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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5-29 14:21:42| 人氣24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纏足:三寸金蓮,千年血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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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浩瀚史料中,我們可以輕易到一則又一則關於策略、機智的個案,看主角靈光一閃、巧妙布局,或運籌帷幄、精心算計,從競爭態勢中出奇制勝。

然而小聰明易得,大智慧難尋,許多傳統沈痾、習俗積弊,卻非任何謀略所能改變,就這樣年復一年,一代又一代流傳下來。且不說民主共和這類古人想破頭也想不到或不敢想的大題目吧,就說纏足這麼沒有人性的習俗,怪了,多少儒道法家視為理所當然,多少仁人志人不以為意,千年來女人只能噤聲承受。


.小腳一雙,眼淚兩缸

經過纏足後的畸型小腳,被稱為「三寸金蓮」。很好聽的名詞,卻是女孩子的血淚所換取。幾歲纏足,各地不同,大概從四、五歲開始,纏到七、八歲就大功告成。清代章回小說《鏡花緣》寫男子林之洋來到女兒國,被國王看中,封為王妃,命宮女為他纏小腳。作者李汝珍把纏足過程描寫得活龍活現──

先用白礬灑在腳縫,五個腳指緊靠一起,腳面用力彎成弓狀,然後用白綾纏裹,纏上兩層,用針線密縫,一面狠纏,一面密縫,纏完後,腳如炭火炙燒,疼痛難挨,隨後日子還要他人攙扶走動,以活絡筋骨,如此日復一日緊緊糾纏,並用藥水薰洗,不到半月,腳面彎曲,折作四段,十指腐爛,鮮血淋漓。久而久之,腐爛的血肉變成膿水,流盡後只剩幾根枯骨......。

雖然是小說家言,雖然受難者設定男性,且為成年男子,但纏足的過程、痛苦大抵如是。大部分男人可不像作者李汝珍那麼悲天憫人,他們無動於衷,甚且津津樂道,清代文人李漁(李笠翁);《閒情偶寄》說三寸金蓮「瘦欲無形越看越憐惜,此用之在日者也;柔若無骨,愈親愈耐撫摩,此用之在夜者也。」男人看女人的畸形小腳,白天眼睛吃冰淇淋,入夜後撫摩把玩,妙不可言,小腳令男人消魂迷戀,性感不下於胸脯,誘惑不輸給陰部。嗚呼,社會審美標準如此,哪個家長敢不給女兒纏足?


.小腳五式十八類

小腳魅力大,還有文人雅士寫專書研究,作詩文歌詠。清代的方絢(荔棠)便寫了一本書,把三腳分為三貴五式十八類,三貴指的是小腳上品三條件:肥、軟、秀,肥是肥潤,軟是柔軟,秀是秀雅。五式指蓮瓣、新月、和弓、竹萌、菱角五種樣式。下分十八類,什麼四照蓮、錦邊蓮、釵頭蓮、單葉蓮、佛頭蓮等等。各類有好有壞,所以又分九品級,從神品到膺品,花樣繁複。這些文人不知費了多少時間和腦力,才完成這些金蓮品賞大全。小腳當道,女子走起路來搖搖晃晃,弱不禁風,在男人看來風情萬種,婀娜風姿,至於走路運動、操持家務如何不便,他們可不管。像這樣不關心民生疾苦也就罷了,還把女子纏足的疾苦當做風雅美事,這是什麼社會?

既然腳小才美,小腳也成為選美的項目,最著名的是山西大同一年一度的晾腳會。參賽的婦女盛裝來到會場,坐在臺階上,任人品頭論足,分個高下名次。清朝末年,湖南桃花江的婦女也以纏腳聞名,當地被稱為美人窩,有首老歌不這麼唱嗎?「桃花江,桃花江是個美人窩。」人人傳唱,殊不知這歌大有來頭。

反對纏足的人不是沒有,俞正燮、袁枚、李汝珍都是,然而太少太少,多數男人,不問黨派,不論出身,不管文武,都不吭氣。


.千年後,小腳放大了

纏足起源於五代,經過宋代,元明以來大盛。滿人入關,建立清朝後,一度嚴禁婦女纏足,違者責其父母(這是康熙元年的事),但纏足已是人心所向,纏足禁令又取消了。──這才是最悲哀的事。纏足已經變成全民共識,「三寸金蓮橫量」的女子評價不高,嫁不到好人家,因此,即使舉辦公民投票,恐怕主張纏足的仍占多數。

清末,門戶洞開,洋人來華傳教,帶來不可纏足的觀念。「天足會」於焉誕生,入會的婦女不得纏足。隨後,維新派領袖康有為和弟弟康廣仁在廣州成立「不纏足會」。梁啟超也反對纏足,並於上海成立不纏足總會,規定:凡入會人所生女子不得纏足;凡入會人所生男子不得娶纏足之女;凡入會人所生女子,已經裹足者,如在八歲以下,須一律放解。

儘管後來從慈禧到孫文,掌控的政府明文禁止纏足。然而偏遠地區,婦女纏足現象仍然尋常。1950年7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有害健康,妨礙婦女參加生產等理由,嚴禁纏足。年輕女子纏足現象才開始絕跡,中老年婦女紛紛放足,纏足逐漸成為歷史名詞。

或許有人為纏足辯護,說,現代女人束腰、瘦身、穿尖細高跟鞋,和纏足是五十步笑百步。喔,不,一是成人自願,一是從小被迫,一是消肉去脂,一是扭曲變形,不只是程度有別,還有人性、獸性之別,不可等觀啊!

台長: Mel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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