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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31 20:11:34| 人氣77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檢証林佳龍的言與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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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証林佳龍的言與行


林佳龍就任新聞局局長後,不只一次宣示要將台視、華視公共化,整合既有廣電資源建立公共廣電集團的決心。今年6月初便向中國時報透露,希望政府買下台、華視民股後,將股權捐贈給公視基金會,在明年底之前由公視董事會統籌營運公視、台視、華視、客家電視台、宏觀衛視、原住民電視台等6家電視台,形成符合公共利益與競爭力的「公共媒體集團」。

這樣的說法當然沒有就此打住,6月底行政院依廣電法修正案的決議通過「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草案後,林佳龍再次宣示,依據該草案,以現行台視和華視股權結構和現況,可做到「至少一公」,華視可以很快實施公共化。另外,9月21日林佳龍出席公視舉辦的「台灣電視媒體大未來」國際研討會時也表示,新聞局在明年底前的重要業務之一,就是建立無線電視公共化集團,其中華視和台視的股權處理將朝公共化努力,並且新聞局將朝兩台都公有化的方向規劃,他也首度提出政府完整的媒體政策。

從林佳龍的一連串宣示,似乎透露出他媒體公共化的意向,即使有時會無奈的透露只對華視公共化有把握,不過,仍願意朝向兩台公共化的方向而努力。

雖然外界多對林佳龍呼應民間要求而主張的公共化方向有所肯定,不過,民間社會對任何政治人物的表現仍必須抱持「聽其言、觀其行」的基本態度,就好像林佳龍雖已多次宣示媒體公共化的決心,卻送出一個可能「兩公」、「一公一民」,甚至「兩民」的「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將政治責任轉交給立法院。換句話說,如果立院未來通過的是「台視、華視私有/民營化」的決定,行政院大可辯稱自己已經仁至義盡,錯不在己。

事實上,新聞局如果真的希望台、華視公共化,第一步要讓政府現在持有的股份往公共化的方向釋出,杜絕任何私有化的可能,而不是送出一個可撇清責任的「模稜兩可」處理條例。進一步來看,即使新聞局迫於各種「無奈」與「現實」,只能送出這種沒有方向的條例,但既然林佳龍已經作過這麼多次的政策宣示,便應該展現具體的行動,向自己的黨內同志舉辦相關座談,積極說服民進黨立院黨團,或者誠懇地與在野黨溝通,讓「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朝向兩台公共化的結果邁進。

可惜的是,到目前為止似乎口號多於實際,少見積極行動。再過幾天,立委就要放假去選舉,如果這個會期未能過關,明年2月又是全新的立法院、林佳龍是否仍在當新聞局局長也是未定之天,公共廣電集團的發展憑添更多變數;當然,最後這段期間也是檢證林佳龍的「言」與「行」、「宣示」與「實踐」能否合一的重要機會。

台長: 五分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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