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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2 00:44:04| 人氣41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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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人,他想要給我全世界。

他能大談美國百年政治史,卻不能記住午餐吃了沒。有精神把十公斤重的書包揹在背上,當舉重扛遍校園,卻沒有精神把剛吃完的碗盤送到洗手槽。他曾經因為所有的褲子都沒洗,必須把毛衣倒穿褲檔,至於老早給他超前讀完的明年課本,全部都跟衣服褲子交叉重疊堆在一起,呈現出房內永遠的幾何圖形。他的眼睛一盯上文字,就像男人盯女人胸部,惡犬盯肉包,喊他幾百聲他都不會聽到。他是這樣的人。

往往傍晚六點才想起明天有期中考,還要等到早上兩點,看完剛下載的電影之後,才願意開始讀,因此無論是臨時需要什麼幫忙,往往都是恕難從命。但是遇到自己喜歡的東西,他總是難以節制,曾經因為喜歡吃日本麻糬,而一天連吃二十個,吃到肚子連痛二十四小時才止,也曾經因為打電動過度,打到忘記做老闆交代的工作。他會貪睡到早上沒有辦法爬起來買菜,或者讓鬧鐘索命連環響,給全家來個雞鳴即起,唯讀他安睡到太陽曬屁股。真是個胡鬧的傢伙。

他有個惡劣的朋友叫做電玩,使他流連網咖忘返,直到女友晚上下了班,來到女友家只剩下呼呼大睡;他也曾經在下雪的季節裡,每天讓女友等四十分鐘,一直等到冬天快要結束。他最喜歡丟掉便當裡的青菜,最後總是讓他節儉的女友替他撿剩菜吃。他寧可花一整晚打電動,也不願意花五分鐘,順手把買回來的菜塞進冰箱去。他讓女友整理他全部的垃圾,洗他全部的衣服,以及煮每天的飯菜,但是他剛好都不會記得下次要減少別人的工作量。

時間是他的朋友當中,最惡劣的一個,其惡劣程度為電玩所不及。他會先約好女友明天見面,然後一直睡到下午四點,讓女友的電話當自動鬧鐘,叫他起床。明明到了約好的時間,他卻流連家裡找帽子,或者昨晚敲定隔天要完成的事,到了早上卻自動忘個精光。旅行國外的時候,飛機已經準備起飛,人已到了機場,他才以史上最最便利的通訊軟體MSN,通知家人說,目的地的旅館還沒訂。總而言之,他完全是個胡鬧的傢伙。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變成了那個女友,意識到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

某一個大雪紛飛的冬天,他在咖啡店裡歷數總統功過得失,在筆記本中寫下密密麻麻難以看懂的選舉紀錄。數年後再見那張紙,他的眼睛掠過密密麻麻的數據,只注意邊角一只小丸子頭,我當時隨手畫下的。他說,「這是快樂的記號,不可掉了,其他的資料都可以再查。」當你整晚擔心他這次期中考會完蛋,他就會突然闔上書跟你說,「看完了。」問他準備好了沒,他只說"I will find out!" 如果你還是很擔心地追問他考試結果,他只會說,「嗯嗯很好呀!那,可以去吃飯了嗎?你要吃什麼都可以喔!」再問他什麼時候期末考,他只會抱著你開心地跳舞,根本什麼都沒聽到。完全的沒輒。

某日我發現,地板上丟著一張教務處寄來的全A恭賀信。他看也不看就扔一邊,只說那種東西沒什麼。問他為什麼書包這麼大,是不是一直在讀書,他只說那是因為自己太笨,不會整理自己的背包。再問到他的智商,他只回答,「我很笨,因為我的智商還差身高一些些。」開玩笑,你不是身高快一百九?給餐廳服務生問起,看不看美式足球,喝不喝酒,是不是美國人,他立刻害怕地拉下帽子,操著紐紐約腔的中文說,「我不喝酒不party也不看球賽~~~我不是我不是笨蛋~~」

法文是一種浪漫的聲音,無論內容是什麼。他經常一面吐出浪漫的法文,一面捧茶壺替我倒開水,或者使出餐桌禮儀課中學來的服務生手勢,雙手奉上紙巾,刻意掛在鼻尖的的金邊眼鏡,使他像咖啡店老服務員,更勝過像法國帥哥一枚。聽說我要回台灣,他去弄了一副驚世駭俗的粗黑邊圓眼鏡,圓形的鏡框活生生將他修長的眉毛從臉上截斷。他說,這是"no girlfriend glasses"。隔日,他將這副駭人的東西束之高閣,理由是"太有效了,連妳也給嚇跑了。"

剛到美國的時候我發生車禍,除了鼻尖皮膚些微燙傷之外,並無他處受傷,倒是心理層面留下了些創傷症候,好一陣子才復元。從那時起,他養成了用食指摩擦我鼻尖的習慣,而且每次必讓我發笑。有些人做某些特定的事情時,就百發百中地讓人發笑,就好像扭開水龍頭,水就會出來一樣自然。直到近日,我才知道點鼻尖在異國文化中,代表的是沒說出口的祝福。

我曾經為了寫一本關於美國的書,讓他開著車,載著我四處逛景點。他說,「要讓你去很多地方玩過,這樣你回台灣以後,就有很多美好的回憶,可以讓你經常想起來就快樂。只要你快樂,我就放心了。」到如今,新買的電腦桌面顯示著夏威夷的藍天綠水,蜿蜒的社區小徑,彷彿還映著我們的足印。新買的皮包裡,空空如也的相片區,只因裝不下太多回憶。

準備回台,我的東西他一件也不願意丟。他說,「這是你第一次做銅鑼燒的時候穿的衣服,那是一起去博物館的時候戴的帽子,還有你最喜歡的杯子,都有重要的回憶!」我說,「『萬般帶不走』的下一句是什麼,你難道不知道?」

「是『全部都帶走』,『通通都帶走』,還是『用FedEX帶走』?」

「是『萬般帶不走,惟有業隨身。』就是留下的不良紀錄,跟著揹到下輩子去。」

他說,「浪費資源算不算『業』?」

我說,「不得已只好丟掉,不算業。」

他說,「可以留給我做紀念喔!你改變主意的話,我就馬上寄給妳。你在台灣想要看它的話,我就上webcam給你看喔!」

於是,我們的思念,就只能裝在小小的紙箱裡,小小的攝影鏡頭裡,以及日夜顛倒時空錯亂的次元裡。

他花了一個春假以及一個暑假,在熱得七葷八素的台灣,炙熱難忍的四個月。剛到的時候,他說,「妳去上班的時候,我好寂寞,自己一個人在這裡。」他一面中暑,一面說,「你真是太了不起了,剛去美國的時候又要讀書又要煮飯,還要找時間去做義工。現在我才知道,美國對你而言有多冷。」他一面躺著經驗畢生頭一次中暑,一面握住我的手,含糊地說,「我真是太幸福了,可以遇見妳。謝謝妳喔。」

樓下的粉紅桔梗開著,你就還不會走。

他拖延讀書報告,害我好不容易下班之後,再替他跑腿。我問他,「為什麼買思樂冰還有肉鬆麵包給我?莫非是怕我回家發脾氣?」他說,「不是。是我明天要去花蓮,怕你自己一個人吃飯,沒有飲料可以配。你不會自己買給自己,所以我現在買給你。」

有些東西,不是可以自己買給自己。在我們第一次見面的地方,他拿出一只戒指給我。「妳說過,曾經有人要給你買戒指,可你不想要。你什麼手飾都沒有,所以我給你買一個。我不敢讓你等我,只希望你會記得我。」於是,那只五爪白金戒,就成了我人生的第一個戒指。

我住院的時候,他每天醫院學校兩頭跑,上課、作業、醫院探視,生平頭一次這麼忙。被我催趕回家睡覺後,他向我懺悔:「我覺得好對不起妳。妳住院的時候,我應該要每天晚上都留守才對。」我說,「住院勞民又傷財,我又不是不能走路,麻煩你做什麼?」他說,「我擔心你晚上在病房會害怕,或者一個人在這裡哭了,我不知道。」

老病死。或早或遲,我也會像隔壁那位一樣,再回到醫院裡,瞪著圍起的布幔,等著走向下一階段。人人如此。屆時若有他相伴,我此生足也;若不能,生一人來,死一人去,也是實情。「今天要練習帶著點滴架,走兩圈的路。你走之前,可以陪我練習兩圈嗎?」再陪我走兩圈吧。之後,就讓我一人含淚睡去。成長就在眼淚中。

「有一種飲料,叫做孟婆湯。人死後一喝下去,就會忘了前世一切,投胎時做全新的人。」我說。

「那個孟婆長什麼樣子?穿什麼衣服?在哪裡出現?」

「我不知道。我上次一定喝了,就算見過她,也不記得了。」

「這太可怕了!我絕對不可以喝那個孟婆湯。我不能這輩子沒跟你在一起,下輩子見了面又認不得。」

秋季花落,便是分離之時。機場的天空,裝不下人間所有的相聚與分離,於是有人的遺失了,有人的還帶著。我們隔著一面面玻璃牆揮手,行至盡處,難也。玻璃兩側留下兩只手掌印,雲隨風起,地球仍自顧轉著。隔著手機話筒,他仍說,「請妳記得我。」微笑轉身。我凋零的心,在你身後落了一地。

枕上的氣味被洗衣機洗滌殆盡,秋陽曝曬過的暖被暖而無味。自此,愛情以一種二維的方式存在著,在交互輪替使用的茶杯裡,多灑了幾下胡椒的動作裡,以及懸掛毛巾的方式裡,鬼魅般出沒於獨居者的公寓,來去如影。怎知我白髮將盡,相見了無盡期。

我用一生一世之眼,搜尋永生永世的記號。一世一世的尋找,遍尋不著,方知佛陀只許人當下,未曾許人永恆。

台長: wendycl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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