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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1-29 16:56:04| 人氣9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醫學中心醫院半開放制度之研議-許峰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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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中心醫院半開放制度之研議
一.案由: 研議醫學中心,區域教學醫院或衛生署署立醫院。將接生外科門診
手術或特殊處置部門開放給基層診所醫師參與之可行性,一方面可將醫
院與診所間之惡性競爭轉變為良性互動,另一方面避免基層診所日漸凋
落,並節省醫療成本,
二.說明:
1.本人於一年前在草屯舉辦中部地區基層醫療幹部座談會(由中區分局蔡淑鈴經
理,中部五縣市醫師公會理事長,常務理監事及總幹事參與)時提議此議案,會後
經中區分局回文(見附件函)其可行性.唯多年來雖有某些地區實施此辦法,可惜
權責劃分不清迄今未能普遍化
2.鑑於轉診制度未能落實以及健保制度之限制,致使一般基層診所日漸凋零,為提
振學有專長之醫師士氣,特別是門診手術之部份,很多熟練專精之外,婦產科醫師
一離開大醫院出來開業後,礙於人力及設備限制而無法繼續發揮其專才,不禁感
慨英雄無用武之地.實在是國家之一大損失﹒
3.為使這些醫師能繼續發揮其專長,基層診所經營採雙軌制.…即聯合診所或單科
診所其設備及人力足夠者在其診所施行手術;其餘不妨考慮到開放之醫學中心
或教學醫院動手術,如此醫院之開刀房及病房可物盡其用﹒
三.辦法:
1,目前醫院與診所都已實施總額預算,能否成功端看醫院經營者是否有此宏觀,
及診所之醫師是否有此雅量。一切以"病人"為中心,讓病人得到最好之照料.實施
初期也許會窒礙難行,不妨先由外科及婦產科論病計酬開始,效果不錯後再推廣
至其它科﹒其辦法可透過外科及婦產科學會成立醫院半開放制度促進委員會訂
定之﹒
2.開放醫院之人力及設備必須完備,譬如須有住院醫師,血庫,固定麻醉師及開刀房
設備齊全﹒
3.參與主刀醫師之給付及醫療風險之分擔宜事先談妥,初期暫定論病計酬總數之
1/3(二萬以下)一1/4(二萬以上)之間,商議至雙方均能接受之程度﹒
4.其他詳細辦法容再討論:諸如:
1)對總額預算之影響.--健保局如何支付這筆拆帳?
2)醫院與診所間之權益與義務如何區分?
3)如何鼓勵醫院實施半開放之意願?診所協會有無制衡辦法?
請三三會諸先進腦力激盪,討論之
提議者:許峰雄 2002/11/20

台長: 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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