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再嚴的法律,也比不上好的教育。
法律再怎麼周延,也沒辦法阻止人去觸犯或鑽漏洞。
何況,每個人對於文字與語句的解釋難免會有不同。
今天聽了南仁湖集團董事長與李四端對談。
心得:
1.招租 > 獎參,促參 > BOT
2.我富有不是因為錢多,而是因為我花的少。
3.BOT不是問題,問題在投資者的心態。
4.未來大陸高速公路的經營。
5.社會上願意幫助人的人很多,但要得到別人幫助前,應先看自己準備好了沒。
上禮拜之專題討論,討論最近南科震動,ETC等BOT案。
發現其實這些爭議皆很難將責任歸咎於某ㄧ方,法律其實也是嘴砲學,有錢有勢懂法律操作者將得利。
再談到關於一些專業領域之法律爭議,如醫療糾紛,工程爭議等,由非專業背景之法官來做判斷,其中之問題可想而知,由上禮拜之專討便明顯發現判決書上犯的明顯錯誤,而原因便在於法官非工程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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