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夢想,是在一個不熟悉的城市住上十天半個月,融入環境之中,成為當地的居民.只是,夢想就是暫時無法實現的事情.
對於香港,我本來是一點感情都沒有的.別說去住,連去玩的興致也提不起.我的夢想,是日本東京京都大阪神戶名古屋,也是夢想,所以只有屈就.
第一次到香港,是因為賴聲川導演的如夢之夢在當地上演,我們獲邀在當地看那長達八小時的史詩名劇.我也睡了大約三小時.請注意,八小時的戲,代表你花了一整天的時間在劇院裡,加上工作,我的自由時間,只有最後一天,中午十二點,搭著史塔菲力前往中環,金鐘健行,最後還是在銅鑼灣亂晃.那時我恨透了這個吵鬧,髒亂,擁擠的地方.
一年後,我進了港商,八個月內飛了兩趟香港,在偏僻的社區,採訪兩位已經無法再採訪到的人,對香港開始有了感情,因為歌.
緣分,風繼續吹,將冰山劈開.
去年十二月二十日,我第一次到香港的gay bar,那是胭脂扣的主人,化為灰燼的夜晚,我與同業,到此喝我們的解穢酒.氣氛詭異,因為阿梅有如不願離開一般,在bar裡,每個人似乎都得點上一首阿梅的歌曲,才能讓他的靈魂安歇.
我無法安靜,因為我看到Leslie的緋聞男友,Kennth在pub裡晃盪,沒事人似的.與一名嘻笑的女生,合唱了緣分.這是Leslie與阿梅最後公開演唱的歌曲之一.我所在的空間,時間,份圍,突然感覺到有種諷刺的,矛盾的,不適感.他在慶祝嗎?我選擇離開.
來是為了悼念,而非派對的快樂酒精.
四月,再次去港.這次是親情的召喚.
親情?
是的.
我從大學起,便有了一個偶像,當一次在雜誌上看到他的專訪,我更確定他是我要的人.
工作加上圖利自己,認識了他,緣分甚至安排我們在深夜的東區小巷裡,突然相見.
我們成為朋友.
四月初,他來台工作,問我要不要到香港看看,他可帶我到處看看.
沒有太多掙扎,去了.
在那裡,我見到他的愛人,家人,飯局間,一夥人看著我如孩子,要我多吃,我成了那個滿足爸媽期望的乖孩子,吃了一堆.幸福的三天.
這本是我仍在憂鬱疾患無力自拔的時期.
他的一句無心邀約,把我拉了出來.
這是香港給我的.是人給的.不是高聳的大廈,也非繁榮的欽羨.
一步一步,這裡變成我另一個牽掛的地方.短視?勢利?都是,但我遇見的,比這更多.
於是,我再度到了香港
我也有夢想在此,只是,夢想就是夢想,不是很快就會實現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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