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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4 16:36:53| 人氣75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別當『丟包』爸媽!這些人都不是你的保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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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裡播出一則獨家:『安全隱憂!泳池蒸氣無人管,幼童獨自進出恐受困』,這則新聞看似揪出公共安全的缺點(但蒸氣室門口已有張貼明顯的注意事項,並註明12歲以下禁止進入),雖然最後加上『帶孩子出門要多加留意,孩子的安全也是家長的責任』,但整體訊息重點仍擺在公共空間『應加強巡邏管理』。
 
再來看看市立圖書館裡每周末的『說故事時間』,時間一到,總有些孩子手裡拿著手機或是兩手空空的走進來,後面不見爸媽人影。問他們爸爸媽媽呢?『他們說等一下就會來接我們了』,然而故事結束後也許會收到這樣的訊息:『在圖書館裡等一下不要出來,會晚一點到。』
 
原本鼓勵親子共讀的時間變成免費的托育中心,故事志工們結束後離開,孩子只好在圖書館裡閒晃等待,有些爸媽一時找不到小孩,氣急敗壞地問館員:『剛剛那些聽故事的孩子呢?妳們不是有志工嗎?怎麼讓小孩自己走出去呢?』
 
這到底是父母不夠盡責,還是管理制度需要改進?是真的父母情非得已,還是偷懶便宜行事?
 
南半球的澳洲布里斯本在市中心不遠處、也是以前舉辦萬國博覽會的南岸公園舊址開闢一處人工沙灘,提供給市民們免費使用。這處沙灘的規劃齊全,從包著尿布的孩童戲水區到親子共享的泳池,各種深度的戲水區域一併規劃、周邊設備齊全,連觀光客都會規劃到此一遊,不難想像其熱門程度。
 
環顧人工沙灘一圈,完全是免費開放的環境,家庭為單位的使用者仍是多數,不免讓人好奇如何管理安全與衛生。沙灘邊果然豎立著各式告示牌,除了告知水深多少、適用年齡為何,其中有兩大塊板子寫著:
 
“Lifeguards are not Babysitters.” (救生員不是保母) 十歲以下的孩子應有家長或是16歲以上的人陪同,五歲以下兒童或是不擅游泳的人請在監護人手臂以內的距離。另一塊“Healthy Swimming” 牌子則洋洋灑灑列出注意事項,第一條就是請定時帶孩子去上廁所,若孩子還小尚無定時如廁的能力,請包著尿布戲水。
 
是的,這些人並不是你的保母。
 
每個公共場域裡的角色都有必須完成的專業工作,當他從事這個職業時,我們應該期待他專心注意每個工作細節、改進每個可能更好的地方。如果我們不是這樣要求,而是認為他們可以『順便』做這做那、『應該可以』看到孩子,那麼不但排擠掉原有服務大眾的工作內容,也會讓孩子學到理直氣壯的依賴他人而忽略自己本身的行為責任。
 
順著上例繼續討論:救生員若要定時巡邏烤箱,那麼他離開時有沒有人替補救生員的工作?暫時替補的人也是專業救生員嗎?總共需要幾個救生員才能符合原本安全規格呢?人力成本增加應該由誰來負擔?若找工讀生或經理兼職巡邏,萬一發生事情時這些人有專業應變能力嗎?孩子自己溜進蒸氣烤箱,家長在哪裡?
 
這個問題的解決方法,應該是教導孩子正確使用各項設施,家長應隨時陪同年幼孩子不得離開視線。而不是花更多力氣在『管理行為』上。
 
圖書館裡說故事志工工作結束後不能離開嗎?志工們就算時間較為彈性也應該好心留下來?館員必須專注在櫃檯工作及其他作業上,誰有義務『多瞄幾眼』孩子呢?
 
這個問題的答案更簡單:如果家長不能陪同孩子一起共讀,那麼請你不要參加圖書館的說故事時間。若真的需要離開孩子辦事情,那麼根本不應該考慮這個選項,就應該找可以照顧陪伴孩子的人或是請付費到外面的才藝教室。
 
我們當然必須檢討社會結構性制度的缺陷,為何讓父母善盡責任時遭遇困難而執行不易,但是這並不代表父母可以忽略自身的責任而直接歸咎於他人或制度上。制度的設計絕對無法滿足每一個人的需求或是特殊情境,因此父母的責任就在於補足因『個體獨特性』而產生的需求,而不是一昧要求他人以自身需要為中心思考。
 
最近引發的校園安全討論即是一例。北投女童案過後,苗栗即傳出『學生提早到校關在門外』的新聞,部分家長六點多即把學生送到學校,但校門七點開放,因此警方要求替代役警衛立即開門引起討論。校門外即是馬路,孩子們站在校門外罰站曬太陽的確令人心疼,但是若可以提早開校門,少數早到的孩子在校園裡,難道就不會有安全問題? 只怕校門得越開越早,孩子們得配合家長的『方便』,越來越早到校,這就是把問題丟給學校的作法。當我們抱怨自己工時很長,卻希望老師校長們加長工時?孩子和老師的受教與教學品質,似乎沒有人討論。
 
事實上絕對有其他替代方案,但或許父母覺得比較麻煩而選擇讓孩子跟著早到學校。如:訓練孩子與其他孩子結伴同行、請家人或鄰居幫忙、與其他家長協調排班輪流接送,或者真的有差那十分鐘的話就跟公司溝通…,大家都需要上班的狀況下,那些一定要早到的個案有多少是家長覺得孩子在校門外等一下也無所謂呢?這並不代表不需尊重少數需求,而是家長也必須真的把孩子擺在第一考量順位,當自己都只求方便的時候,別人沒有義務提供無限上綱的友善環境。
 
台灣在育兒環境與制度上尚有很大的改善空間,當我們學習國外的各項措施時,也必須同時帶進他們背後的教養觀念,以及對父母責任的重視。要求別人配合永遠是最快的作法,但若不將個體與群體的責任分辨清楚,那麼這些『有吵有糖吃』的做法,最後都將成為壓垮整體社會的最後一根稻草。





文章轉自
http://best.parenting.com.tw/blogger_article.php?w=2594 

台長: 桂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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