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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5 08:47:23| 人氣9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不能為了制憲而制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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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為了制憲而制憲

陳水扁總統去年提出要2006年公投制憲,選後依然未改口。身為民主進步黨長期支持者的我,要想要提醒陳總統,制憲不是兒戲,不能為了制憲而制憲。

我們要先問,現行中華民國憲法體制有沒有問題?該不該修理?適不適用於台灣社會?我想,關心憲政的人,都知道這部憲法經過數次修憲,還是問題一堆。因此絕對要修改,甚至要全面翻新(制憲),否則台灣未來的發展將受嚴重限制,因此絕不能像吳乃仁說的,讓台灣休養生息,不該制憲。但憲法悠關國家基本國體及一切制度的規定,不能隨便亂制定憲法草草上路,因此說要2006年公投制憲,我覺得根本是不負責任的說法。

之前陳水扁總統的宣傳方法就已經錯誤。陳總統一開頭就丟出要制憲,卻完全沒告訴大家,為何需要制憲?這樣如何凝聚全國共識?為何不一個一個議題來探討,例如探討現行的混和雙首長制,立院又沒閣揆同意權,這種四不像的制度,責任混淆不清,因此台灣要朝總統制或內閣制改革,應該能使政治責任更清楚,政局更穩定,因此國家體制要修改。而五院中,考試監察為我國獨有,長年來卻功能不彰,在考量財政節約及行政效率下,朝三權分立修改應能讓台灣政府更有效率,也節省人事經費,因此中央政府架構應該改。而數十年徵兵,戰力欠佳,對後勤保修更是致命傷,在考量中國的武力犯台威脅下,有必要修改為全面募兵制,因此兵役規定也許該配合修改,因此這方面也該修正。而憲法對社會福利、族群平等與人權方面的保障,尚有進步的空間,這方面也該修改。國會三個修到剩一個,但其編制和定位還有很多問題,因此國會架構也該修定。而領土範圍、國名國旗等,也未必沒有討論空間。這樣一連串問題討論下來,發現要修的地方很多,可能全面制定新憲法比較快,因此提出制憲的建議。若當初陳總統是這樣的方式推銷,分成兩三個月來討論所有問題,讓全國大眾與媒體都熟悉憲法問題癥結所在,再來討論制憲,是不是就合理的多?是不是就更容易凝聚共識?

但既然都已經直接丟出要制憲,那就該亡羊補牢,把覺得有問題的地方在選後提出來討論。沒想到陳總統前些日子竟然說,制憲時,國號國旗都不變,只變兵役制度和改革國會。聽到這我真的覺得受不了,若只要改這兩項,還需要勞師動眾公投制憲嗎?修憲不就得了?

制憲是何等大事?要制定新憲法,豈是一個人或一個黨說說就算數?制憲是需要召集憲法專家學者、各政黨代表、社會各界代表及各族群代表來做廣泛的討論。首先,要如何推派制憲代表,就要朝野及各界進行漫長的協商,力求推派制度和推派的代表能囊括全國各種意見,然後由人民及政黨和相關團體選出制憲代表來制憲。單是定訂推派規則及選代表就可能耗上半年至一年。而這些代表選出來後,齊聚一堂,討論數個月甚至上年,逐一針對國家現況及未來發展的空間、憲法基本的精神、保障人權與社會福利的態度及各界關心的重點,研擬出一個完善的草案。然後讓媒體和全國人民觀看,進行各方數個月的辯論,納入人民的其它看法,然後提出一個應該是被多數人同意的修正後的草案,供人民公投決定。這一切,因為是制定國家根本大法,一切要仔細慎重,大概需要一年半至兩年才妥當。

這前後加起來,要兩年至三年才可能。也就是若現在不開始討論如何推派代表,根本就來不及在2006年公投制憲。但我們完全看不到陳總統有任何這方面的動作。那請問2006年公投制憲的草案要哪裡來?民進黨中常會訂定?還是陳總統擬定?怎麼看都是來不及。那何不將時間延後,延到2008年再公投制憲?把一切慢慢弄,力求完美呢?

制定新憲法,不是隨便弄一個出來,發現不合用,便又搞一個新的。制定新憲法是嚴肅的議題,也悠關台灣的新國家和新國族的認同。這麼重要的事,若搞失敗,不但會讓日後憲政推動受累,還會讓台灣被國際當笑話。因此這種悠關台灣歷史的議題,絕對不能輕忽,必需認真考慮。

選舉支票的2006年公投制憲不能兌現,不是大事。若只想改革國會和兵役制度,修憲就好,這樣代價小得多,國家政局也比較穩定。若真想開創一番新作為,就延到2008或2010都沒關係,慢慢來。這種事,只能求好,不能求快;不怕拖延時間過長,只怕準備工作不足!

制憲,不能為了制憲而制憲。希望陳總統三思!

台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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