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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9 07:20:52| 人氣8,19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國立成大醫院骨科部醫師黃明東指 新生兒常見足部畸形-馬蹄內翻足,須要進一步接受前脛肌部份肌腱轉移手術,以改善變形及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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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0.28  新神臺灣電子報

【記者陳耀祥、陳宗翰/台南報導】國立成大醫院骨科部醫師黃明東(見圖)昨天在記者會中指出,張小弟弟是一個20天大的新生兒,出生之後就發現雙足有內翻的變形,經過轉介診斷為先天性馬蹄內翻足,同時排除其他的遺傳性疾病後,開始接受治療,在經過兩個月的石膏矯正後,發現踝關節背屈仍有限制,因此再進行經皮跟腱切開手術,並持續矯正鞋,足部外觀及功能均獲得明顯的改善。

馬蹄內翻足的發生原因不明,除了遺傳性疾病可能合併此一足部畸形外,目前的研究相信,主要是因為胎兒在母親子宮內受到壓擠後,影響胎兒足部之骨骼肌肉及肌腱之發展所造成。其外形狀似高爾夫球竿,因此也有人稱之為先天性杵狀足。此一先天畸形的發生率在東方民族約為十萬分之5-6,兩側同時出現的機率約為50%,男女比例約為2:1,大約有10%的患童有家族史。

成大醫院骨科部醫師黃明東表示,父母如果有一方患有此一畸形,子女發生的機率約為3-4%,如果父母雙方均有此畸形,則子女發生率則高達15%。馬蹄內翻足一般只須靠足部的外觀就可以初步診斷,因此不論父母,家人或醫師只要稍加注意都可以早期發現。

過去馬蹄內翻足的治療是以手術治療為主,需要大範圍的軟組織鬆弛手術,因為手術傷口大且影響範圍廣,因此術後雖然可以在外觀上顯著的改善,但是日後追蹤的結果,患者經常會出現踝關節孿縮僵硬以及肌力下降的情形。

成大醫院骨科部醫師黃明東表示,目前所採用的方式主要是以漸進式的石膏矯正,大約5-7天更換一次石膏,逐步矯正變形,一般約需要6-8週的時間來達到相當程度的改善。之後視嚴重程度決定是否需要進行跟腱切放鬆術,臨床上約有80%的案例需要跟腱放鬆,之後再以石膏固定3週。石膏移除後,仍須日夜持續穿戴特殊設計之外轉支架約34個月,其後只要夜間穿戴,持續34年。不過,經過完整治療的患者,約有20%仍留有輕微之內翻畸形,須要進一步接受前脛肌部份肌腱轉移手術,以改善變形及功能。

目前所採用的階段式石膏矯正合併跟腱鬆弛手術是由Dr. Ponseti 1950年所提出,臨床上使用超過50年,目前已被普遍接受為第一線的治療。相較於過去大範圍的手術矯正,不僅患童所接受的手術破壞少,文獻報告成功率均達九成以上,但須要及早治療。治療的時機大約在出生後7-10天就可以開始,延遲治療最晚可以在2-3歲,但治療效果可能因此變差。馬蹄內翻足的嚴重程度不一,經過早期治療,大部份均有良好的預後,日後的足部外觀以及功能可以回復到幾近正常,目前國內外的報告顯示,患肢小腿仍會有輕微的肌肉萎縮,足部的長度亦較正常側小。

成大醫院骨科部醫師黃明東強調,如未經治療,患童在1歲左右開始學習站立及走路時,因為無法以足跟及腳掌正常著地,而以足外側緣甚至足背著地,造成足部持續的變形甚至惡化,除了外觀及功能上的障礙,因不正常的結構以及受力方式,退化性關節疾病也可能較早發生。此時只能以手術方式進行大範圍的軟組織放鬆,甚至切骨或關節融合手術來治療,效果也不如早期治療的好。杵狀足是新生兒最常見的足部畸形,臨床的診斷不困難,也是可以早期治療的疾患,因此當父母或家人有疑慮的時候,應及早就醫諮詢及治療,才能達到最好的治療效果。


 



台長: 陳耀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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