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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22 16:19:17| 人氣300|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活人必須比死人痛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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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大家都看過電影中,在外國人的喪禮上,看到人說說笑笑是很平常的事,我倒不是要特意推崇他們的這種文化,因為中國人保守的觀念並不是很適合那種方式,不過,隨著社會進步的腳步,一些有制度的生前契約漸打入市場,國人的喪禮總算有了另一種選擇,可以不再五子哭墓,震耳欲聾了。

 今看了新聞,說男藝人李威和女友遊三峽,不像外界所說『在家療傷』,我不禁要想:從事發後的新聞,民眾都可看出,已逝的女藝人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從喪禮的排場,到那不過幾坪就要一仟萬的面海塔位;但同樣的,每個孩子,不止那位女藝人,都是父母心中的寶啊!(有的父母沒錢養家,被債逼的攜子女走上絕路,我不認為那些父母之所以欠下債務是因沒節制地去買名牌、貪享受,這些父母也是為人子女者啊,而在他們死後,可能親人有錢可以火葬他們、超渡他們就很不錯了!台灣的貧富懸殊已到了如此可悲的地步了。)何苦為了一個人的意外往生,要週邊的人跟著一起哀悽渡日才算有在珍視她呢?

 每一個生命都是可貴的。活著的人,要珍惜比先走一步的人有更多時間呼吸、活著!如果,那位女藝人像親友所說的,是『天使』,那相信她也一定不會希望活著的人被如此對待!

 所以,很可惜,她的父母沒有出來說句公道話,反而耿耿於懷男藝人在與寶貝女兒交往時未曾承認等種種行逕,不但拒絕男藝人的探視,也沒有原諒年輕人的雅量。我認為,感情事本來就是種前世相欠的因果(雖我向來不屑那些沒很紅的男女藝人,不斷否認明明就有那麼一回事的緋聞對象,官方說法是避免影響人氣,但這些人沒半個是紅到像過去成龍、林青霞那樣,如此欲蓋彌彰反而可笑)。父母親應尊重成年子女的行為與選擇,雖說當然是偏坦自己的孩子,但身為公眾人物的父母,理應為社會做一個典範,才不枉費『天使』在世上陪伴他們廿八年的價值,不是嗎?

2007-02-13

台長: 彩虹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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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esHon
人之所以有痛苦,誠如
達喇啦嘛說的

痛苦來自於煩惱
煩惱來自於執著

昨日種種譬如昨日死
只要把握每一個《唯一》的現在
就算對得起自己了

JonesHon
2007-04-14 13:48:46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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