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
是指電子商務企業或是具實力及信用保障的獨立機構,與銀行之間(雙方需簽約),建立一個中立的支付平台,提供與銀行支付結算系統介面,為線上購物者提供資金劃撥的通路及服務之網路支付模式。
在交易過程中,買方選購確認商品後,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的帳戶,進行貨款支付,支付方式非常多樣化,貨款支付後,由第三方支付平台通知賣家貨款到帳、要求進行發貨,買方在收到貨品及檢驗確認無誤後,通知可付款給賣家,第三方再將款項轉至賣家帳戶。

第三方支付作為目前主要的網路交易手段和信用仲介,最重要的是起到了在網上商家和銀行之間建立起連接,實現第三方監管和技術保障的作用。
◎特點:
一、相對於傳統資金劃撥交易方式,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較有效的保障貨物的質量、交易雙方誠信、退換貨要求等重要環節,在一整個交易過程中,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對買賣雙方進行約束及監督,並成功提供了必要的相關支援,如此一來,就可以不需再採取「面對面」的電子商務交易模式。
二、第三方支付平台能夠有效的幫助用戶處理交易流;用戶與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可以省去與多家銀行談判的麻煩,也不需要在不同的銀行開設不同的帳戶。
三、對於銀行而言,第三方支付可以幫助銀行節省網路銀行開發費用,並為銀行帶來潛在利潤。
四、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支付手段多樣且靈活,用戶可以使用網路支付、電話支付、手機簡訊支付等多種方式進行支付。
◎涉及的金融風險:
一、買家將資金存入第三方支付的帳戶,第三方平台就起了「資金保管人」的作用,始終不具備對資金的所有權,但隨著用戶數量的增加,這項資金沉澱量將會非常的巨大,加上結算週期的不同,第三方支付公司會取得一筆定期存款或短期存款的利息,對於這部份的利息分配,就成了一個大問題。
二、第三方支付平台大多可以代行銀行職能,直接支配交易款項,這部份可能會出現不受有關部門的監管,而越權調用交易資金的風險。
三、第三方支付平台可能成為虛假交易實現資金非法轉移套現或是洗錢的管道。
第三方支付市場隨著各行業信息化的推進,不再只是依附在C2C平台,而是向B2C、B2B、傳統結算業務方向發展。
台灣線上儲值業務模式說明
適用法源 | .二階段上路,初期先准用「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 .經濟部於2013年底前,規劃創設專法,2014年度進入專法時代 |
門檻 | .需成立專營電子票證發行機構,資本額3億元 .與金融業者合作,儲值金額可超過1萬元(20萬、10萬、1萬),可計息;至於單獨辦理者,則上限1萬元 .主管機關進入專法時期時,門檻將放寬 |
其他配套 | .納入洗錢犯罪防制管理範疇 .經濟部訂定第三方支付服務定型化契約記載與非記載事項 |
時間 | 即日起可向金管會遞件申請,最快2013年8月底核准 |
消費者權益保護 | .與銀行合作的業者,有「存款保險保障」 .單獨辦理者,儲值金額全部交付信託,超過30億元者,必須提準備金 |
跨境 | .與銀行合作的業者,只要獲得經濟部同意跨境即可 .單獨辦理者,目前相關單位還再洽央行意見 |
開發方式 | .與銀行合作的業者:銀行向金管會申請備查,業者則跟銀行簽約合作 .單獨辦理者,向金管會申請核准即可 |
記名方式 | 與銀行合作的業者,採實名認證 |
資金進出 | 與銀行合作的業者: .透過銀行實體帳戶 .不能刷卡儲值 .帳戶間的資金不能移轉 |
資料來源:金管會;工商時報;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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