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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2 14:51:05| 人氣7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600、「228事件」系列〈七〉:與世界脈動──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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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228事件」系列〈七〉:與世界脈動──前言:

就因為有前述的「秘密協議」,於是盟軍總部於194592日在美國尼米滋航空母艦上,在發給日本的《第一號命令》的第一點,就是把中國戰區、北越、臺灣、澎湖群島,交由中國蔣介石委員長派兵接受日本高級將領的投降繳械。並列入「極機密」等級,目的在掩人耳目,以防國際與美國國內的反彈聲浪。以下皆是依照「秘密協議」第四、五、六在進行,

八月十五日、日本無條件投降。美國部隊短暫駐軍在臺灣,九月一日美國海軍第三十八機動部隊船艦到臺灣等候,載送美軍戰俘一千名到馬尼拉。同日:中華民國在重慶宣布成立「臺灣行政長官公署」與「臺灣警備總部」。

(九月十日才補頒組織規章,依照戰爭法:臺灣警備總部應是中華民國在臺灣的「占領軍事政府」其任務為負責日本軍隊投降事宜。而行政長官公署則是執行民政管轄,協助投降地區「恢復與重建」。)

九月二日道格拉斯‧麥克阿瑟將軍公布『第一號命令』(General Order No.1),令日本軍隊高級

將領應向蔣介石委員長投降、繳械(※特別注意:是向蔣介石個人;不是向中華民國政府及其軍事武力投降、繳械)。之後蔣派盧漢軍到北越、派陳儀到臺灣、澎湖,接受日本軍隊的投降和繳械,十月十六日中國軍第二師一萬二千多人,官吏二百多人,乘坐美國軍艦226號(第一批)抵臺灣基隆港,十月二十五日,在臺北大會堂(今中山堂),高掛四國國旗(美、英、蘇、中)及四國領導人巨型照片,接受日本在臺灣的軍隊投降及繳械。

※※特別注意:是『受降』並非接收、光復、、、等其他「詐騙名詞」。且不是單獨向中國投降;中國蔣介石利用陳儀,將十二十五日訂為臺灣光復節,是詐欺手段,非常嚴重違反戰爭法,美國卻沒有立即糾正。(因有前述之秘密協議)

陳儀來臺受降之後說:『從今天起臺灣、澎湖已正式重入中國版圖,置於中華民國主權下。』(中華民國史事記要初),這是「公然說謊」。此時的中華民國政府地位是次要占領權國(Subordinate occupying power)的身分,被主要占領權國(Principal occupying power)美國之委託到臺灣,不能超越美國授權之範圍,更不能違反「國際法」規定的範疇。

此同時美國參議院批准聯合國憲章第七六、七七條規定,臺、澎自日本分離後獨立。十月聯合國成立、國共再衝突。十一月陳儀開始各項違法接收。十二月六日中國在南京公布《懲治漢奸條例》。



228事件」系列記要:與世界脈動──2012/5/7是上帝〈或玉帝〉所定期限

1943/6/24美國羅斯福與中國蔣介石的夫人蔣宋美齡在白宮「秘密協議」,共同瓜分臺灣。

作者按:這個世界上根本沒有《開羅宣言》,這是蔣介石的詐騙之詞,愚弄臺灣人民。

何以目前臺灣是一個『全世界上獨一無二、絕無僅有的畸形國家』?

所以明、清、偽中國人侵略和竊佔臺灣滿300年的日期應該就是:『西元20125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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