於GLAD網站與KKCITY電子佈告欄刊布,得獎作品將發行展出。
  6.贈獎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項(請務必詳讀):

  1.海內外華人、外籍人士均可參加,惟須以中文創作、錄製。
  2.參加甄選作品以未在任何報刊雜誌、影展媒體發表或出版者為限。
  3.文字應徵作品須用有格稿紙謄稿,或以電腦打字列印(以A4紙張為準),並附帶或郵寄電子檔
    至glad_writing@yahoo.com.tw(MS-WORD格式繕寫,細明體12號內文,一般行距)。
  4.圖片應徵作品以轉錄或轉拍成jpg、tif格式之檔案為原則,將十張圖片檔與兩千字以內文字燒成
    光碟郵寄(請注意包裝堅固);若原作為普通照片而轉拍技術難以取得,可郵寄普通照片與其
    說明文字
  5.短片作品以電腦媒體可播放的VCD或DVD格式為原則。建議以AVI、MPG、DAT檔為主,以光碟
    形式郵寄。(請注意包裝堅固)
  6.所有格式稿件在決選名單公布前,不得逕自發表或參選其他文藝獎,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資格
  7.稿件中請勿包含個人資料。請另以單張稿紙詳列:真實姓名、筆名(花名)、出生年月日、聯絡
    電話、地址、電子信箱、學歷、職業、年齡等資料。
  8.個人資料未詳細填寫者,本活動有權考慮不列入評選。
  9.來稿請在信封上(或電子郵件主旨)註明應徵「第九屆同志甦醒日徵稿」字樣,並註明參加為
    「同志生命故事」或「同志時事評論」類別。郵寄稿件請一律以掛號郵寄至「台北郵政23-100號
    信箱 台灣大學男同性戀問題研究社」收。本單位在收件後,將主動發送電子郵件確認。另外,
    電子郵件稿件主辦單位在收信後會發信確認,若三日內未接到回信者請再次發信與本單位聯絡。
  10.參賽作品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
  11.每一類別以參加一篇為限。
  12.入選作品,發表及出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發表或轉載,不另支稿費。如發現
     作品有抄襲之嫌,經查證屬實,揭曉後所獲之獎項及獎金悉數追回。
  13.應徵作品如未達水準,該獎項可由決審委員決議從缺。
  14.大陸與海外地區得獎者,本社有權保留獎金三個月,以便作資格之查證。

七、評選作業:

  1.稿件寄到後,立刻編號、密封,並分初審、複審、決審三級程序辦理。
  2.主辦單位聘請國內知名文藝創作家、學者評論家、專業社會運動實踐者擔任評審工作。

八、其他: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將另行於主辦單位網站與電子佈告欄補充公布。

官方網頁:home.kimo.com.tw/glad9th/

台長: 小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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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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