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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3 15:18:20| 人氣8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670、我非常感慨!為什麼臺灣人迄今不悟?是不是臺灣人的『前生』正是:「漢奸、台奸、狗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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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0、我非常感慨!為什麼臺灣人迄今不悟?是不是臺灣人的『前生』正是:「漢奸、台奸、狗腿子」

       假如正是如我前一篇所料的話!唉!我的要求與願望,等於是「正在進行中」,唯一不同的是:我要讓這些受到報應的「漢奸、台奸、狗腿子」奴隸們,永遠記得在當「漢奸、台奸、狗腿子」時的當時情況,以及現在的報應狀況,是這麼樣的殘酷無情,永生難以磨滅;除非能夠徹頭徹尾的悔悟,到了「奴隸期限屆滿」時,始能改頭換面、改邪歸正;但是現在「在臺灣的這群奴隸們」,牠們並不知道牠們以前的「前生事」,又如何能改過遷善呢?

       因為牠們並不知道牠們以前的「前生事」,又如何能夠「改過遷善」呢?這個責任就是要追究「孟婆湯」〈迷魂藥湯〉,因此我先以『佛之敕令』去除取消「孟婆湯」之外,以後必須循線追究其責任〈這是中國式的“愚鬼政策”〉。

也就因此:使得由人而鬼後,被殺被刮被割,完全無知不覺,於是再次輪迴,再犯同樣的錯和罪甚至變本加厲;看看現在犯毒品罪的吸毒者,是不是越來越多?犯案也越來越複雜化?以前僅是單一吸毒,現在變成吸毒之外更製毒,偷搶拐騙樣樣皆來、、、。

以前的「台奸、狗腿子、漢奸、清國奴」,尚知道「廉恥」,尚有羞恥之心,近代他們大都死在日本,不敢死在台灣;但在被殺害幾千次之後,又輪迴為人,還是重操舊業當起「台奸、狗腿子、漢奸、清國奴」而不悔,甚至更為精益求精;假藉臺灣人之名,實際在出賣臺灣之實,與外來強盜坐地分贓,朋比為奸,朋分花用,一點都毫無羞愧之心,盜名欺世。

今天再次接獲網友洪銘婉來函,此函是《自由電子報》文章,我附帶的目的僅是在證明我從頭的主張,是正確無誤:偽中華民國在臺灣是:竊盜的『流亡政權』絕無疑義,詳閱拙著:《臺灣歷史》全集。

寄件者: 洪銘婉

寄件時間:2012/04/13 (星期五) 01:10 收件者: undisclosed-recipients: ;

主旨: Fwd: 自由電子報-從戰爭法談國際地位 林志昇:台灣為美國屬地



〔記者孟慶慈/台南報導〕「根據戰爭法,台灣主權不屬於中華民國,也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是美國屬地」;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林志昇昨日在成大台語文測驗中心通識教育講座「從戰爭法談一九四五年以來台灣的國際地位」。
林志昇強調,台灣不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不是台灣,台灣主權也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數以千計的飛彈對準台灣,真正要擔心的是美國,不是台灣,因為台灣是美國屬地。
林志昇主張,舊金山和約確認美國是二次大戰主要戰勝國,一九四五年美國軍事政府自十月廿五日起,就擁有日本與日軍統治下(包括台灣)的投降與佔領處分權,蔣介石只是接受麥克阿瑟將軍「一般命令第一號」,代表聯軍到台灣及北越接受日軍的投降。
台灣的國際地位與國內的政治狀況仍未確定,美國國務院也不認為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以此足以證明,台灣主權(佔領權)仍在美國手上,未移交給任何國家,包括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
林志昇追溯台灣主權,一九○五年清政府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將台灣、澎湖主權與管轄權交給日本天皇,台灣成了日本殖民地,一九四五年日本在台實施皇民化政策,日本憲法開始實行於台灣,台灣成了日本不可分割的領土,美日安保條約內文也記載,日本有保護台灣的義務。
林志昇強烈主張,「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是國際間不折不扣的「流亡政府」,因此,其合法領土僅包含金門與馬祖。林志昇為李登輝之友會總會前秘書長,現任台灣民政府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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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hlengsi

作者按:646、我們臺灣人絕對不是中國人;流亡政權『無權簽署』 任何協定、條約,概屬無效。

228事件」系列記要:與世界脈動──2012/5/7是上帝〈或玉帝〉所定期限

所以明、清、偽中國人侵略和竊佔臺灣滿300年的日期應該就是:『西元201257日。』

1943/6/24美國羅斯福與中國蔣介石的夫人蔣宋美齡在白宮「秘密協議」,共同瓜分臺灣。

這個世界上根本沒有《開羅宣言》,這是蔣介石的詐騙之詞,愚弄臺灣人民。

何以目前臺灣是一個『全世界上獨一無二、絕無僅有的畸形國家』?


FACEBOOK:我已經用原名:廖清秀「註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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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公告: 因有網友要知道何處可以購買到《臺灣歷史全集》』請見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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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0935.48.1888清秀‧ 釋迦法雨〈佛賜之法號;原名:廖清秀《臺灣歷史》全集作者

台長: 釋迦法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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