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視播出「UBU硬地音樂展」的羅大佑歌曲「阿輝仔飼著一隻狗」一事,引起台聯立委的抨擊,連帶質疑公部門補助「UBU硬地音樂大展」的正當性,認為實際演出者並非「弱勢藝人」,偏離政府補助該音樂展的原始目的。該立委可能不了解台灣非主流樂團及藝人的現況,或者誤以為為期三天的演出,只有羅大佑一人,而且只唱了兩首歌?
據IFPI Taiwan的調查,自1998年以來,每年唱片銷售數量平均約以20%的幅度向下滑落;飽受盜版與非法mp3下載的挑戰,唱片市場蕭條,國際唱片公司支持的歌星和樂團都經營吃力,本土獨立唱片公司或自行發片的創作樂團與藝人,就更加艱苦,僅能以現場演出,累積實力及人氣,以音樂的夢想和熱情,渡過現實的考驗。但台灣非主流樂團、歌手表演的空間十分有限,「春天吶喊」、「海洋音樂祭」、「野台開唱」等大型音樂節,固然炒熱了氣氛,也只不過杯水車薪而已。
「台灣音樂文化國際交流協會」舉辦國內首次本土獨立唱片大展「UBU硬地音樂大展」,用意是讓本土獨立唱片公司的產品、樂團、歌手擁有展售及表演的平台,結合音樂節、唱片展、手工創藝、數位藝術展,希望能美國獨立製片的日舞影展一樣,服務同時鼓舞獨立唱片業者、創作歌手與團體,為理想繼續奮鬥。
不能說邀請羅大佑和伍佰,就以偏概全指實際演出者並非「計畫所說的都是作品不受商業市場青睞、需要保障舞台的弱勢藝人」。試問,和主流明星及樂團相較,能說張羽偉、阿弟仔、亥兒、Mojo、滅火器、牛皮紙、光景消逝、「壞女兒」等等,是強勢藝人嗎?更別說是客家歌手謝宇威、「生祥與瓦窯坑」、原住民的巴奈和原音社了!何況,活動宗旨並非補助「弱勢藝人」!
邀請羅大佑和伍佰,是因為他們對台灣搖滾具有指標性的意義。1973年羅大佑未正式出片前,是「洛克斯」樂團的鍵盤手,新專輯《美麗島》也是獨立發行;伍佰&CHIN BLUE是唱Live House起家的。從羅大佑、伍佰&CHIN BLUE、四分衛、董事長到新一代的六甲、潑猴、XL等等,「UBU硬地音樂大展」讓參與的民眾,感受到台灣搖滾的演變,也讓老中青三代搖滾人有所交流、觀摩。甚至,羅大佑伍佰&CHIN BLUE都沒問過酬勞就答應參與活動,和地下樂團、歌手一起打造台灣音樂的美好願景。
該立委指出,「『UBU硬地音樂展』接受各指導部會補助經費一九二萬元;前行政院長游錫堃更親臨致詞,顯見政府對該活動的重視。」皆非事實。即使是這個數目,有辦過音樂節的組織或公部門都知道,以這個數目要辦一個連三天的音樂展,簡直是天方夜譚!好在「台灣音樂文化國際交流協會」在眾多音樂人義務幫忙,以及本土獨立唱片公司支持,演出團體、個人不計車馬費之微薄,全力相挺,才能讓樂迷享受三天美好的音樂饗宴。
政府近年有鑑於台灣唱片市場低迷,想方設法提振音樂市場,也鼓勵開拓文化創意產業,以有限的經費支持「UBU硬地音樂展」,是立意甚佳的開始。如果這個活動公部門補助前,需要審查有哪些藝人演出,歌詞也要事前送審,那台灣不是又回到白色恐怖時代了嗎?民意代表為民喉舌前,應對所抨擊的議題有所了解,若僅揮舞意識形態的大刀,鏟除想像中的異己,那為台灣踏實做事的人們是多麼寒心!
※台灣音協對台聯立委的說明
針對公視播出「UBU硬地音樂展」節目的羅大佑歌曲「阿輝仔飼著一隻狗」一事,所引起台聯立委的質疑與抨擊,主辦單位「台灣音樂文化國際交流協會」為避免外界的誤解,提出下列三點說明:
一、文建會補助本協會「UBU硬地音樂展」五十萬元,並非補助任何個人,而是於2004年11月19至21日華山創意文化園區為期三天的「2004年第一屆UBU硬地音樂大展」,所有活動及展演的補助。基於近年台灣音樂產業陷入空前低迷,為鼓舞本土艱辛經營的獨立唱片廠牌(Indies)及藝人、樂團,期望透過一年一度的「UBU硬地音樂展」,期盼大眾音樂市場注入新的活力與創意。並無為任何單一藝人或樂團造勢之嫌!
二、有立委提到「伍佰和China Blue、四分衛等歌手和樂團,擁有一定知名度,收入豐厚,文建會補助這些個人和團體參加活動,違反補助原則。」除了第一點指出所補助的五十萬並非贊助少數藝人和樂團外,包括「董事長」、XL、潑猴、Mojo、So What、六甲、蘇打綠、夢露、滅火器、牛皮紙、光景消逝、Tizzy bac、天譴九歌、聲動劇場、「生祥與瓦窯坑」、謝宇威、王宏恩、巴奈&原音社等等,參與演出的所有藝人或樂團,僅得微薄的車馬費,願為台灣音樂多元、開放、自由的未來而奉獻。
三、而羅大佑新專輯《美麗島》獨立發行,伍佰和China Blue也由地下樂團崛起,符合邀請的條件,在音樂市場困頓期,和地下藝人、團體一起打造台灣音樂的美好願景,本協會深表感謝。在此特別聲明,「四分衛」雖在台灣搖滾樂壇頗獲聲譽,卻非「收入豐厚」的樂團!該質詢立委應對台灣地下樂團的處境有更深的了解才行。
四、此事件對補助的政府單位造成困擾,「台灣音樂文化國際交流協會」深感抱歉,同時也在此表達最深的謝意。「台灣音樂文化國際交流協會」是個非營利性質的音樂團體,所有參與的會員都是義務志工,若非行政院新聞局、外交部、文建會、客委會、青輔會、台北市文化局、台北之音、公共電視、可樂報、破報,及各家Indies唱片音樂人、樂團的協助,無法在台灣創造具UBU (You,be yourself)的精神,與「獨創‧幹勁‧夢想‧音樂大未來」的新樂園!本協會期望政府單位或民間團體不要因此事件造成寒蟬效應,而需更積極提供資助,鼓舞多元藝術文化的勃蓬發展。
最後需強調,「台灣音樂文化國際交流協會」是個開放型的音樂人組織,有興趣為台灣音樂創作、環境而付出的音樂人都可入會,不帶任何政黨色彩或意識形態,現有常務理事、理監事也有各自不同的政治理念,但不影響共同為台灣音樂奮鬥、服務的心志。盼此事件儘速落幕,尊重創作自由的開放精神,踏實地為台灣音樂文化創意產業的振興而攜手合作,才是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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