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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2 18:01:57| 人氣6,517| 回應0 | 上一篇

反身性的現代性(U. B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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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所有關於工業社會的概念中,其出發點為可專門性,即對科學認識與政治行動的可區隔性與可壟斷性。此亦表現在社會系統與其制度上,即「科學系統」與「政治系統」。反身性現代化面對高度發展的民主制度與社會全盤科學化的條件導致科學與政治的分界在特性上不復存在。今日出現的風險,乃因其社會變動幅度與特殊的科學建構之特質,而與以往的風險不復相同。(258-60)風險社會與之前所有時期的不同處在於一種不足:危險處境外在可計算性的不足。現今社會在處理風險時,許多時候面對的是自己。風險乃歷史的產物,乃人類行動與疏忽的反映,亦是高度生產力發展的表現,故社會生活條件的自我生產,將隨著風險社會而為一主要的議題。風險亦成為現代工業社會自我政治的原動力,而政治的概念、場域、媒介亦隨之改變。(313)

科學技術發展的反身性及其批判
  新型式的風險樣貌,須從科學和社會建構溯源,即對風險而言,科學成為其原因、定義的媒介與解決的來源。科技的發展在科學批判與社會批評中,顯得困難。Beck因此提出四個命題:
(1)科學、實踐、公共領域中所形塑的兩種建構可區分為:簡單的與反身的科學化(261)。第一階段的科學發展邏輯乃強調認識與啟蒙要求的科學理性,仍保持著免於科學在方法上的自我懷疑;第二階段為一徹底的科學化,將對科學的質疑延伸至本身的內在基礎與外在結果。當科學進入實踐門檻,便須面對自己客觀化的過程:把自己視為事實與問題的產品與生產者,分析自身,亦克服自身。在科學以科學為取向的時期,科學的擴張乃由科學批判與既存的專家實踐推動,科學文明便是要承受一種會搖撼其基礎、經由公共所媒介的自我批判,顯露其某種程度的不確定性,而這種不確定性唯有經過風險的發展觀點(潛在性與可揭露性)才得以超越。故科學去神秘化的過程變得以開展。(261-3)
(2)對科學認識的去壟斷化,使科學越來越必要,但同時也使社會要對事實做出具約束力的定義時,顯得越來越不充分。此乃源於科學的有效性要求,在實現與分化後的結果,此亦為在風險條件下,科技發展反身性的產物:一方面科學在內部與外部皆遭逢了自身的問題,開始將方法上的質疑擴展到其自身的基礎與結果;另一方面,隨著科學的分化,假設性知識的過度複雜已不能單靠方法上的檢證原則便能釐清,故隨著科學化而有系統地生產出的不確定性,便逐漸朝外部關係蔓延開來,那些科學化的「客觀客體」在特定意義上會變成「主觀主體」,即他們必須積極地運用那些異質的科學詮釋的供給。此亦使科學實踐獲得在社會上解放的機會,因經濟政治的利益及「新信仰力量」,使社會有效地意識形態與各種利益立場,免疫於科學啟蒙的要求。(263-4)
(3)科學化越是向前推進,其危險的處境便越清楚地呈現在公共意識中,政治上的行動壓力便越大,而科技文明轉化為由科學所製造出的「禁忌社會」的危險便越大。科學不僅是「禁忌破冰者」也同時是「禁忌製造者」,這種相互矛盾的部部期待也會在專業內部煽起衝突、製造分裂。(264-5)
(4)反身性的科學化讓人察覺並質疑科學理性的自我禁忌化。然科學是否會以此方式有助於在風險上做自我監控,而非汲汲於爭取政治上的共同發言權。當過度專業化從自身創造出諸多副作用時,這種專門性的力量能否重新被發現與發展,能否科學地描繪出「文明自負罪責」的風險之實際禁忌(265-6)

風險社會中政治操縱與技術經濟變遷間的關係
 Beck面對日漸嚴重的風險下,政治系統變遷的評估,發展出四個命題:
(1)社會變遷和政治操縱的關係,原是工業社會中「分裂的公民團體」的模式。公民一方面以國民的身分感受在政治意志範圍內的民主權利,一方面以富裕的中產階級身分在工作與經濟領域中,捍衛個人的利益。那些追隨技術經濟利益的中產階級的行為,相對而言是非政治的。技術的改革增加團體與個人的富裕,在生活水準提升的過程中,負面的效果(風險)也一直具有合法性。即便對所產生的社會效果有不同的意見,亦無法阻止技術經濟革新的貫徹。在技術經濟進步的合法大纛下,進步取代了表決,進步替代了懷疑,是一種對未知與不曾提及的目標與結果,做出事先的允諾。(314-5)
(2)社會階層明顯的不平等,使福利國家的擴展取得政治意義與動機,而生產力發展與科學化的情況,無法超越政治行動可能性的範圍,亦無法消解社會改變的進步模式的合法性基礎;政治上的不安不僅是政治上本身的不安,一方面政治屈服於正式行動的全盤結構,一方面社會變遷以非政治的獨斷的步伐進行著,故政治與非政治的界限受到了質疑。(315-6)
(3)福利國家的干預主義的消退與接連的技術革新,導致政治的去邊界化:在政治系統之外,人民有權去要求參與新的政治文化型態,利用公共與法律的控制與協商的方式,去維護自己的利益;技術與經濟的發展,及其所形成的改變與為危機的潛在影響範圍,已失去其非政治的特性,因技術經濟行動在對抗國會的合法性要求時,亦受到憲法的保護,即技術經濟的發展已成為政治與非政治間的一種類型,具有「次政治」(sub-political)的模糊不穩定性。此次政治中,促使社會發生改變的效力與其合法性,乃一均衡狀態:經濟這個魔鬼須接受公共道德聖水的洗禮,同時頂著關懷自然與社會的光環(316-7)
(4)現今社會結構的潛能從政治系統轉換成科學、技術、經濟、現代化的次文化系統,導致了政治與非政治間的不穩定轉換。政治與非政治間的社會變遷,在分工上被視為理所當然,原本政治民主系統中政治結構的優勢,轉換到非政治未經民主合法化的關係中(經濟、科學、技術等)。此使得政治系統受到權力被剝奪的威脅,使政治制度成為一個連自身都無法計畫,亦無法塑造其發展的實務行政者,但無論如何卻須對它負責;而經濟與科學所做出的決定,被冠上一個有效率的政治內涵,然這些行動者卻全然不具合法性,且把改變社會的潛能權都排擠為一副作用。(317-9)
现 政治功能的損失
  面對技術經濟的變遷,與對政治影響力潛能的公開科學的辯論中,充滿了雙重性:一方面,國家的操縱與干預的能力範圍被限制了,另一方面,在政治行動的空間裡,在針對其系統的必要限制或可避免的限制所提出的批評中,依舊存有把政治系統視為政治獨有的觀念。(319)而近代福利國家的實現亦有其窒礙:在內部受到私人投資者的反抗,在外部,則受到民族國家在國際間的市場合併與資金集中,與對全球的健康危害與對大自然的破壞的威脅。在反思的現代化過程中,政治與非政治的先決條件之區隔將十分脆弱,一個深層的政治系統變遷正在發生:在新的政治文化形式下,公民權的實施與感受過程中,集權化政治系統經歷了權力的折損;在社會結構改變下,從非政治到次政治的過渡階段,技術進步等於社會進步已失去其運用的條件。(321-4)
现 民主化成為政治的去權力化
  政治的成功導致了國家干預權力的受損,與政治的去地盤化,即越是成功地取得政治權利、越是生動地去實現它,政治系統的優越性便越發受到質疑,而政治與國會系統在高層上的聯合決策要求,便越發顯得不可能。(324)市民的民主權力一方面得以實施,一方面科層的權威關係在政治決定上得以保持,民主的壟斷所隱含的意義在於,政治決定權終究是以民主的君主政體,這樣矛盾的情況為基礎的。(325)政治決定的過程不再被視為只是由單一領導者或智者在之前所確立的某種模式的貫徹實踐,它們的合法性不必受到討論,且不論下屬機構或市民團體的意志有「不合法的反抗」,都可以繼續權威式地予以實踐。不論是規劃的設計、決定的取得或是貫徹,都須視為一種「團體行動」的過程(團體的學習與團體的創造),政治制度的正式決定權因此被迫地去集權化,政治行政系統不再試是唯一,不再是政治事件的重心。
  次政治的行動範疇不在政治規則的運作中,且政治的內部,根據系統性的外在要求,須具君主政權的特色:相對於行政機構與利益團體,這個「政治領導」須有一強而有力的魄力,且終究要發產出一獨裁式的權力貫徹。(325-6)而只要權利受到保障,社會負擔得以分配,具有參與的可能性與市民的積極性,那麼政治的界限將會漸漸地消失與一般化,而政治高層對科層決定權集中的想像,終將成為一種對過去前民主、半民主或形式民主的回憶。(327)
现 公民權的感受與文化次政治的分化
  公民權利在所有層次上的實踐過程,可理解為政治現代化的過程:政治現代化使政治失去權力與邊界,但也使國會外參與控制即反對控制的機會,漸漸形成次文化中心與其活動範疇。(328-9)因而社會內部的權力關係將進一步改變,政治系統中的「高層」必須面對結盟後的對手,媒體操縱下公眾的「定義權力」等(這些在日後決定、改變政治的論述時有很大的重要性)在專業化的民主模式之外,一種新的政治文化形式贏得了真實性,在這些形式中,以這些已感受到的基本權利為基礎,次政治的不同核心便在政治決定形成與實踐的過程中,發揮影響力。(329-30)
现 新的政治文化
  文化和社會次政治的這些不同領域-媒體公共性、法院判決、私人性、市民自發性團體、新的社會運動,綜合成新的政治文化表現形式,部分在制度上受到保障的,部分則是在制度以外。(335)在政治操作中,所有因素的相互依存特質與其過程的特質,強調的是那些負責、是牽連的、對彼此有利害關係的機構與行動者間的關聯性。在政治過程的不同階段中,許多不同的行動者與行動團體,獲得參與和共同作用的可能性,而政治一但液化為一種政治過程,且在科學上不被透徹地理解,那麼政治的指向性與結構性,還是會如往常般被假定。(336-7)
现 政治文化與技術發展
  政治系統中的現代性鑲嵌進政治的行動空間。原先工業社會對進步的潛在信仰,隨著風險的增加益發棘手。社會的變遷可視為一種「匿名的」進行過程,「進步」不僅是一種意識形態,也是社會持續變動下一種「正常」制度化國會外的行動結構,在此結構會隨著國家在對抗那些試圖維持既存勢力的抗爭時,而遭到推翻。(337-8)個人、社會與經濟利益的契合所理解的「進步」(在戰後德國)獲得了某種成效,且技術革新的範圍變得可以估算,兩者與福利國家的政治期望結合後,穩定了「技術變遷」中政治與非政治的領域,其先決要件如下:
(1)技術發展創造了明顯的實用價值(減薪勞動、改善生活等),且這些價值對個人來說是觸手可及的,技術的進步與社會進步相結合。(340)
(2)將伴隨而來的負面效果,視為「技術變遷下的社會後果」,且可在事後再加以處理。對於技術法展的社會與政治結構的要求都被拒絕了,且關於「社會後果」的討論,可以在不影響技術變遷進行的狀況下,加以解決。(340)
(3)負責技術政治的進步共識者與實際生產者,具有工業上相互爭議的夥伴關係(勞方與資方),國家僅擔負間接的任務(社會後果的防止與風險控制)。(341-2)
(4)科學失去其作為合法性來源的身分,對危害提出警告的人,往往是那些科學家,其自身受危害的波及與權限的範圍是相交錯的。(342)
  當技術變遷與社會變動的效力範圍達到一歷史上未曾經歷的地步時,科學經濟發展失去了其文化共識;但對進步普遍的喪失信心,並未改變技術變遷的進行。(342)
现 科技技術的兩難
  對技術經濟次政治正當化的辯護,是來自政治系統的合法性。並沒有為了發展、使用技術而做出直接的決定,那些被視為對副作用負責的議題亦未被提起。(356-7)在與國家的關係中,工業具有一雙重優勢:投資決定的自主性、對技術使用的壟斷;經濟次政治的手中握有現代化過程的主要脈絡。(357)企業主具有主要的決定權,但不須為副作用負責,而政治卻要承擔這種不是經由它們決定的責任(以民主方式來參與合法化),且「舒緩」此副作用。而進步模式提供了舒緩的可能,進步可被理解為一種不具政治民主合法性的合法社會變遷過程,對進步的信仰可說明科學無以負責的非權限性,「無人可控制的副作用」合乎國家政治(只能對做的決定背書),亦合乎經濟(使得社會處於一成本密集的潛在性中),亦合乎科學(已對理論觀念最純的良知,導引了整個過程,但卻一點都不想知道其後果)。當進步的信仰成為進步的傳統(此傳統削弱了創造進步的現代)時,技術經濟發展的非政治性便轉化為合法化的次政治。(358-60)
现 一齣可能的未來場景
回到工業社會: 受現實主義、反現代主義的運動與論述的影響,進行再工業化。
技術經濟的民主化:依循現代的傳統,以自我支配性的擴張為標的。(380)
分化的政治:不斷差異分化的社會中,在諸多已開發的民主條件下,形成主要政治、附帶政治、次要政治與對立政治,如此之政治光譜。(385)

台長: obsid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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