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到惠蓀玩
一家四口(大姐上班)一起出去
結果只有我和阿爹一起朝著林道邁進
本來看著報紙說著惠蓀的"小"楓林會紅到一月中旬
結果 我們去了之後
那楓林 真的小
我也預計楓葉大慨會再一月中時掉光光
所以啊 嚴格說起來
真是不虛此行
只是在準備回家時...
阿爹在停車場倒車時
發生了個小插曲--愛上別人家的車...
慶幸的是
我家的車一點傷痕都沒有
反而是對方的車ㄇㄠ了一塊
原本是打算動用警方
但是當我們電話打完後10(...?)分鐘反悔
決定私下和解
反正沒有花到我們任何一毛(是保險公司)
而雙方的家長
竟無聊到連這都要拍個紀念照(小玉的爸爸?)
而結局就是
踏上快樂的回途 ~^.^~
p.s.回程中
車子開了一下下
就看到警車從旁而過
不要懷疑
就是我們當初報警的那一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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