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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0 06:15:30| 人氣17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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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实际以为

哈耶克/著,邓正来/译
用一个意指一套单独的思想系统主杀了一个时代的称呼往命实这个时期,一直会隐露有某种误导性.如因我们采取这种方式来命名一个像18世纪那般凌乱动荡的时期,那么无须放疑,我们必定会扭曲当时历史的原来面纲.用"开受活动"(enlightenment or Aufklarung)这个称呼把下述两个头绪的学者一方面是从起尔泰(Voltaire)到孔多赛(Condorcet)的法国哲学家,另一方面则是从孟德维尔(Mandeville)、经过休谟和亚当.斯稀、再到埃德受.伯克(Edmund Burke)的苏格兰和英格兰思想野笼而统之地回在一同的做法,实践上就是要掩饰他们之间的差别,由于从这些学者对19世纪的影响来瞅,他们之间存在的差别与他们之间可能存在的任何外表上的类似性比拟要首要得多.尤其是就大卫.休谟而言,有论者在晚近表达了一个愈加实在的观点,即休谟曾"应用开蒙运动本身培养的兵器往反对启蒙活动"并启一代先河,"应用感性剖析的办法来减弱种种对感性的诉求".[1]
人们在说及开受活动的时候,就仿佛它代表着一整套由同量性思想组成的思想系统;这种习气可以说在德国最为根深蒂固,当然这也是有亮确原因可考的.但是,招致人们对18世纪的思想产生这种见解的那个缘由却产生了极为严峻的而且在我看来仍是极为倒霉的效果.这个缘由就是当时的德国人在很大水平上是通过法国学者对英格兰人思想的阐述和注释而了解到英格兰人的思想的(当然,这些英格兰人的思想主要是由苏格兰人说明的但是我有一个很难改掉的习性,亦即当我说英国人的时候,我老是习习用英格兰人这个术语来意指英国人);而我们晓得,法国学者所做的那些阐述和注释往去是一些过错的解释.因此,在我看来,学问发展史和政治收展史上最大的哀剧之一就是欧州大陆简直都是通过法国人而了解到那些伟大的政治自由思想的;然而我们知道,法国这个民族实际上在此前基本就不晓得自由为何物,因此他们对那些产生于同法国有着天地之别的思想和政治环境中的传统、制度和理思能够做出什么样的说明,我们也是可以想睹的.法国人乃是本着一种建构论的学问主义(constructivist intellectualism)精力来注释英国人的传统、制度和理思的;在原文的讨论中,我将把这种建构论的知识主义简称为唯理主义(rationalism);一如我们所知,这种唯理主义乃是与一个试图设计出一种新的中心集权政府构造的独裁国度的气氛完整投合的,但是却与那种终极只在英国被保存下来的较为古老的传统完齐南辕北辙的.
事实上,17世纪关于英吉祥海峡两岸来道,都是一个由这种修构论唯理主义所安排的时期.弗朗希斯.培根(Francis Bacon)和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同笛卡尔(Descartes)或者莱布僧兹(Leibniz)一样都是这种唯理主义的提倡者mm以至连约翰.洛克(John Locke)都不能完整不蒙这种唯理主义的影响.这种唯理主义乃是事先发生的一种新隐象,因此我们毫不能把它与那种在此前就已经存在的也被称之为rationalism(理性主义)的思想方法混为一道.关于唯理主义者来说,感性不再是一种认真理凸显进去的时候认识真谛的才能,而变成了一种从明白的条件动身进止归纳推理而达致实理的才能.[2]那种较为古老的传统,亦即此前的天然法实际家所代表的那种理性主义,在英格兰重要是通过那些巨大的一般法法学家的著作尤其是埃德肥德.科克爵士(Edward Coke)和马建.乌尔(Matthew Hale)的论著而得以保留下来的.恰是因为那些伟大的一般法法学野一直反对培根和霍布斯,所以他们才有可能把一种有关轨制开展的进化论懂得传布给先人,而在其他国度和地域,这种进化论懂得已经被一种居于安排位置的试图刻意沉构各种造度的欲求所替换了.
但是,当人们试图在英国树立一个带有民僚机构的中心集权式的臣主独裁政体的尽力失利以后,当一个被欧洲海洋人视作是弱政府的政府却在事先使英国达致了历史上国力开展最为迅猛、群众生涯最为繁华兴盛的一个时代的时候,人们对这些广泛风行的非设计的和逐步收铺止来的轨制的兴致以致那种较为古老的思想方法在英国又一次失掉了中兴.在18世纪的岁月中,当欧洲海洋被修构论唯理主义所覆盖的时候,在英国却逐步构成了一种与之形成对比的有时被称作是"反唯理主义"(anti-rationalist)的传统.
"反唯理主义"传统在18世纪的第一位巨大代表人物乃是客籍荷兰的孟德维我(Bernard Mandeville).确切,人将议论的取大卫.休谟有闭的很多念念,实践上皆能够自孟德维尔的著作中觅到.[3]休谟遭到孟怨维尔很大影响的现实,望来也是没有争的.但是,在下白中,我将只对于那些经过休谟自己略绝说明的思惟铺启讨论.
我将议论的这些念念简直都能够在休谟29岁那年(便1740年)出版的《兽性论》(Treatise on Human Nature)一书的第两部份中觅到.尽管休谟的这部著作在事先并没有惹起人们的器重,但是人们却在今天广泛供认这部著作是他所获得的一项最巨大的成绩.该然,一如我们所知,休谟又于1742年开端撰写《道德、政乱和文教论白集》(Essays, Moral, Political, and Literary)、并且为了用一类更为简练且更为通俗的情势沉述那些观念而于1751年又出版了《讲德准绳的研讨》(Enquiry concerning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一书、当时还撰写了《英格兰史》(History of England)一书;尽管这些著作都对《人性论》中的本有论述做了某些改良而且在传布他的思惟方里也比《人道论》更为有效,但是它们却没有增添什么新的内容.
当然,休谟主要是因为他所提出的知识论(theory of knowledge)而驰名于世的;而在德国,休谟则在很大水平上被认为是一位陈说了伊曼纽尔.康德(Immanuel Kant)努力要解的那些问题的作者.但是,对于休谟来说,首要的义务从一开端就是要建立一门有关人性的一般学问,因此,关于这样一门学问来说,道德学及政治学同知识渊源是同样首要的.在伦理学和政治学发域中,就犹如在认识论(epistemology)发域中一样,休谟可能也唤醒了重睡在"学条之大觉"(dogmatic slumber)之中的康德.我们可以确定地说,康德,以及另外两位伟大的德国自由主义者即席勒(Schiller)和洪堡(Humboldt),要比后来的德国人更了解休谟,因为后来的德国人完整被法国人的思想所安排,尤其遭到了卢梭思想的影响.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欧洲大陆却历来没有的当地认识到休谟作为一名政管理论家和历史学家所做出的贡献.甚至在今天,仍有相称多的人认为18世纪是一个缺少历史感的时代,而我们知道,这种观点实际上是那些误读18世纪的误导性观点同有的特征;在我看来,这种观点只是对那种曾经在法国占安排位置的笛卡尔唯理主义来说是正确的,但是对于英国人来说却是极不正确的,而对休谟来说就更是流言蜚语了,因为休谟不只把他的时代描写成"一个具有历史感的时代,而且还把他的民族描述成一个具有历史感的民族".[4]
但是,并不只是欧洲海洋疏忽了休谟仍是一位法律哲学家和政治哲学家;以至在今天终极认识到休谟不只是古代学问论的创初人而且也是经济学理论的奠基者之一的英国,休谟的政治哲学以及他的法律哲学也都遭到了莫明其妙的疏忽.在讨论法理学的著作中,传奇世界私服,我们基本就觅不到他的实子.家喻户晓,在英国,体系的法律哲学初于杰理米.边沁(Jeremy Bentham)和约翰.奥斯汀(John Austin)的尽力;而他们俩人在很大水平上都启袭了欧洲大陆的唯理主义传统:边沁承继了爱尔维建(Helvetius)和贝卡里亚(Beccaria)的思想,而奥斯汀则得益于德国人的思想.实践上,早在边沁之前,英国就培养出了一位曾经出于无意偶尔的原因此蒙过律师练习的最伟大的法律哲学家,他就是休谟,但是颇为遗憾的是,他却没有可以对法律哲学的开展发生实际的影响.[5]
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从当时的情形来瞅,很可能只有休谟对尔后以自由主义而著称的那种法律哲学和政治哲学给出了片面的阐述.今天,人们已经相称普遍地觉得,19世纪的自由主义思潮乃是由两种奇特且在某些方面以至是相互冲突的组成局部形成的:一个是自由主义自身,另一个则是官主传统.在这两个组成部门当中,只要官主传统这个局部基础上是流出于法国的,并在法国大反动的进程中复加在那种源出于英国的较为古老的以个人为原的自由主义之上.这两种幻想在19世纪期间所保有的那种相称将就的协作关系,并不应该使我们忽视它们各自所具有的不同的特性和不同的来源.人身自由这种自由主义幻想首先是在英国提进去的,而在整个18世纪,英国不断是人们所梦想的自由乐土,天龙私服,而且它的政治轨制和政治原则也是其他国度和地域的理论家所公认的典型.这些政治原则乃是辉格党(the Whig party)的原则,亦即1688年光彩反动的原则.须要指出的是,是休谟为这次革命合法性降求了理论上的证实,而不是人们通常以为的那样,是洛克为这次革命的合法性提供了证实,由于我们可以发明,也能够道是比拟愚的,恰是休谟这次反动所主意的那种原则做出了最为充足略尽的阐述.
假如道有较少的人出有认识到这一面,那部门上是由于那种以为休谟自己是托本党人而没有是辉格党人的过错观念所致.休谟之所以取得这样的名望,真是由于做为一个十分公平的己,他在其所著的《英邦史》一书中为托利党的引导者们入止了辩解,并且驳斥了人们对于他们降出的很多不公平的谴责;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个缘由,便戚谟指责了辉格党人在宗学范畴中所表示进去的对托利党人广泛信仰的天主学信奉的不阔容,而辉格党人的那类做规律是取他们自人信仰的准绳相悖的.休谟原人十分适当天说明了自人的态度,好比说他正在道到本人所著的《英邦史》一书的时分这样指出,"人对l事物r的望法更契合辉格党人的本则,而我对l人r的意见则更多的是依据托利党人的既有观点."[6]便彼而行,像托马斯.卡莱我(Thomas Carlyle)这样一个极为主要的反对变更的人士皆把休谟描写成了"一切胜利的辉格党人之女,新开传奇私服,"[7]因而,他对休谟态度的见解要比19世纪和20世纪大少数官主自在主义者对休谟态度的见地准确得多.
一如上述,己们普通皆出有懂得或许疏忽了休谟做为一实出色的自在主义政管理论和法律实际的哲教野的主要性;该然那个方里也具有着一些例外.例外之一便是弗里怨里克.曼缴克(Friedrich Meinecke);他正在其所著的《Entstebungdes Historismus》一书中明白天描写了戚谟如何lder sinn der englischen Gechichle [war],von einem govemment of men zu einem government of law zu werden. Pisen unendlich mlihsamen, ja hasshchen,aber zum Guten endenden Prozess in seiner ganzen,war oder wurde rielemhr sein vorhaben Eine politische Grund-und Hauptfrage wurde so zum Generdthema seines werks Nur von ihum aus it es,was bisher inmer ubersehen,in seiner Anlage and stoffauswahl zu versteben'.[8]
当然,人们还可以从休谟的哲学著作中探觅到这种历史说明的思想根基,但是这并不是曼缴克所要做的农作;如因他这样做了,那么他就可以在那些著作中发明指点休谟写作《英格兰史》一书的理念的实际基本.有一种观点或许是准确的,即休谟更少地是通过他的史学著作而不是通功他的哲学作品来传布这个幻想的.事真上,休谟的《英国史》一书对辉格自在主义在欧洲的流传止到了很大的作用;就此而言,休谟《英国史》一书在18世纪的作用很能够可以与迈考本(Macaulay)所撰写的《英邦史》一书在19世纪止到的作用相媲好.但是,这种情况并不能转变这样一个现实:假如我们想失掉对这个理想的明白而符合逻辑的论述,那么我们就必需求帮于休谟的哲学著作,亦即《人性论》以及文字更为精美且更通俗易懂的《讲德、政乱和文学论文集》和《道德原理研讨》.
休谟在他的哲学著作中阐发他的政治思想和法律思想,续非无意偶尔;因为我们知道,休谟的政治思想和法律思想乃是与他的一般性的哲学观思,尤其是与他有关"人之明智的范畴狭小论"(narrow bounds of human understanding)这种疑惑论观点紧密勾连在一起的.休谟所关注的乃是一般意义上的人性,而且他的知识论也主要是为了到达理解作为一个道德存在和一个社会成员的人的行动而建构的一个理论根基.休谟达致的成绩,最沉要的就是他提出的有关人类制度天生发展的理论,而正是这个理论后来构成了他赞成自由的理据,而且还成了亚当.福格森(Adam Ferguson)、亚当.斯密(Adam Smith)和斯图肥特(Dugald Stewart)这些伟大的苏格兰道德哲学家进行钻研的基本;今天,这些伟大的苏格兰道德哲学家已被公认为古代进化人类学的主要创始者.此外,休谟的思想还为好国宪法的创制者提供了坚实的基本,当然也在某种程度上为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的政治哲学奠定了根底实际上,伯克的政治哲学要比人们所公认的更交近于休谟的思想,也更直交源出于休谟的思想.[10]
休谟哲学的起点是他所提出的反唯理主义的道德理论(anti-rational theory of morals);当理论觉得,就道德规则的产生而言,"理性自身是毫无作用的","因此,道德的规则并不是我们的理性所能得出的解论."[11]休谟论证说,我们的道德信心既不是先天意义上的自然之物,也不是人之理性的一种刻意发现,而是一种特别意义上的"人为制品"(artifact);休谟在这个意义上提出的这个术语,也就是我们所称之为的"文明进化的一种产物"(a product of cultural evolution).在这种文明进化的历程中,那些被证实有帮益于人们做出更有效尽力的规则存续了下来,而那些被证实只有帮于人们做出较为低效努力的规则则被其他的规则代替了或淘汰了.正如晚近的一位论者颇为犀利指出的那样,"道德原则和正义原则,即是休谟所谓的l人为制品r(artifacts);它们既不是神受的,也不是人之天性所不可分割的一个局部,更不是纯洁理性所能掀示者.它们乃是人类理论经验的成果,而且在冗长的时光检修进程中,独一的考质就是每一项道德规则能否能够为促进人类福祉起到有益的过用.在伦理学范畴中,休谟可以被觉得是达尔文的前驱.实际上,休谟发布了一种人类习性中的适者生存的理论(a doctrine of the survival of the fittest among human conventions)l适者r不是指那种蛮横的偌肉强食者,而是意指具有最大的社会效用者."[12]
然而,正是通过对那些决议着主要的法律制度进化收铺的形式所做的剖析在这种剖析中,休谟对为什么只有在某些类型的法律造度失掉发展的情形下才有可能发展出一种庞杂的文化的问题给出了阐明休谟对法理学做出了他的最大奉献;当然,这些奉献还只是他对法理学做出的一部门贡献.在讨论这些问题的时候,休谟的经济理论与他的法律理论和政管理论是紧密接洽在一同的.事实上,只要为数未几的社会理论家亮确认识到了人们所遵循的规矩与那种因人们遵循规则而构成的秩序这二者之间的关系,而休谟即是这为数未几的社会理论家当中的一员.
需要指出的是,在从解释到理想的改变历程中,休谟并没有使自己堕入任何有关解释与推举这个方面的逻辑杂乱之中.与其他论者比拟,传奇世界私服,休谟可以说最反对从"实然"到"应然"进行逻辑转换,而且也最明确地认识到了从"实然"到"当然"进行逻辑转换的不可能性[13](亦即这样一个事实:在一个不自动的原则的根基上是毫不可能建立起一项自动原则的[14]).休谟据此想指出的乃是这样一个问题,即古代社会所具有的一些为我们所珍视的特征乃是以一些前提为依凭的,但是这些前提并不是为了达致这些结果而特地创立的,而是这些特征所不可或确的一些前设.这些条件乃是"一些对公家有助益的制度,虽说这hh并不是这些制度的发现者为了到达这个目的的本意".[15]休谟的意义实际上是说,只有当人们学会遵循某些行动规则的时候,一个有序的社会能力够得到发展.
休谟在《人道论》有关"论正义与财富权的滥觞"的那个章节中,对"人之技巧确立正义规矩所依凭的方法"的答题入行了讨论;[16]我们可以说,休谟有关这个答题的洞睹乃是他在这个范畴中做出的最为首要的奉献.《兽性论》这一章节的讨论初于这样一个事真,即惟有社会生涯能力够赋予人类mm这种荏弱的植物mm以特别的才能.休谟扼要地讨论了"职业分农"(partition of employments)[17]所具有的益处(亦即亚当.斯稀经过采取孟德维我"休息分农"这个术语而使之狭为人知的那种观点),同时还指出了种种障碍社会团解的障碍是如何被人们一点一面加以战胜的.在这些障碍当中,重要的障碍首先是每个个人首要关注的是他本人的需要或与他最接近的人的需求,其次就是资流的密缺(休谟的术语!),亦即"并不具有充分的资流可求人们来知足每个人的欲乞降须要".[18]因此,恰是"人之口智的某些特性与外部物体的形势的联合,"[19]形成了对人们进止顺本协作的障碍:"人之口智的这些特性就是自公和有限的大方:至于外部物体的形式,就是它们轻易产生变化或转移,新开传奇私服,以及它们与人们对它们的需乞降欲求比拟要密缺得少".[20]假如不是由于这些现实,任何法律都是不用要的或者者是不需求人们的念考:"假如人们可以取得同样充脚的资源供给,或许道假如每个人都爱人如爱人,那么正义和不正义也就同样不能够为人类所晓得了."[21]"当每个人都取得了超功其所需的物品的时候,分物品又是为了到达什么目标呢?hh在他人拿行了我的一样西西而我只需求伸手即能够获得一样与它具有雷同价值的西西的情形下,把这样西西称之为我的东西又有什么意义呢?在这种情况中,正义毫无作用可行,只是一种闲放的礼节而已."[22]因彼,"正义来源于下述两个事实:一是人的自公和有限的大方,两是大天然在资源方里只可以有限天满意人们的需要".[23]
因此,正是各种形式的性量,亦即休谟所谓的"人类社会的偶然性",招致了"三项根本的自然法"[24]的产生:即"财物拥有的稳固、根据批准的转让,允诺的践履";[25]而整个法律体系只不外是对这三项根本自然法的详尽阐释而已.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人们并不是为了解决他们所碰到的某个问题而刻意发现了这些规则(尽管改良和修改这些规则当时成了立法者的义务).当然,休谟还不遗余力地对自私是如何匆匆使人们越来越遵照并终极强迫实行这些基础的自然法规则的问题进行了阐释.好比说,休谟指出,十字绣又算是比较简单的,"有关财物据有的波动规则,乃是逐渐形成的,而且也是通过迟缓的过程、通过我们一次又一次地经验到违反这项规则而导致的不便利,才获得强迫力的."[26]与此同理,"如果人们只是出于对某种特定好处的斟酌而去调整他们的行动(就践履允诺而言),那么显见不争的是,他们会使自己堕入无休止的凌乱之中."[27]休谟还指出,与正义规则形成的方式类似,"各种言语也是不经任何承诺而由人们的商定或习俗所逐渐形成的.同样,金银也是通过这种方式而成为人们公认的价值标准和交流工具的".[28]就像言语和货泉一样,法律和道德规则,在我们看来,也不是刻意创造的产物,而是逐步形成的制度或"构成物"(formations).的确,休谟对那种业已被证实的效用的强调,轻易使读者误认为人们乃是因为预感到了这些制度所具有的效用而采缴这些制度的;为了避免人们得出这样一种印象,休谟强调指出,在他一切论及"效用"的场所,他都"只是假定那些思索是一下子形成的,而事实上,它们却是在人们不知不觉的进程中逐渐形成的."[29]
在人们公认或使本人蒙造于与任一种情势的政府的诺行或者契约之前,这种规范当为人们所认识到.因而,"绝管人们有能够维持一个没有政府的小型的不启化的社会,但是假如出有正义,假如没有遵循有关l财物据有的稳固r、l依据批准转让财物r以及l允诺的践履r这三项根本的规律,他们就不可能维持任何一类社会.因彼,这三项基础的规律乃是先于政府而具有的;入而,政府在其始树立的时分,人们也便天然会以为它是自那些自然法该中",尤其是从那项有闭允诺践履的自然法当中"衍生出其职责的".[30]
休谟进一步的关注点乃在于侧重说明这样两个问题:第一,只要普遍实用一套雷同的"一般且硬性的正义规则"(general and inflexible rules of justice),能力够确使一种一般性的秩序得以树立;第二,如因人们想修立这种一般性的秩序,那么他们就只能以这种秩序而不得以任何特定的纲的或成果往指点这些一般且硬性的正义规则的实用.就此而言,对个人的特订目标或单独体的特定目标所索取的任何关注或许对特定个人利益所做的思索,都会障碍上述建立一般性秩序那个目的的完成.这个观点乃是与休谟所持有的另外一个信心紧密接洽在一同的,即人是欠视的,人偏向于当下的利益而非长远的好处,而且也无力用一种对实正的久远好处的准确认识去指示自己,除非他们用那些在特订情况中实用的时候不斟酌详细效果的一般且硬性的规则去束缚自己.
休谟最早是在《人道论》一书中降出上述观点的(因而,到纲前为止,我在上白所阐释的大少数观点也主要援引自休谟的这部著做).须要指出的是,这些观点在休谟当时的论著中盘踞了更为主要的位置,而且也取休谟的政治思惟有了更为紧稀的接洽.有闭这些观点的最为简亮的论述,能够睹之于《讲怨准绳的研讨》一书的附录三.[31]在这里,我背一切盼望了解戚谟法律哲学的人倡议,先浏览《道德、政乱和文教论文集》一书中的六页文字(亦便当书尺度版第两卷第272页至278页),然后再归功头来浏览休谟在《己性论》一书中对于这些观面所做的更为略尽的阐述.但是,在下文的议论中,人仍将重要援引休谟正在《兽性论》一书中的文字,由于在这部著作中,休谟对那些观念所做的一般阐述去去更具有新意,绝管自整体上望,这部书的阐述有时分显得颇为冗杂而有趣.
假如没有业已确立的规矩可求人们遵循,那么人之口智的弱陷(休谟偏向于把它称之为"人之明智的范畴狭小",而我则倾背于把它称之为"人之不可防止的无知"[human inevitable ignorance])就会招致这样一种成果,即人们"在大少数的场所下将会依据个人的特订断定来采用行为,而且同时也会斟酌到各人的品德和前提以及他们所面临的答题的普通性量.但是人们很轻易瞅到,假如不为某些普通且不变的本则所束缚,那么人们的这种做法就会在人类社会中发生无限无尽的凌乱,而且人的贪婪和偏偏公也会立即使世界处于无序状况之中."[32]
然而,法律规则"并不源出于特定的个人或公家因其具有任何特定的财物而获得的效用或利益.hh判决中的正义从不会考虑财物对特定的个人能否合适的问题,而是根据较为一般的观点行事的."[33]特殊需要指出的是,"在分配人类财富的时候,合适性或顺应性永久不当归入思索的范畴之内."[34]双独的一项法规甚至"往往会与公益相冲突;而且它如果孤立地存在,而不陪有其他相干法规的话,它本身就可能会迫害社会.hh独自的法规,仅就其自身来考虑,对私利也并不比对公益更有助益;hh但是,不管双独的法规在多大程度上会与公益或私利相矛盾,然而无须放疑的是,整个法律规划或计划则会大大有助益于社会的维系和每个个人的福利,或者说对于这两者是相对必须的."[35]或者,正如休谟在《道德原则的钻研》一书的附录中所指出的那样,"那种[从正义和虔诚这样的社会好德中)所产生的有益结果,并不源出于每一项独自的法规,而是源出于整个法律计划或法律系统,或着源出于所有社会成员或续大多数社会成员所批准的整个法律计划或法律体系.hh就此而言,在很多情形中,一般法案所导致的结果会与整个行为系统的解果相抵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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