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陳韋綸

去年(2013)12月,公廣派遣工會召開記者會,指出公廣集團內派遣勞工與編製員工「同工不同酬」、「假派遣」等問題,要求全數納編。(攝影:陳韋綸)

拜讀今年(2014)五一勞工「反低薪、禁派遣」大遊行的新聞稿,在派遣勞工的部分,該文表示反對勞動部的《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認為該草案將讓勞動派遣「就地合法、全面開放」。筆者認為勞團並未正視派遣工的困境。事實上,目前即使沒立法,派遣工早已「遍地開花」。

不可否認,勞動部提出的《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真是爛透了!鬆散的規定,很難解決派遣泛濫的問題(例如:草案規定派遣1年後,可轉正職,但尚需要派公司同意,無助消滅萬年派遣)。

不過,請勞團睜大眼睛看看,派遣工一再遭到濫用,現在全台至少有13萬名派遣工,他們的勞動權一直被壓低。例如「萬年派遣」;同工不同酬;一雇二主,發生糾紛時,難釐清責任;長期在同間要派公司、擔任同樣職務,卻不停轉換派遣公司的「假派遣」。此外,由於派遣身份,容易受正職工排擠,也無法加入正職工的工會,即使有能力組工會,也會面臨因轉換派遣公司,而導致工會失效;工作不穩、用完即丟;無法比照正職調薪、升遷...等等。

為了保障全台至少13萬名派遣工,加上現在勞動派遣泛濫,難以馬上完全禁止,所以筆者主張,應該嚴格制定派遣法,限制派遣年限、一間公司,應低於3%派遣比例、賦予派遣工組工會的權利,才有能力和要派公司、派遣公司,對等協商勞動條件等,只有嚴格立法,才是真正解決派遣困境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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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中心/綜合報導(2013.6.14)

大派遣時代來臨?研議超過十年的「派遣法」草案終於出爐,勞委會取消了原本《勞基法》規定公司聘用派遣工,不得超過總員工數3%限制,勞團憂心此舉將讓正職員工被派遣工全面取代,但勞委會主委潘世偉強調,新版派遣法「先鬆後緊」,不僅派遣工不會增加,反而正職職缺會變多,他說:「這是邏輯論述的問題。」

據統計,國內派遣勞工已超過15萬人,但現行派遣業並無明確法令規範,若發生欠薪、性騷擾等勞動爭議,實際任用勞工的要派企業和派遣公司常互踢皮球,派遣工權益很沒保障。早在2001年,勞委會就想修訂《派遣勞工保護法》,但因各界疑慮聲音不斷,勞資雙方都不買帳,讓此法修了十多年遲遲無下文。

終於在13日行政院會後,勞委會提出了《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新法明訂派遣工與正職員工需同工同酬,擁有平等使用工作場所內各項設施、共享福利的權利。派遣工若超時工作、遭性騷擾等,現行規定只罰派遣公司,未來派遣公司與要派企業都要受罰。

但最大的爭議在於,勞委會取消了企業僱用派遣工人數上限,對此,潘世偉解釋,派遣工不是壞事,是因被濫用才變壞事,現行法律規定若經工會同意,企業聘用派遣限制可從3%放寬到20%,「這不是讓正職工更容易被取代嗎?」相反地,新《派遣法》後端限制嚴格,雖然取消了派遣比率上限,卻能讓正職工更不易被取代

不過聽完潘世偉的「邏輯」後,多數勞團均表無法認同,強調會用派遣工就是老闆不想負責,所以檯面上找一個人頭僱主、所謂的派遣公司來當擋箭牌,勞委會不禁止派遣惡風,反將派遣法制化,勢必讓苦命的勞工陷入更大災難,「派遣法一過,未來人人都是派遣工!」

新版草案同時也禁止醫事、保全、航空安全、船員、大眾運輸行車及駕駛、採礦人員等6大職類不得使用派遣工,曾在國內某手機大廠擔任半年派遣工的李先生表示,政府上有政策、業者下有對策,就怕勞委會大餅畫一堆,派遣工看得到吃不到,不屑地說:「勞基法也訂得很漂亮,結果呢?不重罰黑心老闆,他們不會怕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