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2月30日搭機赴美參加AALS(美國法學院聯合會)的年會,AALS是美國規模最大的法學會議之一,每年都同時舉辦各種與法學及法學教育相關的研討會,場次之多,參與人數之眾,非親身體驗無法想像。
台灣亟欲要朝美國法學教育模式改革,但卻連別人如何經營法學院、如何選出院長、對現有評鑑法學院機制的反省、以及美國法學教育目前的困境皆不甚清楚,只想偷懶地從韓國與日本照抄現成的版本。姑且不論美國式的法學教育是否適合台灣?光是講我們抄來的,到底是否真的是美國教育的現行模式恐怕都有問題。這兩年,美國法學教育及法學研究方法也有很大的轉變,在AALS上,光討論研究方法的場次就有四、五場,內容涵蓋法實證、田野調查方法、法律與經濟、法律與社會學等,在五天的研習中,收穫非常大,讓我十分感謝學校願意支持我出來開會學習新的東西。在寒假前提早結束課程,加上來回的機票,如果沒有所上的支持是不可能成行的。
話說30日當天,我先趕到學校去教最後一堂的刑訴,匆匆下課後,學生們七手八腳地協助我打包行李,送我到機場,直到確定我已經順利的check-in,要進關了,他們才放心的離開。
酷愛自由的我,對狹小的空間向來有排斥感,加之坐飛機是把生命的主控權交給不認識的他人,使我相當無安全感,故而對坐飛機一事,我一直都很感冒。我喜歡開車的原因也在此,開車讓我覺得有操之在我的感受。雖然討厭坐飛機,但是這幾年來,因著留學與參加研討會之故,再加上偶爾要去中西部看陳大牛,不得已我已經坐了數十趟的飛機;而此番參加AALS的飛行,還因里程累計而得以升等到商務艙,對一個討厭坐飛機的人,因坐太多次飛機而升等,實在是一種令人哭笑不得的禮物。
因為升等到商務艙,所以可以進入「貴賓室」等候起飛。「艙等」這玩意兒總讓我想起「鐵達尼號」。似乎在不同艙等的人,生命的價值也有所不同,這是我另一個討厭「分級」的交通工具的原因。但總之,在貴賓室裡,有書報、有餐點,讓我暫時忘記接下來要飛行這件事。就在我一面打電話給陳大牛,報告我已經順利通關、就快要登機之時,突然一個常在電視上看到的身影走進貴賓室。
是的,你猜對了,就是王又曾老先生。
我覺得很詫異,一個名人為何自己一人走進貴賓室,身邊一個陪伴的人都沒有。我當時在電話裡跟陳大牛說:ㄟ,我看到王又曾呢,可是他八十來歲,為何一個人出現在機場,真是奇怪。
王老先生一人走進貴賓室,長榮的客服人員交頭接耳了一番,才跟過去確認。
他很沈默,沒說甚麼話,逕自進入了頭等艙旅客的休息區(連貴賓室裡都還區分「商務艙休息區」與「頭等艙休息區」)。我一面和陳大牛說話,一面剛好可見到他的身影。他臉色並不好看,沒有電視上那種老當益壯的感覺,穿著很正式的黑西裝,從頭到尾都是一個人皺著眉頭坐著,或踱來踱去地沈思,直到我們一起起身準備搭機。走過長長的搭機走廊,我們都是一個人,他走在我的後方,長榮的客服人員跟上來,但因為他沒有行李,所以也不知要如何服務,到了登機處,我右轉,他左轉,左轉是往東南亞的飛機,我轉頭剛好見到王老先生的背影消失在登機口處。
到了美國參加AALS年會的第三天,力霸案爆發,媒體報導王又曾夫婦已經在30日自香港轉機逃至中國。我當天僅見王老先生一人,想必他的夫人並非同一天搭機前往香港。而這兩天最新的消息則是:檢察官已經簽發拘票,若拘提不到王氏夫婦即將發佈通緝令。
一個八十幾歲的人,離開自己一手建立的商業王國,面臨被通緝的命運,我想到那天在機場看到他的身影,當時他應該已經知道自己即將面臨的風暴,卻選擇了逃離,在那一刻,我其實很想知道,當所有的孩子都還在台灣而他選擇離開時,步入登機門的那一剎那,他是否想過不同的處理方式?八十歲的老人,離開的自己的根,還有多少時間可以等待或者彌補自己的過失?
力霸案其實和美國的恩龍案一樣,是公司治理的缺漏以及商業倫理墮落的產物。我雖不是公司法的專家,但是在白領犯罪上,多少能理解力霸案和台灣的整體經濟結構也有密切的關係。台灣由於資本架構的上層由國家所掌控,作為扶植某事業或資本家的籌碼,雖然此種方式締造了經濟的奇蹟,包括過去的石化、後來的高科技、乃至後期的金融甚或電信業,但也潛藏了高度政商勾結的危機。王氏集團的擴張史和台灣的經濟成長史關連緊密,從食品業到建築和房地產,再到電信和金融,無一不是和台灣經濟轉型的環節相扣。王氏對經營政治關係更不宜餘力,國民黨當權,便去當國民黨的中常委,政黨輪替後,一樣得意於民進黨政府。但是大環境的不景氣加上公司治理的失靈,連連虧損之下,乃自家設立銀行貸款給自己的公司,終於導致超貸,爆發擠兌。我想所有想研究台灣經濟史、公司治理、乃至白領犯罪的人,都會認為力霸案有高度的研究價值。台灣企業的家族式經營、加上國家資本主義,再加上獨有的政治環境與經濟管制,以及成立了那不太管用的金管會,交織成一張漏洞百出的破網,只要有心,隨時可以從中牟取不法的利益。如果法律是這樣在運作,那又有誰會願意守法呢?
到頭來,法律的彰顯並不是在法條的文字上,金管會既然能列出一堆力霸可能涉及的不法行為,顯見法律對這些行為並不是沒有規範。問題在法律是否能被執行?以及國家整體的政策是否能與法律相配合?
有人以紅頂商人胡雪巖來形容王又曾的潰敗,這其實是極諷刺的比喻。胡雪巖能夠依賴政商關係起家,藉由租界與外資勢力在上海叱奼風雲,那是在腐敗的清朝末期,商人必須如此才有生計。台灣自翔是個法治國,如果商人非要鑽營政商才有前途,那這個國家豈不和滿清一樣,註定步上亡國之途?
我很少同意用愛不愛台灣來評價一個人,人當然有不愛台灣的自由,就算要愛,每個人的方式也都不一樣。但是如果企業界一而再再而三出現這種無法負責逃離的業主,我真的很懷疑,他們是否真的愛過這片滋養他們、使他們致富的土地?如果台灣是父母,人民是子女,當子女可以如此背棄養他們長大的父母時,父母除了痛心,恐怕也該反省自己的教育,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
我想到那天在機場看到的背影,心中百感交集,一個八十歲的老人既然丟棄國籍、丟棄子女、丟棄自己的企業,大概也就沒有什麼可以倚靠的了。背著良心的譴責到對岸去度過餘生,這樣的選擇實在令人感嘆而唾棄。
甫從AALS年會離開的我,面對台灣這紛紛擾擾的島嶼,心裡只能是不捨和疼惜。在大環境如此惡劣的情況下,升斗小民的無力感必然更為高漲,我只能正向思考,相信未來還有許多需要我們年輕一輩去努力的地方,為此,應該要更用功,更端正自己的心志,不要有朝一日做出這種讓別人無法原諒的事。也希望大家一起共勉,為我們自己和台灣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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