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7-12-25 23:39:28| 人氣48|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詐騙之島,台灣!

推薦 2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高中死黨平平,火速Line我,不滿這麼重要的詐騙案件,我居

然只簡短寫了兩句,他無法接受。

 

平平為什麼這麼激動?

他氣憤地說:我現在平均每天會接到三通的詐騙簡訊或電話,

我都快被逼得憂鬱症了

一天三次?挖哩平平你是詐騙吸引機嗎?想詐騙的都主動找上

你?跟老友玩笑開完,我也覺得無奈,的確,曾幾何時,台灣

竟已成為世界公認的「詐騙之島」。

 

因為兩岸「斷線」,從2016520日之後,對岸打擊電信詐

騙案件的犯人,幾乎不再送回台灣(肯亞案後有放棄一次,讓

在大馬詐騙的台灣人可以回台,結果這群人居然在機場被直接

釋放)


從肯亞電信詐騙案以來,在世界各地從事詐騙「工作」的台灣

人,共有288人,被送到大陸去關押。北京、廣東、湖北、湖

南、浙江、江蘇、四川,到處都有。

 

200多人,其實不多,2009年在馬前政府與對岸簽署了「兩岸

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之後,兩岸曾聯手打擊電信

犯,並送了4600位詐騙犯回台灣


不過,一來台灣刑期比大陸低,二來這些詐騙集團的詐騙對

象,全是中國大陸的老人、農人、退休人口跟弱勢人口,受害

者都在大陸,出動警力遠赴非洲抓人的也是大陸,抓回大陸去

受審,到底那裡不合理?

 

部分台灣人,因為討厭中共,或說認定那是「敵國」,所以

要遇到與中共相關的事情,就立刻失去冷靜,腦子發燒,無法

判斷,只會一味反對。


今年三月也有台灣女子在韓國涉嫌詐騙被抓,最重可能判到無

期徒刑,同樣是台灣人,同樣在海外被抓,這時怎麼沒有人要

F-16立刻升空,去南韓救人?救犯人?


外界在看待「詐騙犯送大陸」這件事情的時候,通常只看到所

謂「一個中國」的政治效益。

卻忽略了大陸政府對「嚴厲打擊詐騙案」這件事情上的執行決

心,與不可妥協。

這幾年,大陸詐騙事件頻傳,曾有老農因為被騙光積蓄,跑去

銀行門口上吊;還有退休眷屬,被騙光先生的退休金,跳樓自

殺。


詐騙已經是大陸民眾深痛惡絕的事情之一

因為民眾「深痛惡絕」,因為是「集體民意」,大陸當局決定「嚴打」。


儘管詐騙犯遠在非洲肯亞,天涯海角,也要抓回大陸受審,


一來讓氣憤的民意,可以找到一個出口;


二來也讓死去的受害者,得到公道。


是的,大陸的確不使用選舉來決定自己的領導人,但對岸在

「養成與淘汰」機制之下,所產生的領導人,卻很可能遠比台

灣的領導人,還要更「重視」基層民意


簡單的說:台灣的政治制度,是選舉。所以政客所想,就是多

拿選票;對岸的制度,是集體領導,想鞏固集體領導的基礎,

就得讓民眾「普遍滿意」。

 

於是看到民眾有不滿意的事,政府一定優先處理,民意恨詐

騙,政府就打詐騙,狠狠的打,與台灣的繁瑣行政程序和法律

過程比較起來,對岸或許是一個比台灣更加「快速反應民意」

的地方。

 

事到如今,再去嘲笑台灣部分政客,當年如何義憤填膺?今日

卻龜縮禁聲,已無太大意義。


我想說的是,拋開去大陸受審?還是回台灣受審?的政治角力之外。

台灣已是世界最大詐騙「輸出國」,台灣已經變成一個「詐騙

之島」的這個事實,眼下,大家是否已有更深的了解。

為什麼台灣人這麼貪?為什麼台灣人總愛騙?檢討這些問題,

遠比兩岸口水亂噴,還要重要太多。


原文刊載黃暐瀚臉書

 


台灣詐騙犯:早知道在中國審判,我一定不敢做

台灣籍嫌犯在肯亞涉入電信詐騙案,肯亞2016年將44名台嫌押

解至北京,北京法院21日一審宣判,其中台灣主嫌張凱閔、林

金德各被重判15年徒刑,引發台灣關注。


根據中國官媒《環球時報》24日報導:台灣籍嫌犯後悔表示:

要是知道在大陸審判的話我一定不敢做。因


為在大陸刑期可能最長是無期,包括台灣家屬來也麻煩,我一

輩子算是完了


肯亞偵破電信詐騙案,20164月陸續將70多名嫌犯分批遣送

至北京,其中有44人是台灣人。


中國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1日做出宣判,主嫌張凱閔和林金

德被判刑15年最重,其他人則判19個月至14年的不等刑罰,

並處剝奪政治權利及罰金。


這也是自2016年以來,北京從肯亞、馬來西亞、越南、印尼等

國陸續押解200多名台籍詐騙犯至中國關押,第一起宣判的案

例,引發台灣關注。


根據《環球時報》指出:這起在肯亞電信詐騙案,雖然是在

外從事犯罪行為,但案件的背後者,皆是中國大陸居民。


近年來,台灣電信詐騙集團猖獗,已經對中國大陸民眾造成巨

大損害

報導提到:以往,第三地通常會將台灣籍電信詐騙嫌犯遣送回

台灣,由台灣警方偵辦。不過,台灣籍犯罪嫌疑人並沒有獲得

相應的司法懲罰


報導強調:台灣司法在電信詐騙犯罪的刑期很輕,主嫌往往只

12年有期徒刑,共犯也不過是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由於

犯罪嫌疑人是在境外作案,受害人又在大陸,一些台灣籍犯罪

嫌疑人往往不被追責,最後就不了了之。


中國警方甚至表示:之前曾在印尼逮捕一批台灣籍詐騙犯,遣

返回去,3個月後在菲律賓再抓捕一批,竟然有上次那批的台

灣人

台長: 昕哥
人氣(48) | 回應(2)| 推薦 (2)|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悄悄話)
2017-12-26 09:15:13
(悄悄話)
2017-12-26 22:20:44
是 (本台目前設定為強制悄悄話)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