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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5-19 01:00:08| 人氣10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 保單解約 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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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單解約 三思而後行

■ 記者葉慧心
低利率時期,大家很明顯感受到買保險變貴了,但是以目前廣大壽險消費族群來說,在利率平穩時期,買了保險後中途又因故解約,已是不划算的事。如今利率下跌到歷史新低水準,壽險消費者更要珍藏過去已投保的保單,因為你可能再也買不到這麼便宜的保障。
根據中華民國壽險公會最新統計資料顯示,截至 90 年底為止,台灣地區投保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的有效契約件數已達 3,033.7萬餘件,以台閩地區總人口數 2,240.5 萬餘人來看,國內壽險投保率已高達 135%,這個數據表示,全台灣平均每一個人擁有1.35張保單,壽險族群可謂為數龐大。

壽險業者指出,經濟狀況不佳、公司售後服務不好及保障不理想等,是實務作業上較常見保戶解約理由的「三不」主因。但是,一份經過複雜締約手續完成的保險契約,非得一定要解約嗎?事實不然,姑且不論解約對保險公司的影響有多大,聰明的消費者,在經過三思後,或許將會發覺解約對你的權益損失,遠比保險公司要大的多。尤其在高保費時代來臨之際,解約更須再三思量。然而,解約到底會影響保戶那些權益呢?

壽險公司自 90 年中以來,紛紛停售高預定利率保單,並全面改售預定利率 4% 甚至 3% 以下的商品,高保費時代的來臨,客戶若於解約後,日後再重新投保,首先要面臨的問題,就是「你將付出高約原保費數倍的保費負擔」,這種冤枉錢不值得花。

一般來說,保單解約後,客戶僅能領回與過去所繳保費有相當差距的解約金,這個情況對消費者來說相當划不來,這也是許多曾經辦過保單解約的保戶所抱怨的:「我繳了那麼多年,每期所繳保費也不少,為何解約時只領回這麼一點錢」。

事實上,解約金的金額在保險契約成立時,即載明於保單保險利益摘要表上,解約時,僅按其金額給付,所拿回的解約金遠不及已經繳出去的保險費。

此外,解約後,保單效力即告終止,個人及家人將因此失去經濟上的保障與依賴。且由於年齡的增長,日後再投保時勢必付出更高的保險費,負擔也勢必加重;同時,解約後再投保時,可能由於身體狀況或核保條件的改變,而必須額外加費才能投保,無形中增加消費者財務上的負擔。假若,身體狀況非常不好,甚至還可能遭各保險公司拒保的風險,而使你無法再運用購買商業保險的管道,獲得需要的保障。

另一個中途解約的壞處是: 日後重新投保依保險法所規定的除斥期間(例如:自殺除外責任及委違反告知義務等)皆必須從頭開始計算。



台長: Carol 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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