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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7 00:00:09| 人氣2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國軍94年海報甄選比賽 (5/23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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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國軍人才招募中心
參賽資格:對國軍招募創意文宣有熱忱之中華民國國民
設計重點:招募宣傳創意構思
徵選項目:海報類
注意事項:參賽者作品必須為參賽作者之獨立創作,不得有抄襲或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權情事。

設計稿完成注意事項:
1‧尺寸:平面廣告:77.5×53cm(出血各邊留0.5cm)
2‧完稿請以Photoshop(版本6.5以下)或Corel Draw(版本9.0以下)製作,
  勿將圖層(layers)合併。
3‧手工稿無用
4‧檔案模式CMYK,請勿使用特別色票、金、銀及螢光色等。
5‧影像檔解析度為300dpi檔案大小約70MB左右(向量檔不拘);以A4紙列印
  樣稿一張,並將圖檔存於CD或MO郵寄收件地址。
6‧系列作品視為一件參賽作品。

截稿時間:民國94年5月23日(一)止(以郵戳為憑)
收件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207號2樓 國軍人才招募中心 文宣組 收
※請確實填妥報名表後(網路下載:www.mnd.gov.tw/rdrc),黏貼於作品背面,並繳交身份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乙份。

成績公佈:94年6月2日(四)
     得獎名單將公佈於國防部全球資訊網首頁上並專函通知
頒獎日期:94年6月15日(三)

獎勵辦法:
1‧優勝:作品6名,獲選作品每幅發給獎金新台幣15,000元,並頒發國軍人才招募中心感謝狀乙張。
2‧佳作:作品4名,獲選作品每幅發給獎金新台幣 6,000 元,並頒發國軍人才招募中心感謝狀乙張。
※每一參賽者報名作品件數不限,凡曾參加任何競賽入選受獎之作品均不得參加比賽。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得獎者須填寫作品版權同意書,同意主辦單位有權修改作品內容及重覆使用,不另給酬。凡參加本創作徵稿活動者,視同承認本簡章規定。
※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時,獎項將以從缺論。
※相關活動規定請上網查詢或洽詢免費諮詢電話。

http://exam.mnd.gov.tw/00-announce_main.asp?od=78

台長: EvD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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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校園社團(社團、班級、校友會、同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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