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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所得如何算比較有利
發問:
請問誰能幫我算算所得稅較有利. 老公的464680我的是289635 有扶養小孩1個 小孩保險16217
最佳解答:
從所得分佈及金額看來直接用合併計算稅額合併報繳的合併申報方式即可(已是最有利的方式 就列舉扣除額項目及金額看來,有配偶的申報戶標準扣除額為152,000元,現有可見的金額未超過此數,使用標準扣除額即可,如有其他列舉扣除額項目及金額,請列出以便分析 就最單純之情況計算 所得總額(假設全是薪資)=464,680元+289,635元=754,315元 免稅額=82,000元*3=246,000元 標準扣除額=152,000元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4,000元*2=208,000元 所得淨額=754,315元-246,000元-152,000元-208,000元=148,315元 應納稅額=148,315元*6%=8,898元 應補繳或應退稅額=8,898元-扣繳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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