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記者林燕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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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國內每三家壽險業者,就有一家公司可推出勞退年金保險(新聞、網站)。為協助壽險業進軍年金市場,勞委會擬調整保單(新聞、網站)示範,釐清勞退年金實施遊戲規則,讓第一張年金保單儘速上市。
勞委會上周五核准南山人壽可承辦勞退年金險,南山人壽成為第11家獲得勞退年金承辦資格的公司。
目前包括富邦、國泰、新光、瑞泰人壽四家壽險公司提出勞退年金保單,目前正在金管會(新聞、網站)、勞委會審核中。勞委會指出,勞退年金設計過程中,壽險業者發現,原本提出的勞退年金保單示範條款定義不清,造成保單契約擬訂困難。
示範條款原本規定,若保險公司發現保費沒足額繳納,將先計算勞工繳納保費,剩餘金額才視為雇主負擔保費,保費不足將由勞保局向雇主追討,並罰處滯納金。
例如,A公司開辦勞退年金保險,B勞工也自願提繳保費,總計A老闆與B勞工應該繳交5,000元保費給壽險公司,若壽險公司只收到3,000元保費,必須先認定這3,000元是B勞工繳納的,就認定A雇主沒繳2,000元保費,由勞保局負責追繳,並處罰雇主。
可是,壽險業者擬定保單契約時,發現若先認定雇主沒繳,可能產生爭議。
經勞委會評估將修訂勞退年金示範條款,未來將修正為,保險公司收到保費時,先認定保費是勞工或是雇主繳交的,先釐清到底是勞工、還是雇主沒繳保費,再由勞保局處罰。
此外,勞退年金示範條款,針對勞工離職再就業後,原有的保單價值準備金,需經多久的閉鎖期也沒有規範。勞委會也將明訂,保單價值準備金必須經過四年的閉鎖期,才能把價值準備金轉到個人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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