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5日電)前交通部長郭瑤琪遭最高法院判決8年徒刑定讞。郭瑤琪今天表示,除研究提再審或聲請非常上訴外,也考慮對證人李宗賢提告。
郭瑤琪被控在台北車站招標案中收受廠商2萬美元賄款;最高法院今天維持高院更二審認定,判郭瑤琪8年徒刑定讞。
郭瑤琪受訪時表示,對於最高法院做出這樣的判決,除了可能提告外,也研究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
她表示,與委任律師顧立雄聯絡過,考慮要對本案中的證人、南仁湖集團負責人李清波的兒子李宗賢提告偽證罪,因為李宗賢的證詞前後反覆不一,捏造事實。
郭瑤琪說,之前沒有提出偽證罪,是因為對上法院感到厭煩,加上宗教信仰上不希望結怨,所以才沒提告。
顧立雄受訪時表示,郭瑤琪對最高法院維持高院判決,表達沒有辦法接受,心情也非常沮喪。
他說,針對相關疑點,高等法院這次並沒有釐清,也沒有積極事證來處理,就援用原來的事證判決有罪,並不合理。
顧立雄表示,將採取一切可能的方法,包括再審或非常上訴,為當事人郭瑤琪平反。1021205
新聞提供: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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