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線,看到我們家那個兇巴巴鬼把暱稱改成「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還以為跟他們家那隻名為「邱吉爾」的狗兒子有關,搞了半天原來是為了慶祝王建民19勝,根據她的說法,老外都叫「Wang!Wang!Wang!」,所以她「汪」19次啦!〈夠白痴的〉
我剛起床,想說可以趕快來看轉播,問她時間、哪台在播,她沒好氣說打完了。
「啊真的喔」
「那妳看11點的重播呀!這一場很重要耶!贏了就是美國的勝投王,還可以打破死泡菜韓國人18勝的紀錄。」
「好!」
「公視晚上11點唷」
「唉唷!我還以為是現在咧!」
「不是啦!愛睡豬!我7點就爬起來看了!」
「亨!我睡得很累耶!」
「全世界都知道王建民今天要比賽,只有妳一個愛睡豬在睡覺 妳很跟不上時代耶!丟我們獅子座的臉!獅子座應該很愛湊熱鬧的耶!妳下次不要給我再錯過了,下一場更重要 是王建民第一場季後賽先發。」
「好啦好啦,哪一天?」
「還不確定啦…確定了我會跟妳講。」
「OKOK!」
「妳再給我睡覺,妳就死定了!退出獅子座!我們不承認跟不上時代的獅子座啦~」
「好啦好啦」
「那妳已經知道輸贏了唷?」
「知道了,贏啊」〈為了怕跟不上流行,我早就開電視惡補了〉
「那看就不好玩啦!如果我沒看比賽,在看到重播以前,打死不要知道結果。電視一要講就轉台,網路上一瞄到「王建…」就關掉」
「你不要一直說好笑的事,我寫不完了」〈她知道我被她逗得樂,在寫她〉
「我哪有好笑…不要再給我寫上去囉…我才不要當什麼「白痴」的主角!」
「我管你,你管得了記者要寫不寫嗎?」
「妳又不是記者,妳只是白痴的作者」
真的是非常大膽的兇巴巴鬼。
為了表示我的心意,我將暱稱改成王19。哥哥一向很排斥也很反對我支持王建民,因為只要他上場的比賽我看轉播,一定失利。他常常隱瞞我王建民要出賽的消息,假如那天王建民贏球,他一回家就會謝謝我的配合。
ㄧ上線,他就不太客氣的敲我:
SUNny 說:
你是怎樣?你不要管王建民好不好!我擔心你會讓他季後賽表現不好。
王19 說:
閉嘴
SUNny 說:
我是認真的,不要害了台灣之光,我求你。
王19 說:
那我幫阿扁加油好了。氣死我了。
SUNny 說:
.....
SUNny 說:
你實在太容易生氣了,多吃點吻仔魚吧
王19 說:
為什麼啊?
SUNny 說:
怎麼那麼沒常識啊!
王19 說:
你說啊你說啊〈我是真的很好奇〉
SUNny 說:
咦,你問我,我去ㄅㄨㄚ ㄅㄨㄟ〈持盃〉嗎?
我到底是招誰惹脽啊?一起床就遇到兩個神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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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我表姊和她男友開始被苦苦逼婚之後,大人眼看穩定的她不太可能發展浪漫的另一段,就把焦點全部轉移到我身上。當然最主要是我最近失業,他們可能大受刺激覺得「不忙,就結婚吧!」〈我昨天看到大安捷運那邊貼出的廣告,差點罵髒話〉於是三阿姨開始給我「有緣千里一線牽」網站上的男子資料和徵婚條件。唉,表姐對我真的很重要。
「我昨天去我媽媽家,他給我看相親的資料和照片,你知道對方需要什麼樣的伴嗎?他要溫柔、隨和、能分擔家事、事業心不可太強的女生耶!」
「哈!根本完全相反,一個不符合就算了,完全不符合。」
「對啊!我媽媽就變得很安靜。」
「看來妳媽也知道不要害人。」
可惡,雖然是事實,但是這話由兇巴巴鬼說出來,還是很氣。
我把消息告訴小笨萍,她一向很崇拜我媽。我跟她說過媽媽遇到喜歡的衣服、褲子,就會豪氣的跟店員說「每個顏色都拿一件」。這件事照理說是悲劇,因為深受其害的是我。我的高中大學階段,就常常被同學取笑我的衣服/褲子怎麼會有那麼奇怪的顏色。這件事聽得小萍眼睛睜得都快掉出來。她驚歎:「這才是貴婦啊!」超級崇拜媽媽,一直要我介紹媽媽給她認識。還叮嚀日後媽媽假如需要豪氣的跟店員說「每個顏色都拿一件」這個機會,一定要讓給她試試。轉述給媽媽聽,她被逗笑了。狗腿的小萍果然討貴婦喜歡。
「我昨天去我媽媽家,他給我看相親的資料和照片,你要看看嗎?」
「要看!我愛你!」
「給你好了,因為他要的條件我不符合。」
「全憑伯母做主!」〈看來我真的可以把小萍介紹給我媽媽。〉
「好啦不鬧你 不過伯母真的很積極。」
「對啊!」〈無奈〉
「我唯一可以幫你的,就是幫你分散伯母的注意力。你請伯母以後都找兩個人一起相親。」
「那我想她又會在現場吼:妳們兩個不要一直說話。」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阿哈哈哈哈,我就是欣賞伯母的有活力。」
「你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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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疼小狗的兇巴巴鬼,是一個外星人。她的邏輯和正常人不太一樣。近來傷腦筋該如何為他家的邱吉爾慶生,去年是買狗狗生日蛋糕、精油spa按摩〈提到她邱吉爾一直從水裡跳出來,她惡狠狠的抱怨:「我那個時候心裡想…給!我!下!去!洗!那可是老娘花的錢,你不洗我洗!」〉昨天跟我說她想煎牛肉給牠吃、再帶牠去外雙溪烤肉,我們這幾個研究所同學「順便」可以聚聚啦!唉,真想當他們家的狗。
昨天她靈機一動,想洗手作羹湯,幫她男友燉香菇雞。離開我家前還在喃喃自語要記得買薑,我想起以前媽媽教我燉過,就很熱心跟她說,去腥味可以加酒,效果比較好,加上雞本身的香味,湯頭會很棒。講到酒和水的比例,印象已模糊,就跟她說要一比一。今天問她結果如何。
「妳昨天跟我說什麼水跟酒要1比1,一碗水就要一碗酒嗎?結果勒…我還不敢這樣做唷…我三碗水一碗酒。」
「是喔,結果咧?」
「我就快醉死了!很苦耶!」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結果你知道我男朋友說什麼嗎?」
「說什麼?」
「他停了一下說…是還不錯喝啦…但是酒太多了。我就說游璧如教我的,而且她的更誇張。他就說我怎麼會笨到去聽你的。對呀!我真的是瘋了 失去了我向來精準的判斷力。我如果照你這樣加,那昨天我們就變成二個醉漢了啦!那邱吉爾會看到瘋掉的爸媽。」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笑死我了 也氣死我了。那到底該幾比幾?」
「反正現在3:1還是太多…那下次試試4:1或5:1什麼的。」
唉唷,我真的會被笑死。結果最捧場的是邱吉爾。兇巴巴鬼說牠有雞腿就拼命吃,差點變成醉狗。我決心不計較牠洗精油spa的事了,畢竟牠比較專業,一比三都接受,一定也會支持一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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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何處無白痴,何處無白痴對話,但少閒人如米蟲小璧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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