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的權利》
法國的人民,生來平等的人民,今天我們就在歷史留下光榮的一頁。直至昨天我們還抵抗著一切的不公平,皇室、貴族、地主、教會對所有人的剝奪,對我們生下來所擁有權利的剝奪。我們忍受著財富懸殊的邪惡,我們忍受著對我們生存的鄙視;我們披戴著政府無情的枷鎖,我們的人權成為了貪婪的當權者的奢侈品。不知人權、忽視人權或輕蔑人權是公眾不幸的政府腐敗的唯一原因。
人生存的權利是甚麼?
就是自然的、不可剝奪的和神聖的人權,就是自由、安全、財產和反抗壓迫。
人們生來是而且始終是自由平等的。
人們有居住遷徙的自由,有擁有並支配財產的自由,有選擇職業的自由,還有信仰、思想、言論、出版等自由。自由這種權利是天生的,是上帝賦予的,不能被其他人所剝奪。
人們應該得到安全的保障,不受任意逮捕,無罪推定;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現,全國公民都有權親身或經由其代表去參與法律的制訂。
私有財產既要保護,也要加以限制。財產的享有和支配,必須服從於社會和公共利益,人們理應得到他們辛勤工作而得來的財產,不容地主的無理剝奪。
人們亦擁有反抗壓迫的權利,當政府侵犯人權時,對於人民來說,起義是最神聖的權利和最不可缺少的義務。
以法國為榮的我們,被政府剝奪的我們,生存的權利又是甚麼?
也同樣是平等、自由、安全、財產和反抗。
今天,上帝賦予祂的子民、法國的人民一個機會,去爭取我們被剝奪的權利,我們將會解放這個腐敗的法國。我們不會再有墮落的皇族、貪婪的地主和僵化的教會,我們將會擁有一個平等、自由和博愛的法蘭西共和國,所有權力歸於人民。
戰爭一旦開始,就必須是勝利的。諸位,我們必須勇敢,勇敢,再勇敢,法國就能得救!我們不惜讓恐怖時代成為法治的全盛時代;在法國的土地上,在我們對生存的權利和自由的抗爭完結之前,我們的手上只有武器,我們的生命只有作戰,我們的意志只有對勝利的追求。
我已決定把我的生命貢獻給為真理而作的鬥爭。在這一場鬥爭當中,我不是站住了,就是倒下去。假使我的同胞失敗,我絕對不偷生。是誰能和我一起完成光榮的革命呢?難道是一些名人和富人嗎?不!只有你們才能完成革命!
這時候,熱愛平等的法國人民、自由的兒子,執起你們的武器,我們將以貴族階級的血洗淨法國的腐敗,迎接光明的自由世界!
羅伯斯比爾
本篇資料來源:
1. 盧梭的《人權宣言》思想總結
2. 羅伯斯比爾的名言
後記:
這篇演講詞源於「演講與談判」課的說服性演講練習,當時小弟心想既然要做一份沉悶的功課,不如選取一個有趣的題目。該時,同學們多以商務性演講為題,小弟為了標新立異,便選取了一個歷史課題,借用羅伯斯比爾這位富有讓大眾瘋狂魅力的「恐怖先驅」,寫了這一份演講辭。
最後的結果是,老師不接受我這個課題,於是我就在一個多小時內,匆匆寫了另一份講辭濫竽充數......而這份講辭亦未能面世了。
在此和大家分享一下。(惜大家未能看我演譯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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