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雖然是講述宮廷生活,但美食,或者說飲食的部份,幾乎沒有著墨。那選這本書的我是否離題了?其實是裡頭有段文字,讓我十分感興趣,這是第五章「永不鬆懈─成功的代價」中,描述為了取得並保有地位,對情敵出手最不擇手段的人是蒙緹絲斑夫人利用妖術來對付情敵拉瓦麗埃的橋段。
『蒙緹絲斑夫人利用與路易十四進餐的機會,在他喝的酒和吃的肉中偷偷加入
春藥,它是由死嬰的血、骨頭、腸子,加上蟾蜍和蝙蝠殘骸所調成的噁心成品。不知是因為她的談話精采或是藥效發作,路易十四突然愛上蒙緹絲斑夫人。她對皇后和拉瓦麗埃毫不愧疚,在友誼聖壇上趾高氣昂地蓋下背叛的戳記。』
這裡的重點在於
春藥,這個加在酒和肉的特殊調味料,在西方使用的是「死嬰的血、骨頭、腸子,加上蟾蜍和蝙蝠殘骸」,猜想這多少與女巫鍊藥的刻板印象有關。而在東方,拿來助興的藥方,則有肉桂、淫羊藿、陽起石、牛鞭、狗鞭、驢腎、鹿茸、晚蠶蛾、九香蟲、蛇床子,植物動物都有,但都不屬於強力
春藥型。
漢朝皇帝漢成帝就是服食
春藥過度而亡,據說這種
春藥是趙飛燕姐妹提供(在柏楊的《皇后之死—溫柔鄉》裡就有提過),同樣地,之前提過的《金瓶梅》中,西門慶也曾向胡僧求「
春藥」,最後更因服食過度,精盡人亡。
因此,
春藥究是什麼味?也許真的試過的人才知曉。然而,吸引我好奇的是裡頭提及的「蟾蜍」,撇掉恐怖的死嬰血、骨頭、腸子及蝙蝠殘骸,蟾蜍事實上也是可以食用的。
當然,與青蛙不同的是,蟾蜍本身具有劇毒,不過,據《本草綱目》、《中藥大辭典》、《中華本草》等醫典記載 蟾蜍全身是寶,特別是「蟾酥」是蟾蜍的頭部耳後腺和北皮膚腺分泌的白色乳漿,是傳統的名貴藥材,而「蟾衣」(蟾蜍自然脫下的表皮)則是治癌的良方。北京同仁堂著名的「六神丸」(功效是清涼解毒)配方中,第一味是牛黃,第二味就是蟾酥,也因為這樣,有不少謠傳,說只要將蟾蜍用薑絲煮成湯喝,便能治好青春痘。
在台灣鮮少聽到人吃蟾蜍,但在什麼都可以往嘴邊塞的廣州,吃蟾蜍可就見怪不怪了,往廣州市橋的方向去,經過東沙村,據說那裡一整條街都是吃蟾蜍的飯店。
那麼要怎麼吃蟾蜍呢?主要做法有打邊爐和椒鹽,新鮮的蟾蜍肉細嫩香滑,稱比田雞好吃幾倍。至於蟾蜍有毒的問題,就好比河豚有劇毒一般,似乎只要將蟾蜍的皮剝去,血放乾淨,就可以放心食用。
行文至此,我自己已然先打了個寒噤,不管是為了要滿足自己的權力欲,抑或是口腹之欲,這種種的慾望,竟然可以克服心中的膽怯,把這麼可怖的東西吃進口裡,看來,人類的慾望才是最可怕的
春藥吧?
Kapa後記
1.關於女性爭權的精彩描寫,印象最深的還是張愛玲寫《金鎖記》裡的七巧奪遺產那一幕。七巧在族長們面前訴說自己如何一路被排擠,哭到盡頭來還不忘奔到大廳堂,搞得鄰里皆知。邊哭還邊想,這幾個年頭守著殘廢丈夫,等的就這一刻,於是愈哭愈響;族長們怕女人煩,更怕女人鬧,不與「惡女」相磨的男性自尊,就成了權鬥時男人的致命傷,七巧最後當然成功地奪得了一大筆遺產。
不用
春藥,有時撒潑的眼淚就是女人最好的武器了!
2. 吃了一堆噁心東西的路易十四終於在十三年後明白(真是太佩服他可以吃上十三年,想必他的味蕾應該壞了吧?),為什麼他只要晚上和蒙緹絲斑共同進餐,第二天早上起床時一定會頭痛。
書中有段幽默的描述:
『國王想到這些年來吃下肚的噁心藥劑,就覺得作嘔;他愛過的女人做出這種事可能更令他作嘔吧。….蒙緹絲斑夫人又在凡爾賽宮待了十年,舉辦派對、以其聰明機智迷倒賓客。國王鮮少拜訪她,如果要去一定有人陪著,他絕對不碰她給的飲料或食物。』
3. 如果這篇令大家感到胃裡一陣酸水翻騰,在此向各位致歉,此文千萬不要在飲食前後觀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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