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相片:放大12吋半身正面彩色照一張,用於葬禮懸掛2、 生平紀錄:有關臨終者的出生日期、出生地、配偶、兄弟姐妹、子女等情形,及個人之就學、就業經過、成長及專長等3、 遺囑:最好在臨終者......(詳全文)
發表時間:2008-05-17 22:27 | 人氣:398 | 回應:2
分為「物質準備」與「精神準備」兩大方向。【物質準備】1. 遺產分配的「遺囑」:為免日後糾紛,最好在意識清楚時,親筆立下遺產分配的遺囑。2. 交代自己意願的醫療方式的「生前預囑」:<安寧緩......(詳全文)
發表時間:2008-05-17 22:24 | 人氣:769 | 回應:0
器官移植始於1960年代,包括組織(皮膚、眼角膜、骨及骨髓等)與器官(腎、肝、心及肺臟等)移植,其能成功救治生命器官已至末期病變的病人,是臨床上受到肯定的醫療方法。1971年國際移植......(詳全文)
發表時間:2008-05-15 21:58 | 人氣:634 | 回應:0
針對一般善良老百姓,自書遺囑算是最方便也是最有隱私的方式,因為只有你自己知道。好處是你自己可以隨時撤銷,不需要繁雜手續;壞處是因為只有你自己知道藏在哪,所以別人可能會找不到,但是也......(詳全文)
發表時間:2007-10-05 01:00 | 人氣:9820 | 回應:4
就目前法律上的效力,非婚姻、親屬或血源關係者,幾乎是無法繼承他人的遺產。而這種情形對我們同志關係中的伴侶而言,是種在失去另一半後更具殺傷力的損失。因為在你失去愛人的同時,也表示你們......(詳全文)
發表時間:2007-09-27 01:50 | 人氣:1455 | 回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