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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4 17:45:51| 人氣95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106年度各縣市太陽能光電系統補助計畫清單(最後更新 106年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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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各縣市太陽能光電系統補助計畫清單(最後更新 10602/07 

縣市別

計畫名稱

補助對象/條件

申請期限

(各縣市政府得依預算使用情形予以調整)

臺南市

106年度
補助設置
太陽光電系統
實施計畫

 
補助對象及條件:

於本市轄內合法私有建築物安裝太陽光電系統且於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至一百零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期間取得經濟部能源局(或本府)同意備案或設備登記之太陽光電系統所有權人。
一)太陽光電系統所有權人為自然人或公司法定義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且屬建築物所有權人者(陽光社區申請案及申請台電相關線路費用補助案,不在此限)。
二)太陽光電系統所有權人為自然人且非屬建築物所有權人者,兩造關係以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為限。
三)太陽光電系統所有權人為依商業登記法取得商業登記者且非屬建築物所有權人者,兩造關係以獨資且該獨資之負責人為建築物所有權人。
 

補助標準
於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至一百零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期間取得經濟部能源局(或本府)同意備案或設備登記之太陽光電系統所有權人,可選擇之補助方式如下(七擇一):
(一) 依台電公司向太陽光電系統設置者所收取之併網工程費、加強電力網工程費及併聯審查作業費或其他線路費用給予補助,原則上全額補助,但合計之補助金額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
(二) 裝置容量未滿一百峰瓩者,依經濟部能源局(或本府)及台電公司核發該太陽光電系統證明文件之裝置容量給予補助,每峰瓩補助新臺幣五千元,不足一峰瓩部分不予補助,最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十五萬元為限。
(三) 裝置容量達一百峰瓩(含)以上且未滿五百峰瓩者,每案補助金額為新臺幣二十萬元。
(四) 裝置容量達五百峰瓩(含)以上者,每案補助金額為新臺幣五十萬元。
(五) 太陽光電系統依附之建築物為陽光社區第一型,並同時提出補助申請時,依經濟部能源局(或本府)及台電公司核發各別案件設置場址之太陽光電系統證明文件之裝置容量給予補助,每峰瓩補助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不足一峰瓩部分不予補助,各別案件設置場址之最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三十萬元為限。

(六) 太陽光電系統依附之建築物為陽光社區第二型,並同時提出補助申請時,依經濟部能源局(或本府)及台電公司核發各別案件設置場址之太陽光電系統證明文件之裝置容量給予補助,每峰瓩補助新臺幣一萬元,不足一峰瓩部分不予補助,各別案件設置場址之最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五十萬元為限。
(七) 太陽光電系統依附之建築物為陽光社區第三型,並同時提出補助申請時,依經濟部能源局(或本府)及台電公司核發各別案件設置場址之太陽光電系統證明文件之裝置容量給予補助,每峰瓩補助新臺幣二萬元,不足一峰瓩部分不予補助,各別案件設置場址之最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九十九萬元為限。
 

補助經費之用途或使用範圍:
本市合法私有建築物安裝太陽光電系統之設置費用,或須向台電公司繳納之台電相關線路費用。
 

1061130

屏東縣

屏東縣政府
106年度
補助建築物
設置太陽光電
系統實施計畫

 
補助對象及條件

 

(一)補助對象:於本縣轄內合法私有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在 106 1 1 日至 106 12 31 日期間取得權責機關同意備案,且於 107 6 30 日前完成設備登記之太陽光電系統所有權人。

 

(二)補助條件:

1、設籍於本縣之縣民,或設立登記或立案於本縣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
2
、申請人應為建築物所有權人。
3
、設置於本縣轄區內非全棟從事營業行為之私有建築物上,且其使用執照登載為全部或部分集合住宅、住宅或農舍使用。
4
、未曾受同性質之補助。
5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設置費用須由申請人自行出資。建築物出租或出借於他人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者,不予補助。

 

補助標準:
本計畫申請期間,每一申請人以補助一案為限,依太陽光電系統設備登記之裝置容量給予補助,每峰瓩補助新臺幣五千元,不足一峰瓩部分不予補助,最高補助金額新臺幣三十萬元。
 

補助經費之用途或使用範圍:
本縣合法私有建築物安裝太陽光電系統之設置費用。 

1061231

金門縣

金門縣政府
一百零六年度
補助建築物設置
太陽光電發電
系統作業要點

 
申請補助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申請人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設籍於本縣之縣民,或設立登記或立案於本縣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
2
、太陽光電系統所有權人為自然人或法人或非法人團體且屬建築物所有權人者。
3
、太陽光電系統所有權人為自然人且非屬建築物所有權人者,兩造關係以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為限。
4
、太陽光電系統所有權人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且非屬建築物所有權人者,兩造關係以獨資且該獨資之負責人為建築物所有權人。
5
、公寓大廈得由管理負責人、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


(二)申請條件:

1、設置於本縣轄區內非全棟從事營業行為之私有建築物(不含農業設施及畜牧設施等)上,且其使用執照登載為全部或部分集合住宅、住宅或農舍使用。
2
、未曾受同性質之補助。
3
、申請人應於一百零五年及一百零六年度期間取得經濟部能源局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規定同意備案及設備登記(依發文日為準)。但於一百零五年度期間已取得本府補助者,不得再次申請本要點補助。
4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設置費用須由申請人自行出資。建築物出租或出借於他人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者,不得申請補助。
5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設置若妨礙自然村或歷史建築物原始景觀時,本府得不予補助。

 
補助標準:
(一)應申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

1、設置總容量在十峰瓩以下者,每峰瓩補助新臺幣一萬三千元。
2
、設置總容量逾十峰瓩,且在二十峰瓩以下者,其十峰瓩以下部分依前目規定補助;逾十峰瓩部分,每峰瓩補助新臺幣一萬二千元。
3
、設置總容量逾二十峰瓩者,其二十峰瓩以下部分依前二目規定補助;逾二十峰瓩部分,每峰瓩補助新臺幣一萬一千元。

(二)免申請雜項執照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

1、設置總容量在十峰瓩以下者,每峰瓩補助新臺幣一萬元。
2
、設置總容量逾十峰瓩,且在二十峰瓩以下者,其十峰瓩以下部分依前目規定補助;逾十峰瓩部分,每峰瓩補助新臺幣九千元。
3
、設置總容量逾二十峰瓩者,其二十峰瓩以下部分依前二目規定補助;逾二十峰瓩部分,每峰瓩補助新臺幣八千元。

(三)每一申請案最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為限,同一申請人有多案申請補助累積最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五十萬元為限。
(五)本府公告停止補助前之最後一申請案,其申請補助額度較賸餘預算多者,以賸餘預算補助之。
 
 

 

高雄市

高雄市政府
工務局補助
哈瑪星地區
建築物設置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實施計畫

 
補助類別與標準如下:
(一)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者補助標準如下:

1、申請人如為建築物所有權人或起造人者含公寓大廈得由管理負責人、管理委員會: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含太陽能 光電板、支架、維修設施及轉換太陽光電為電能之必要設施,每峰瓩補助設置費用新臺幣(以下同)二萬元。
2
、申請人如為建築物使用人非為建築物所有權人)者:設置太 陽光電發電系統含太陽能光電板、支架、維修設施及轉換太陽光電為電能之必要設施,每峰瓩補助設置費用一萬元。
3
、申請人為領得使用執照一年以上,且戶數達二十戶以上之公寓大廈者,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含太陽能光電板、支架、維修設施及轉換太陽光電為電能之必要設施,每峰瓩補助設置費用三萬元。

(二)申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於取得使用執照後,每一申請案補助新臺幣三萬元。
(三)每一申請案最高補助金額以三十萬元為限(含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補助及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補助),同一申請人申請補助累積最 高補助金額以五十萬元為限。
(四)本局公告停止補助前之最後一申請案,其申請補助額度較賸餘預算多者,以賸餘預算補助之。

申請補助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申請人資格:

1 申請人應為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起造人,但公寓大廈得以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名義提出申請。
2
建築物使用人指已取得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使用人於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二十年以上之人。
3
申請人應同為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規定之同意備案申請人。

(二)申請條件:

1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應設置於本市鼓山區桃源里、哨船頭里、壽山里、惠安里、新民里、延平里、維生里、麗興里、峰南里及 登山里等範圍內之合法建築物。
2
同一申請案未曾受同性質之補助。 

 

1060331

桃園市
(已申請完畢)

桃園市政府

106年度
推動設置

太陽光電
發電系統

實施計畫

 
申請資格:
1
、於桃園市轄內非公有之合法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並於 104 年度、105 年度或 106 年度取得能源局同意備案之設置者。
2
、於桃園市轄內非公有之既存違章建築依「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 23 條規定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並於 104 年度、105 年度或 106 年度取得能源局同意備案之設置者。
 
補助標準:
1
、設置總容量在 5 峰瓩以下者,每峰瓩補助新臺幣 20,000 元。
2
、設置總容量逾 5 峰瓩,且在 10 峰瓩以下者,其 5 峰瓩以下部分依前款規定補助;逾 5 峰瓩部分,每峰瓩補助新臺幣 18,000 元。
3
、設置總容量逾 10 峰瓩,其 10 峰瓩以下部分依前 2 款規定補助;逾 10 峰瓩至 30 峰瓩部分,每峰瓩補助新臺幣 16,000 元。
 
補助經費之用途或使用範圍:
申請人(設置者)在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時之設備支出,且申請補助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以新品為限。
 

106103117
(已申請完畢)

 

台長: 太陽能安裝詢問 0980505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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