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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09 22:22:43| 人氣18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臺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偵破「安南區土城鐵鎚怪客傷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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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一、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轄區於9月10日晚間7時許,發生一件男子持鐵鎚攻擊女高中生傷害案,事發後警方立即嚴密部屬,調出上百隻監視器畫面,追查近一個月後,鎖定鐵鎚怪客魏姓男子(67年次),警方於魏男家中起出犯案時穿著的黑色T恤及鐵鎚等證物,魏嫌坦承犯行。

二、           本案事發後,由於犯案現場並沒有監視器,警方只能由土城地區外圍的產業道路調閱監視器,鎖定可疑的對象,發覺魏姓男子涉有重嫌,其所騎乘之機車、衣物都與被害人描述相符,因此本分局立即與刑大偵二隊展開追查。

三、           由於案發後網路謠傳魏男拿斧頭殺人,因此誤導媒體報導方向,導致魏男第一時間看到新聞報導後,足不出戶並將衣物、鐵鎚都放在家中,不僅誤導警方追查方向、也喪失第一時間逮捕魏男良機,加上土城地區幅員遼闊,要找到魏男如同大海撈針。

四、           經警方過濾安南地區同型案犯車輛發現,與魏犯案同型的機車竟高達1629輛,令案情一度陷入膠著。但警方依然戮力偵查,透過地緣關係過濾安南地區的同型車輛,鎖定魏男涉有重嫌,得知魏男作息習慣後,10月8日中午本分局偵查隊立即前往魏男家中逮人。魏男被逮後供稱,是在工地擔任水泥工,9月10日晚間因為長期失業,藉酒消愁被母親責怪,當時他一時氣憤帶著榔頭出門,原本只是要到雜貨店買酒繼續喝,但看到一名女學生騎腳踏車一時衝動,才上前拿榔頭搥打女學生一下。

五、           魏男向警方供稱,酒醒後看到媒體報導稱他為「斧頭怪客」、「鐵鎚之狼」等,還不實指控他對女學生性侵、涉嫌殺人,雖然得知自己沒有這麼做,但心生畏懼,將平日習慣穿的黑色T恤藏在家中,也不敢出門,事發後相當後悔,並希望能與被害人和解。

六、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黃光榮嚴正指出,本案經媒體報導成為社會矚目案件,本專案小組秉持「案無大小」鍥而不捨全力偵處,終於讓犯嫌俯首認罪,淨化安南地區治安使民眾免於恐懼的生活環境;另網路通訊發達,呼籲民眾在未查證的情況下,別散布不實謠言,不但有可能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也可能令不法之徒有逃亡機會。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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