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過程
參考維基百科紀錄,2025年2月13日11點33分,臺灣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301號(新光三越百貨台中中港店11至12樓美食街)瓦斯氣爆,造成4死39傷,停業一天損失新台幣7千萬營業額。疑似11、12樓裝潢拆除施工使用砂輪機切割天然氣管線導致氣爆,波及9至12樓。臺中市政府消防局動員145名消防員、58台車輛、1架無人機、2隻搜救犬。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將朝過失致死、過失傷害及公共危險等刑事責任進行調查。
二、天然氣發生爆炸?
根據檢方的調查筆錄,廠商曾使用砂輪機切割天然氣管線,曾有廠商詢問天然氣開關閥位置,聞到瓦斯味20分鐘後,約11點30分發生爆炸。欣中天然氣公司說已於10日拆卸瓦斯錶並封塞管路。
三、消防局沒有檢測到燃燒痕跡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表示,市府並沒有收到新光三越櫃位的施工申請,後續將研議是否開罰?欣中天然氣公司聲明表示,10日應新光三越要求拆卸櫃位瓦斯表並封塞天然氣管路。13日與台中市消防局鑑識小組勘查確認天然氣管線外觀及封塞塞頭均完整正常,也沒有檢測到天然氣洩漏訊號且無燃燒痕跡。
四、台中市政府重罰業者
因台中市政府初判新光三越違規相關法令,後由都發局與消防局根據《建築法》和《消防法》各別開罰新台幣30萬元,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進行調查施工廠商是否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估計總罰鍰達新台幣120萬元。臺中都發局曾多日發函要求新光三越公司應在18日前拆除有安全疑慮的外牆剝落附掛物,但18日下午勘查到多數附掛物未拆除,認為仍有公共安全的疑慮,因此再依據《建築法》重罰新台幣30萬元,若1週內未改善將連續開罰。截止至19日,各局合計裁罰新台幣150萬元。
五、啟思與檢討
1、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事前未稽查大樓是否擅自施工? 等到氣爆已造成公共危害後才開罰,表示公務員被動消極,不主動負責。
2、欣中天然氣公司拆卸櫃位瓦斯錶,錶後內管是否仍有大量瓦斯殘留管線內?錶前外管瓦斯應仍有充足瓦斯存在,若內、外管被切割或有微量漏氣,瓦斯累積在密閉室內空間,只要有一點火花,就會氣爆。
3、各樓層的建築設計成為密閉式空間,外牆沒窗戶不通風透氣,室內沒有排放空氣的充足管道。也就是整層空間密不通風,只靠中央空調室內循環,瓦斯或二氧化碳完全無法排出室外。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核發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允許這樣的建築,應該承擔瀆職責任。但公務官員全部推卸責任給建築師。
4、外牆結構不堅固,局部外牆破裂,並非整層外牆全部一致破裂,表示部份構造施工不確實,而且外牆破裂直接掉落地面,砸死行人。外牆沒有防範墜落物的保護構造,若有防墜網,地面行人不會冤死。
5、可悲啊!都市發展局等建築管理單位,混日子不主動積極管理、防止災害,或甚致官商勾結,圖利建商。921地震5萬多棟房屋倒塌,沒有任何官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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