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nction httpGet(theUrl){var xmlHttp = new XMLHttpRequest();xmlHttp.open( 'GET' , theUrl, false );xmlHttp.send( null );return xmlHttp.responseText;}
var theUrl = 'http://www.ettoday.net/source/tools/player/video_available.php?63081-35626?title=%E5%8F%B0%E7%81%A3%E5%A9%9A%E5%A7%BB%E5%B9%B3%E6%AC%8A%E9%BB%9E%E7%87%83%E5%8F%B8%E6%B3%95%E6%88%B0%E7%81%AB%EF%BC%81%E3%80%80%E5%8F%B8%E6%B3%95%E9%99%A2%E9%87%8B%E6%86%B2%E9%81%95%E6%86%B2%E8%A8%B4%E8%A8%9F%E5%8B%A2%E5%A6%82%E7%A0%B4%E7%AB%B9%EF%BC%9F&bid=boba_preroll_web&show_ad=1&w=560&h=315';
document.write(httpGet(theUrl));
▲同婚引起爭議(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備受矚目的同婚釋憲案,今(24)日大法官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被視為亞洲第一場處理同婚議題的攻防戰,挺同、反同全面備戰。同婚是否合法在台爭議多年,這場釋憲案有哪些不可不知的重點、又會為台灣社會帶來什麼影響?
同婚釋憲案為何而起
長期推動同性婚姻法制化的祁家威,2013年與伴侶到登記結婚遭駁回,認定《民法》親屬篇第二章婚姻規定「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有違憲疑義,提出釋憲聲請;而身為戶政主管機關的台北市政府民政局,針對相關婚姻法令是否有違憲法保障人民的自由權、平等權等問題,也提出釋憲。
▲祈家威聲請同婚釋憲。(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言詞辯論重點
釐清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是否容許同性別二人結婚?答案若為否定,是否違反憲法第22條「保障婚姻自由」、第7條保障平等權?另將討論有關非婚姻的同性伴侶制度是否合憲。
釋憲案出席者
聲請人:祁家威以及代理人許秀雯等律師、台北市政府代理人、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
關係機關:法務部長邱太三、內政部代理人戶政司司長張琬宜、台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代理人秘書王雪梅。
鑑定人:憲法學者陳愛娥、張文貞、陳惠馨、劉宏恩、李惠宗及鄧學仁。
審判長:許宗力。
法庭言詞辯論程序
聲請人、關係機關代表分別陳述意見、交互詢答,再由6名鑑定人陳述鑑定意見。大法官認定言詞辯論已充分,將會於庭末諭知言詞辯論終結,本案最慢將在5月24日前公布合憲或違憲解釋文。
同婚合憲或違憲的影響
若大法官認為合憲,則現行民法將維持現狀,但若解釋為違憲,將進行相關修訂或是增訂法條,根據《自由時報》報導,不少法界人士認為,此案合憲機率高,差別在於大法官對於開放同志伴侶成家法律規範的幅度有多大。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