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家位於典寶溪流域的養豬場,以未經許可的管線繞流排放畜牧廢水,導致附近溝渠呈現紅色,26日遭環保局稽查人員當場查獲,依違反水汙法第18條之1予以舉發,並命令停養,依超過放流水標準的倍數核計,估計將重罰70萬元。環保局表示,日前接獲民眾陳情,稽查發現梓官區八德路一家蔡姓男子經營的畜牧場,附近溝渠水流呈現紅色,調查該家畜牧場,雖領有環保局核發的廢水排放許可證,但廢水卻未經處理設備由核准設置的放流口排放,而是以軟管將未經處理的養豬廢水,引入畜牧場後方的4池魚塭,再利用動力馬達及管線,將紅色池水抽至牧場外溝渠,導致沿線溝渠長達5、6百公尺都變成紅色。 #div-gpt-ad-1503996040247-0 iframe { margin:auto; display: block; }
#div-gpt-ad-1503996040247-0 > div { margin: auto; display: block !important; }
.inline-ad div div { border-bottom: 0 !important; padding-bottom: 5px; };稽查科科長馬振耀說,稽查人員到養豬場後方的魚塭池,發現第一池魚塭已倒滿豬糞,第3池魚塭則因廢水優養化呈現紅色,為確認業者違規行為,環保局還利用空拍機掌握廢水流向,再進場稽查,一舉查獲業者違法繞流排放行為。環保局表示,目前已採相關水樣進行檢測,除依法開單告發,要求業者停養並停止繞流排放行為,檢測結果若超過放流水標準,將再依違反水汙法第7條規定舉發,並核算裁罰金額。高市環保局接獲陳情,發現梓官區八德路一家養豬場違法繞流排放養豬廢水,導致附近溝渠及魚塭水因優養化呈現紅色,已命令停養並開單告發。圖/高雄市環保局提供 分享 facebook 高市環保局接獲陳情,發現梓官區八德路一家養豬場違法繞流排放養豬廢水,導致附近溝渠及魚塭水因優養化呈現紅色,已命令停養並開單告發。圖/高雄市環保局提供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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