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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26 18:22:51| 人氣9,49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葡萄酒漫談(三)(原載龍骨文話1997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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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 年美國獨立兩百週年,一位在巴黎的英國酒商 Steven Spurrier安排了一次評酒會,法國和美國葡萄酒的「比賽」。這次盛會以後被簡單地稱為 「Paris Tasting」,在象徵意義或實質上都產生非常深遠的影響。參予評審的專家是 Spurrier 所邀請的專家,全部是法國人。有兩位來自官方和學術界,有兩位酒莊的主人、兩位葡萄酒評論家和三位「米其林」三顆星餐廳的老闆和侍酒師。這絕對是一個重量級的評審團,每一個都是專家中的專家。其中包括 INAO (Institut Nationale des Appellations d’Origine,管理葡萄酒的官方單位) 的主管、布根地最著名的酒莊 Domain de la Romanee-Conti 的老闆和波爾多特級酒莊協會的主席等。沒有人比這些人更懂法國葡萄酒了。

參加比較的紅酒是法國的波爾多和加州的 Cabernet Sauvignon,白酒是法國布根地和加州的 Chardonnay,也就是相同品種為主的酒的比賽。Spurrier選了六種加州紅酒:’69 Freemark Abbey、’70 Heitz Martha’s Vineyard、’71 Mayacamas ’71 Ridge Monte Bello、’72 Clos du Val、和 ’73 Stag’s Leap。白酒也是六種:’72 Freemark Abbey、’73 Chateau Montelena、’73 Spring Mountain、’73 Veedercrest、’73 David Bruce、’74 Chalon。法國酒方面四種紅酒全來自波爾多,有 ’70 Chateau Mouton-Rothschild、’70 Chateau Haut-Brion、’70 Chateau Montrose 和 ’71 Chateau Leoville-Las-Cases,不是一級酒就是二級酒。白酒來自布根地:Domain Leflaive 的 ’72 Puligny-Montrachet ”Les Pucelles”、Domain Ramonet-Prudhom 的 ’73 Batard-Montrachet、Roulot的 ’73 Meursault-Charmes 和 Joseph Drouhin的 ’73 Beaune ”Clos des Mouches”。這些白酒全來自最好的酒商和葡萄園。對於熟悉布根地的人,這絕對是一個黃金陣容。

評審的酒都包起來,也就是blind tasting。每位評審以二十分為滿分給每一種酒打分數,並寫下評語。當每個人都打好分數後,Spurrier 的助手開始收集評分表,並除去酒瓶的包裝,這時會場出現恐慌的反應。有些評審開始後悔,試圖偷改成績,有的評審拒絕交出評分表,場面不太好看。

成績統計之後,紅酒第一名是加州的 Stag’s Leap,以下依序是Mouton-Rothschild、Haut-Brion、Montrose、Ridge、Leoville-Las-Cases、Mayacamas、Clos du Val、Heitz、Freemark Abbey。白酒第一的也是加州酒,順序是 Chateau Montelena、Meursault-Charmes、Chalon、Spring Mountain、Beaune ”Clos des Mouches”、Freemark Abbey、Batard-Montrachet、Puligny-Montrachet ”Les Pucelles”、Veedercrest、David Bruce。

這個評酒會原先安排由法國著名的 Gault-Millau 雜誌來報導。Gault-Millau 在最後一刻後悔,彷彿預料到可能發生的結果,所以最後是透過美國的時代雜誌從巴黎發稿。這個評酒會的結果深深地傷害了法國人驕傲的自尊,使他們對 Spurrier 非常不諒解。有人認為這從頭到尾都是一個設計好的陰謀。Spurrier 覺得很冤枉。他說他的目的是要顯現新世界的酒的進步,但整個評酒會的設計是要由法國酒獲勝,顯示全世界最好的葡萄酒仍然來自法國,所以他才會選了波爾多一級酒廠及布根地的特級酒,邀請的評審也全是法國人。

法國人的反應是可以理解的。被評審的每一個法國酒都聲名顯赫。這些波爾多的紅酒已經享有數百年的盛名。Chateau Mouton-Rothschild 才剛在 1973 年由第二級升為第一級,是1855 年 Medoc 的分級制度下,超過一百年中唯一的改變。Rothschild 是歐洲最顯赫的家族,富可敵國。 Mouton 的老闆菲力普男爵是傳奇人物。Haut-Brion 從十五世紀起就很有名,現在屬美國 Dillon 家族所有,是 1935 由曾任美國財政部長和駐法大使的 C. Dauglas Dillon 買下。參加比賽的布根地的白酒也有同樣的地位。Leflaive 是 Puligny-Montrachet 這村莊最重要的家族,有超過四百年的歷史,以生產細膩的白酒著稱。Ramonet 來自臨村 Chassagne-Montrachet,公認生產布根地最好的白酒。Meursault 以產白酒著名,雖然沒有特級葡萄園,在上個世紀卻是價格緊次於 Montrachet的白酒。加州製酒雖然超過一百年,但期間經過禁酒令時期,元氣大傷。Stag’s Leap Wine Cellar 1970 年才開始種 Cabernet Sauvignon。Napa 原是農業區,做葡萄酒的都是生活艱苦、與大自然搏鬥的農夫。白酒第一名的 Chateau Montelena 製酒師是 Mike Grgich,一個南斯拉夫的移民,使用的是來自 Napa Valley 和 Sonoma County 混合的葡萄。

事後法國人和和法國酒的擁護者想出很多理論來解釋這個結果。例如這些酒來自不同年份,不應比較;法國酒比較細膩,受到運送的影響較大;所選的加州酒比法國酒多,較佔優勢;評審對加州酒不熟;評酒的順序對法國酒不利;當天天氣太熱 ......。這些說法大部份都沒甚麼道理。被認為比較合理的一個可能解釋是,這些酒處於不同的成熟階段,比賽不公平。

和法國酒比起來,加州酒果香明顯、單寧低、成熟快,除了有「加州的 Chateau Latour」之稱的 Ridge Monte Bello 之外,其他加州酒的成熟期都比法國酒短。美國酒年輕時就相當吸引人,不像法國的好酒一般有很高的澀度和酸度,需要長時間的成熟才會達到平衡。尤其有些酒在裝瓶幾年後會進入一個冬眠期,非常封閉,聞起來幾乎沒有味道。好年份的波爾多沒有十年以上的時間實在不能喝,好的布根地白酒也需要相當長的時間才能成熟。一般白酒成熟期比紅酒短,可是 Ramonet 和 Leflaive 是出了名地需要長時間才能成熟的酒,來自好年份好葡萄園的酒往往十年以上才開始表現出真正的潛力。

葡萄酒的研究從法國的巴斯德開始到現在已經有相當的歷史,也累積了非常豐富的結果,幫助我們瞭解很多以前不明白的事情。現在的研究重心主要可以分成兩大部份,葡萄採收之前和採收之後,也就是葡萄種植和製酒技術兩大部份。可是葡萄酒裝瓶之後發生的事情,到目前為止幾乎沒有任何嚴謹的科學研究。可以想像這一定是個非常困難的題目,需要大量的樣本和數年到數十年的時間,更別提所必須控制的複雜實驗因素。我們對葡萄酒成熟的理解,到目前為止主要還是來自經驗。Jancis Robinson 寫了唯一一本有關葡萄酒成熟的書「Vintage Timecharts」,討論世界上一些不同地區比較典型且著名的葡萄酒的成熟曲線。她根據的是在不同時間,喝不同地區、不同年份的酒所累積的經驗。很明顯地,不同的酒有不同的方式,也需要不同的時間到達成熟期,這些和葡萄品種、年份好壞、製酒風格都有關係。裝瓶以後的儲存狀況也會大大影響酒的成長。

所以不但不同區域的酒不容易比較,相同區域不同年份的酒有時也難以比較。處於不同成熟期的酒有時很難判斷誰好誰壞。所以有人認為 blind tasting 是一種很容易誤導的品酒方式;有時應該事先知道是甚麼酒,才知道這個酒現在處於甚麼階段,才可能對這個酒做合理的評估。所以這也許可以解釋「Paris Tasting」的結果。

可是最簡單的一個解釋,也許就是承認美國酒的確不錯。Chateau Mouton-Rothschild 的老闆菲力普男爵曾說過,加州酒喝起來都一樣,就像可口可樂。他後來顯然改變看法了。1978年他邀請加州的 Robert Mondavi 到波爾多訪問,主動提出要和他合作在加州製造葡萄酒。1979年開始生產的 Opus One 標籤上就是他們兩人的側面像。波爾多最貴的紅酒 Chateau Petrus 的第二代繼承人,Christian Moueix 畢業於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的葡萄酒系。他也在 1982 年尋求合作對象,生產現在很搶手的 Dominus。Chateau Lafite 擁有 Chalon 的股份;法國的 DeWavrin-Woltner 夫婦在1980年賣掉和 Haut-Brion 齊名的 Chateau La Mission-Haut-Brion,在加州成立Chateau Woltner,專門產 Chardonnay。

這個評酒會不是這種類似的比賽中的第一個,也絕對不會是最後一個。南半球的澳洲和加州一樣也是新興的葡萄酒產區。澳洲做葡萄酒的歷史和歐洲移民到達的時間一樣長,但是以前澳洲的酒不出色,大部份是 sherry 和 port 之類的加強酒。可是澳洲人喜歡比賽葡萄酒。全世界最著名、歷史最久的帆船比賽「America’s Cup」,1987年輪到在澳洲舉行時,澳洲的航空公司 Quantas 也贊助了兩國之間的葡萄酒比賽「Quantas Wine Cup」。結果澳洲酒贏了大部份項目之後,美國人報怨他們的酒經過長途旅行,尚未恢復。第二年改在美國舉行,澳洲酒又輕易獲勝,八項中贏了六項。美國人又說他們有很多好酒沒有參加,因為輸贏對他們都沒有好處。他們也說澳洲酒果香重、單寧低,參加比賽當然佔優勢。這種說法和法國人講美國酒的說辭倒是一致。這是僅有的兩次比賽。連續兩年澳洲酒勝過美國酒之後,美國人就不願意參加了。

澳洲有一些酒廠製造完全針對比賽得獎的酒。Wolf Blass Cabernet-Shiraz Black Label 在 1974 到 1976 年破紀錄地連贏三年著名的 Jimmy Watson Trophy,所用的葡萄來自相隔三百公里的區域,目的是可以克服每年不同地區天氣變化所產生的品質不穩定的因素。從地理關係看,這相當於把南隆河的酒和布根地混在一起。Wolf Blass 製酒的哲學也是使得酒在裝瓶的前幾年最平衡、最吸引人。這種酒一上市就是適飲期,比賽起來幾乎所向無敵。

可是我們不應該忘記,葡萄酒是食物的一部份。通常酒精度高、味道比較濃厚、比較甜、酸度比較低的酒容易贏得比賽,但是一旦和食物搭配,這樣的酒不一定最出色。Chateau Haut-Brion 的總管 Jean Delmas 有一次聽到人家說,「Haut-Brion 和 Chateau Lafite 一起比較的時候,沒有 Lafite 好」。他只簡單地回答:「我的 Haut-Brion 是做來和食物一起搭配,不是和 Lafite 一起搭配的。」

台長: W.N. 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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