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0-12-19 12:00:00| 人氣9,78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管委會有權提出刑事告訴嗎?

推薦 8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社區的共有財產遭人侵占、竊佔或毀損??

 依刑事訴訟法第232條規定「犯罪被害人得為告訴」,所稱「被害人」係指具有法律上人格之自然人或法人而言,非法人團體無獨立之人格,不得以該非法人團體之名義提出告訴。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8條雖明定「管理委員會有當事人能力」,惟其立法意旨係指管理委員會依民事訴訟法第40條可以為訴訟之當事人,尚不得據此謂管理委員會可提出刑事告訴,又管理委員會性質上屬非法人團體,其所提出之控訴,係屬告發而非告訴。

 所以公寓大廈共有的財產如果遭到侵占(如侵占住戶繳納之管理費等)、竊佔(如在頂樓加蓋違建佔用等)或毀損(如故意破壞社區大門等),因受害人是公寓大廈的每個區分所有權人,所以應該以區分所有權人一部或全部的名義,而非以管委會名義,提出刑事告訴。

 若以管委會名義提出,會被認為是告發而非告訴,如果管委會所告的罪是侵占或竊盜等公訴罪時,並不會有不利影響,檢察官仍會依法訴追,但是如果管委會告的罪是毀損等告訴乃論之罪時,就會造成訴追條件不合法,如果沒有補正告訴,檢察官依法也不能訴追,只能為不起訴處分。

台長: 想想
人氣(9,788) | 回應(0)| 推薦 (8)|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社會萬象(時事、政論、公益、八卦、社會、宗教、超自然) | 個人分類: 法律知識 |
此分類下一篇: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此分類上一篇:新生子女一定要從父姓嗎

我要回應 本篇僅限會員/好友回應,請先 登入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