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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02 01:27:28| 人氣6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家境清寒民眾也可享有健保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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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境清寒民眾也可享有健保福利

資料來源--健保局

 

健保實施八年多來,仍有少數社會救助措施保障不到的民眾,因為過去欠繳保費而未能參加健保。為協助這些民眾早日納入健保體系,以協助經濟弱勢早日加入健保為主要內容的健保法修正案,已於92年6月20日開始施行,除協助無力繳納健保保費的民眾辦理分期攤繳保險費、紓困基金無息貸款、或轉介給公益團體代其繳保險費外,更實施無力繳費者的醫療保障措施,即規定經濟困難而欠費或無健保卡的民眾,如有需要急診、住院或罹患重症必須就醫治療的情事發生,只要持有村(里)長開具的清寒證明文件,都能夠以健保的身分先行就醫。今年7月,更擴大其保障的範圍,即民眾如有就醫地與戶籍地不同、無家人協助等原因,無法即時取得清寒證明文件時,醫院的社工單位,亦可於查明後開具清寒證明文件。

 

中央健康保險局表示,這些家境清寒的民眾,雖然可以健保身分先行就醫,如果對於應自付的掛號費及醫療部分負擔費用,仍無力繳納時,希望醫療院所以愛心基金、醫療救助基金等財源,予以協助。中央健康保險局也呼籲,目前不在保而經濟困難的民眾,應儘快洽該局各地分局辦理加保手續,並籲請醫療院所、社福團體,如發現相關個案,儘速通知中央健康保險局各分局,以利協助其加入健保。

台長: 卡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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