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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3 12:41:19| 人氣58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美白化粧品抽驗 7成標示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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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龍瑞雲、孫承武台北8日電)夏日想要防曬美白兼顧,可得慎選產品。台北市衛生局今天公布北市美白化粧品抽驗結果,19件成分含量全都正常,但其中13件標示不符規定或涉及誇大療效。

市面不論是美粧用品店、百貨公司、量販店、夜市或是線上購物等都販售與美白相關產品,但是否如廣告強調有美白療效,其實並不盡然。北市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今天公布5、6月專案調查結果,發現在19件抽驗化粧品中有13件不合格,佔了7成。

藥物食品管理處長陳立奇表示,19件化粧品抽驗結果均未含有禁用的「重金屬汞」及「對苯二酚」;常用美白成分的「維他命C磷酸鎂」、「維他命C糖?」、「麴酸」、「熊果素」的含量也符合規定。

至於13件產品不合格的原因,包括外包裝或成分標示不實、未標示用途、用法、批號、出廠日期、涉及誇大療效。其中,不合格的網路拍賣產品,主要因為外包裝無中文標示或僅以簡體中文標示。

陳立奇表示,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6條規定,化粧品外盒包裝或容器要有顯著標示產品名稱、製造廠名稱、廠址、進口商名、地址、內容物淨重或容量、用途、用法、批號或出廠日期、全成分、保存方法與期限、許可證字號等。

另外,化粧品不得有誇大或涉及醫療效能,違者依第28條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提醒消費者,購買化粧品時,遵守「一不二要」原則,不輕信誇大療效宣稱、要購買來源清楚產品與要認明完整中文標示。

台長: mBe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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