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2-12-17 21:25:40| 人氣17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 稅務問答/夫妻同罹難 可列報配偶扣除額 2009/11/09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稅務問答/夫妻同罹難 可列報配偶扣除額
2009/11/09
【經濟日報╱稅務問答】

嘉義市王先生問:其父母親因意外同時罹難,於辦理遺產稅申報時,得否列報配偶扣除額?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答覆: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配偶者,可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規定,自遺產總額中扣除400萬元 (98.1.23以後為445萬元),夫妻因意外事故,雖同為罹難者,但就一般情況而言,並無法確認其係同時間死亡,故遇此類案例,得就常情認定其中可有先後死亡時間,而可列減配偶扣除額,以顧及納稅義務人權益。該分局進一步表示,夫妻因意外事故同為罹難者,依法僅其中一人得列報配偶扣除額,並非兩者皆可列報;惟應由何人列報,繼承人可視案況採最有利的方式申報扣除。

【2009/11/09 經濟日報】



全文網址: udn個人理財 - 稅務 - 稅務Q&A - 稅務問答/夫妻同罹難 可列報配偶扣除額 http://money.udn.com/wealth/storypage.jsp?f_ART_ID=198562#ixzz2FJcAtVb8
Power By udn.com

台長: 金山記帳士事務所
人氣(172)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 個人分類: 15.稅務&其他Q&A |
此分類下一篇:‧ 稅務問答/失蹤法定期滿 才能報遺產稅 2009/11/13
此分類上一篇:‧ 稅務問答/二房東收租 扣除損耗報稅 2009/11/04

是 (本台目前設定為強制悄悄話)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