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運五行判斷流程
製作三才五格表格
將名字以下列方式寫出,並排出『五格』並標出『五行』:
a. 『地格』為『名一』加『名二』之總和,主 1 至 24 歲的運程,代表性格及潛在意識。
b. 『人格』為『姓』加『名一』之總和,主 25 至 36 歲的運程,代表內心感情及個性。
c. 『外格』為『名二』加『 1 』之總和,主 37 至 48 歲的運程。
d. 『總格』為『姓』加『名一』與『名二』之總和,主 49 至終老的運程,外在行為表現,也表示一生運勢。
e. 『天格』為『 1 』加『姓』之總和,天運五行不論『天格』。
天運五行判斷 (掌訣算法)
天運五行算法:以『丙辰』年的人為例:
以左手食指根部的『甲乙』起算後,算至該『天干』位置(食指端部)。
以該『天干』位置起算至『地支』位置,所以『丙辰』年生天運五行屬土。
『地支』起算以三組為一循環。
天運五行判斷吉凶
1. 吉凶判斷
天運派吉凶判斷理論,以出生年之『五行』對『姓名五格』做為判斷『生剋』之依據:
• 天運五行『生助』各格大運五行為『大吉』。
• 天運五行『相同』各格大運五行為『中吉』。
• 天運五行『刑剋』各格大運五行為『大兇』。
• 天運五行遭各格大運五行『所剋』為『次兇』。
• 天運五行遭各格大運五行『所生』為『半吉』。
2. 五行生剋
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明朝皇帝命名時即重視五行相生
朱隸→朱高→朱瞻基→朱祁鎮→朱貝深→朱祐樘 … ,取名時即採五行相生之方式。
五行相剋:金剋木、木剋土、土剋水、水剋火、火剋金。
天運派五行判斷
『人格』 - 主 25 至 36 歲的運程,代表內心感情。
生『總格』表示會善待自己,會過日子,做事可以貫徹始終。
剋『天格』表示自己的想法常與長輩有出入。
剋『外格』表示想到什麼就做什麼,易得罪人。
『外格』 - 主 37 至 48 歲的運程,外在行為表現行為。
『總格』 - 主 49 至終老的運程,表示一生運勢。
名字最後一字也代表:一個人對家庭的態度。
生『人格』表示『言行一致』。
生『天格』表示不會忤逆長輩的幫助。
『地格』主 1 至 24 歲的運程,代表性格。
『天格』剋『人格』表示長輩會對自己管教、要求。
姓名五格為水,陰數過旺,易導致腦神經衰弱獲情緒緊張、做惡夢。
PS:外格代表成功運,總格代表財運,故外格與總格最好是相生,或同五行最佳。
無地格
人格和地格同五行,代表
『無地格』,表示其人不
會端架子,可以和晚輩、
屬下稱兄道弟,
部屬緣份好。
五行兼備
五行兼備表示五格分別為
五種五行,此類人適應能
力超強,像打不死的蟑螂。
但變動性往往過大,
讓人覺得不安於室。
名人分析(一):
天格金與人格火相剋,表示
自己的想法常與長輩有出入,
而總格土又生天格金,表即使
心中不願也不會做忤逆長輩的舉動。
另外,五格中有兩組刑剋者,
較易有雙重性格。
名人分析(二):
人格遭外格、總格無情
(同陰陽)雙剋,
並同時差 6 ,故早死。
名人分析(三):
水性強,聰明且犀利,
人格、外格、總格皆屬水,
水結黨形成連珠格。
五行,則是古人為分析宇宙事物之便,將一切事物劃分為五、這五大類,象徵人世間的萬事萬物的「概況」,而現今命相學家依「經驗法則」所縯繹出之五大類,又似乎較合乎現今現實生活上的應用:如:
(一)在 氣 候方面-即四季(春、夏、秋、冬)、四立(立春、立夏、立秋、立冬)。
(二)在 方 位方面-即東(木)、西(金)、南(火)、北(水)、 中 央(土)。
(三)在 五 臟方面-即肝(木)、心(火)、脾(土)、肺(金)、 腎(水)。
(四)在五官方面-即眉(木)、眼(火)、鼻(土)、顴(金)、口(水)。
(五)在 五 色方面-即青(木)、紅(火)、黃(土)、白(金)、 黑(水)。
(六)在 五 音方面-即宮(土)、商(金)、角(木)、微(火)、 羽(水)。
(七)在 五 德方面-即仁(金)、義(木)、禮(水)、智(火)、信(土)。
(八)在 五 味方面-即酸(木)、苦(火)、甘(土)、辛(金)、 鹼(水)
(九)在 五 臭方面-即臊(肝、木)、焦(心、火)、香(脾、土)、腥(肺、金)、腐(腎、水)。
(十)在 五 氣方面-即風(木)、暑(火)、濕(土)、燥(金)、 寒(水)。
以上「五行」分類,嚴格而言,也只是很粗略的區分,因為,不管是方位、音調、五臟、道德、氣候、氣味...等等。都應該視為一種「混合狀態」,但為了研議方便,才不得不將「五行」的角色加以「定位」。分類後的物質,只有在某些時候,這些特定的「五行」,在此例上才佔著較重要的量,譬如依氣候而言,寅(正月)、卯(二月)、辰(三月)象徵「春季」,但同時也些微隱藏著「冬季」餘氣,也潛伏著「夏季」的來臨。依事物性而言,寅、卯、象徵木性,但是木中不可能全為「木質」,而其中亦含有些微的「水分」,又木質遇高溫則會產生燃燒的「火焰」現象。其餘均可依此類推。
換言之,五行的「行」,是具有變易,運動和發展的意義,而五行與五行之間,本身又存有陰、陽互為依持,互為牽制等複雜綜錯的關係。
二、五行之特性
「五行」即 木、火、土、金、水。其特性簡義如下:
(1)「木」則具有生發、勃達、樸質之特性。
(2)「火」則具有炎熱、向上、躁進之特性。
(3)「土」則具有長養、化育、沉穩之特性。
(4)「金」則具有清靜、收殺、憂怨之特性。
(5)「水」則具有寒冷、向下、纖柔之特性。
五行學說,一般多採「取象」「比類」的方法。把需要說明的事物或現象,粗略地分為五大類。也就是將具有相似屬性的事物或現象,分別歸屬於五行之中,並在五行屬性的基礎上,運用五行規律,解釋說明事物或現象的聯繫及變化。
三、五行生剋之義
宇宙中事物與事物之間,恒存著一定的聯繫,而這種聯繫促進了事物的發展變化。五行之間存著相生相剋及比肩的規律,因此,「生剋」就是五行學,說明以概括事物聯繫及發展變化的基本觀點。
(一) 五行相生,是指宇宙力量流向相助之法則;含有互相滋生、促進、助長的意義
(二)五行相剋,是指宇宙力量流向相制之法則;含有互相制約、削減、抑遏的意義。
(1) 五行相生:為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2) 五行相剋:為 木剋土,土剋水,水剋火,火剋金,金剋木。
(3) 五行比肩:為 木和木,火和火,土和土,金和金,水和水。
在五種相生相剋的關係中,都有生我,我生兩個方面的關係。生我者為父母,我生者為子孫。剋我者為官鬼,我剋者為妻財,比肩者為兄弟。例如出生年五行為「金」者。土生金,土為金之父母;火剋金,火是金的官鬼。金剋金,木是金的妻財;金生水,水是金的子孫。金與金相同,故為比肩,為兄弟。「妻財」,對男人而言即代表妻子,「官鬼」對女人而言,既是官星,又是丈夫。
相生相剋,其實像陰、陽一樣,是事物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剋」,就不能維持事物在發展和變化中的平衡與協調。所以沒有「相生」就沒有「相剋」,沒有「相剋」,就沒有「相生」。這種生中有剋,剋中有生,相反相成,互相為用的關係,正是推動和維持事物正常生長,發展與變化的基本原則。而五行的單向關係,命理學依經驗法則而言,均為如是:
(一)五行相生之義:
(1)木生火:木助火燃燒,即火要依靠柴薪來維持燃燒。
(2)火生土:火燃燒化為灰燼能肥沃土壤。或土要依靠陽光來不斷普照。
(3)土生金:從土壤中可提煉出金屬物來。或金要依靠山岩來儲藏保存。
(4)金生水:金屬冷卻後能離化出水份。或水要依靠鐵器來開穿疏導。
(5)水生木:水可供給樹木生長之養分。或木要依靠雨露來滋潤灌溉。
(二)五行相剋之義:
(1)木剋土:樹木能吸收土壤中之養份而使其貧瘠。即過鬆之土質,須木材 來防其崩解。(木多土疲)。
(2)火剋金:火熱能熔化其金屬。即過硬之金屬,須火熱來促其熔化。(火多金熔)。
(3)土剋水:土壤可阻擋水流。即過急之水流,須土壤來阻其泛濫。(土多水濁)。
(4)金剋木:金屬器物其利刃可砍伐樹木。即過盛之木材,須金屬來行其砍伐。(金多木折)。
(5)水剋火:水流能熄滅大火。即過烈之火熱,須水流來滅其災禍。(水多 火熄)。
(三)五行:相生之作用
(1)木生火:其感受性強,異常熱情,但持續性不佳,愛憎極端,交友不廣。
(2)火生土:性情溫良親切,富社交性,禮貌周到,慷慨好施,散多聚少。
(3)土生金:行事消極志低,醇厚正直,乏活動力,不善投機,亦無奢望。
(4)金生水:處事明快活潑,富有機智,不喜社交,俠情義氣,常不利已。
(5)水生木:感受性強烈,理解力深,富有熱情,傾於幻想,不顧現實。
(四)五行:相剋之作用
(1)木剋土:反覆不定,好奇心強,追求新物,才智情藻,無粘著力。
(2)火剋金:意志堅固,忍耐努力,剛直性急,反動力強,易受煽動。
(3)土剋水:唯物思想,反對教義,觀察淺疏,言行缺佳,內外難和。
(4)金剋木:固執簡悟,不善應酬,多情富義,活動力強,叛逆性高。
(5)水剋火:粗魯激烈,鬥爭心強,反對教義,神經過敏,好勝不屈。
(五)五行:比肩之作用
(1)木比木:知識機略,堅實量狹,外型柔和,內心剛毅,才氣縱橫。(須 慎 木多易鬥)。
(2)火比火:算計利已,志堅努力,熱情認真,剛毅慘醋,多疑性急。(須 慎 火多易滅)。
(3)土比土:內向消極,因循姑息,溫厚沉著,悲觀卑屈,不知進取。(須 慎 土多易崩)。
(4)金比金:外柔內剛,人緣頗佳,慷慨好施,奮鬥殺伐,沉冷果敢。(須 慎 金多易險)。
(5)水比水:反對他人,好立異說,多管閒事,損人損已,易生不滿。(須 慎 水多易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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